評論員 李長需
暴力從來不是教育,打罵終究立不了師威。
5月13日,陜西咸陽有家長爆料,渭城區金旭學校多名二年級學生,只因上學忘帶寫字書,就被老師當眾連扇巴掌,其中一名孩子被打到耳朵出血。家長出示的檢查單顯示,孩子左臉、頭部受傷,伴隨頭痛、惡心、耳鳴等癥狀,醫院診斷為急性外傷后頭痛。事發后,校方表示正在對接各位家長、收集訴求,當地教育局與派出所均已介入調查,涉事學生具體人數目前仍未明確。渭城區教育局也承諾,會妥善處理此事,回應家長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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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扇巴掌,把人耳朵扇出了血,這架勢,不像是對待自己的學生,更像是對待自己的仇人。只是忘帶了寫字書,卻換來如此粗暴對待,這樣的處理方式,別說家長,就是每個公眾,都難以接受。
說實話,七八歲的小學生,年紀小、自律性差,粗心忘帶書本和文具,是再正常不過的現象。這只是孩子成長過程中的小疏忽,既不違反校規校紀,也算不上品行問題,根本沒有嚴懲的必要。遇到這種情況,老師隨口提醒幾句、敦促孩子改正,或者和家長溝通配合,慢慢幫孩子養成整理物品的好習慣,都是溫和又有效的教育方式,可要比大動肝火、出手傷人更體面。
但涉事老師卻沒這般素養,她摒棄了所有溫和的教育方式,偏偏選擇了最粗暴、最極端的暴力手段,打了不止一個孩子,甚至還把孩子打得住院了。這已經不是正常的管教了,而是赤裸裸的暴力體罰和人身傷害了。她的行為,看著是“嚴格育人”,實際上是個人情緒失控下的失德失守,不僅違背教師職業道德,更是觸碰了法律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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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懲戒上,我國早就劃清了明確邊界。《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教職員工嚴禁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嚴禁侵犯學生人格尊嚴。《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也著重強調,禁止以擊打方式造成學生身體痛苦,更不允許老師帶著個人情緒隨意懲戒學生。
學生只是單純忘帶書本,沒有擾亂課堂,沒有品行失范,完全談不上需要動手懲戒。涉事老師的過激行為,根本不是負責任的嚴管,而是借著老師的身份發泄個人情緒,把毫無反抗能力的小學生,當成了情緒宣泄的對象,可謂毫無職業素養可言。
比起肉眼可見的外傷,這場體罰帶給孩子的心理傷害,更讓人擔憂,也更難修復。小學階段的孩子,心智稚嫩、內心敏感,老師在他們心里有著極高的權威,是值得信任和尊重的榜樣。當眾被掌摑和被羞辱,會讓孩子陷入自卑、恐懼和羞恥之中,很容易變得怯懦、敏感、厭學,對校園和老師產生心理陰影,影響身心健康成長。這個后果,恐怕施暴的老師很少想到過。
教育的本質,從來不是以暴制人、以壓立威,而是以愛育人、以德化人。老師的威嚴,從來不是靠巴掌和訓斥換來的,而是靠扎實的教學能力、溫和的處事態度和端正的品行修養,一點點贏得學生和家長的尊重。靠著暴力打壓逼出來的聽話,只是表面的順從,不僅教不好孩子,反而徹底弄丟了師者最基本的尊嚴與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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