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
最近的水果市場,一批網紅新品閃亮登場:藍莓葡萄、芒果鳳梨、蜜桃百香果……自帶“跨界混血”感的名字,仿佛一口能嘗到兩種水果的風味,讓消費者對水果的口感和味道充滿想象。
一位網友在網上發(fā)布自己的經歷:因為想吃芒果,就在線上超市買了商品名為“芒果鳳梨”的果切,本以為是兩種水果的雙拼,可以兩種美味同享,然而收到的只是一盒鳳梨——原來,他買到的只是名字叫“芒果鳳梨”的鳳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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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用水果命名的水果”,到底是跨物種雜交品種,還是商家打造的營銷噱頭?農產品的命名有哪些規(guī)定?
“草莓芭樂”“芒果鳳梨”
實為營銷噱頭
“這個芒果鳳梨你知道嗎?居然真的是帶芒果口感的鳳梨,它是今年海南雜交出來的新品種,每吃一口都是鳳梨的口感、芒果的香味。”
在網購平臺以及短視頻平臺,不少帶貨博主和直播間都在售賣“以水果命名的水果”,例如“草莓芭樂”“草莓番茄”“芒果鳳梨”等。商家稱,這些水果是雜交新品種。
記者搜索黑貓投訴平臺,不少消費者直呼上當,消費者齊先生(化名)在外賣平臺購買了“藍莓葡萄”,到手卻發(fā)現(xiàn)只是普通的葡萄,和藍莓毫無關系。“跟商品圖片名稱存在嚴重差異,說是長得像藍莓。投訴之后,商家就把這個藍莓葡萄下架了,但拒絕退貨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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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相應直播間的商品鏈接,大多數(shù)商品詳情頁只標注了芒果鳳梨、黃金芒果桃等名稱,并沒有標注該品種的其他名稱。只有個別商家同時注明了品種正式名稱,如“臺農23號”“夏黑葡萄”。在外賣平臺上同樣可以搜到這些“以水果命名的水果”,商品頁大多沒有標注所售水果的正式名或別名。
所謂的“芒果鳳梨”,到底是不是芒果和鳳梨雜交的?
記者走訪了線下門店,找到了線上同款的“芒果鳳梨”,宣傳展板和標簽僅標注了“芒果鳳梨”,售價19.9元一斤,該價格是店內銷售的金鉆鳳梨的1倍多。店員介紹,該品種吃起來有芒果口味。記者查詢發(fā)現(xiàn),所謂的“芒果鳳梨”正式名稱為“臺農23號”,是黃金鳳梨與蜜寶鳳梨雜交培育的品種。
農業(yè)植物品種命名
不得誤導公眾
芒果鳳梨里沒芒果,草莓芭樂里沒草莓,蜜桃百香果里也沒有桃……商家在宣傳和銷售時只提及“芒果鳳梨”這樣的商品名稱是否合規(guī)?專家表示,預包裝鮮水果產品的名稱應遵循《新鮮水果包裝標識通則》,同時標注產品和品種名稱,不得隱瞞。
例如紅富士蘋果,“蘋果”為產品名稱,“紅富士”為品種名稱。
那么,上述水果的品種能否直接命名為“芒果鳳梨”?
根據(jù)農業(yè)農村部2012年發(fā)布、2022年修訂的《農業(yè)植物品種命名規(guī)定》——
品種名稱不得存在易使公眾誤認為該品種具有某種特性或特征,但該品種不具備該特性或特征;或易使公眾誤認為該品種來源于另一品種或者與另一品種有關,實際并不具有聯(lián)系的命名。
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不允許采取以一種水果命名另一種水果品種的命名方式,否則容易對公眾產生誤導。去年3月份發(fā)布的《食品標識監(jiān)督管理辦法》將從2027年3月16日起施行,其中也對包括水果在內的食品標識作出了進一步的規(guī)范。
“芒果鳳梨”這類靠虛構“雜交”“新品種”誤導消費者的行為,不僅違背了誠信原則,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另一方面,對于打造差異化品牌與真實標注之間該如何平衡的問題,專家表示,首先要做到如實標注,如果想突出產品的差異化優(yōu)勢,可以在標簽里詳細注明,或在宣傳過程中著重介紹商品的優(yōu)點和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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