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嘍,大家好!小洲這篇國際評論,主要來分析5月15日,特朗普訪華結束剛離開,中國司法部一紙聲明震動歐盟:正式認定歐盟對中國企業的跨境調查構成不當域外管轄措施,并明令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執行或協助執行歐盟這一越界行為。
這不是一次普通的外交抗議,而是中國《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生效以來的首次實戰應用,標志著中方對西方單邊制裁的反制進入了法治化、常態化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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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同步發聲,直指歐盟審查已淪為貿易投資壁壘,更揭露其在調查中向中國銀行等機構索要無關境內信息的越界行徑。
這場風波背后是歐盟自2024年起對中國安檢設備企業同方威視發起的持續打壓,以及中方從合規應對到法律反制的完整博弈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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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歐盟2023年7月生效的《外國補貼條例》(FSR)框架下首次動用突擊檢查權,也是該條例實施以來首個針對中國企業的調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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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給出的理由很簡單:懷疑這家全球領先的安檢設備企業接受了中國政府補貼,從而在歐盟市場獲得"不公平競爭優勢"。
但真正讓中方警惕的是,這次突襲完全超出了正常貿易審查的范疇,更像是一場針對企業的刑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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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不僅扣押設備,還要求查閱員工私人郵箱,甚至限制人身自由,整個過程充滿了對抗性。
而同方威視的遭遇并非孤例,事實上近三年來,中國企業在歐盟市場只要中標重大項目,尤其是在鐵路裝備、太陽能、風電和安檢設備等優勢領域,幾乎都會遭遇類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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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中車集團參與保加利亞鐵路招標時,歐盟僅給3天時間提交海量補貼信息,最終迫使中車退出競標,而同期歐洲企業卻從未面臨如此嚴苛的審查標準。
如果說2024年的突襲只是開胃菜,2025年歐盟的操作則徹底暴露了其真實意圖。
隨著調查逐步深入,歐委會的野心愈發膨脹,它開始向被調查企業及相關中國金融機構索取海量信息,索取范圍竟延伸至中國境內服務器數據,甚至還囊括大量無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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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歐盟竟要求中國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境內企業信息,諸如財務數據、交易記錄乃至客戶名單等,而這些信息與調查事項毫無關聯。
這種跨境索取他國境內敏感信息之舉,早已逾越正常貿易審查范疇,不僅違背常理,更構成對中國司法主權與數據主權的雙重侵害,是對國家主權的公然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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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際通行準則,一國執法機構若無他國許可,無權對他國境內的企業、機構及個人開展調查取證工作,更無權責令他國金融機構提供客戶信息。
歐盟的做法本質上是將其國內法凌駕于國際法之上,是典型的長臂管轄歐洲翻版。
而面對歐盟的步步緊逼,中方的應對并非一時沖動,而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系統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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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4年7月10日,商務部就應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申請,啟動了對歐盟《外國補貼條例》相關做法的貿易投資壁壘調查,這是中國首次針對歐盟單邊貿易工具發起的系統性調查。
2025年4月23日商務部發布最終結論,正式認定歐方做法構成貿易投資壁壘,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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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結果顯示,歐盟《外國補貼條例》實施以來,中國企業成為唯一被多次深度調查的對象,
截至2025年底,歐盟收到2100份申報,卻僅對3家中國企業啟動深入調查,歧視性特征極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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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歐盟并未收斂,反而變本加厲推進調查,在這種情況下,中方于2026年4月13日正式實施《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為反制西方單邊制裁提供了法律武器。
5月15日司法部的聲明正是這一法律的首次實戰應用,明確傳遞出三個核心信號:直接將歐盟行為界定為"不當域外管轄",而非簡單的貿易爭端;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執行或協助執行歐盟調查,為中企拒絕配合提供法律依據;
更重要的是,向外界表現出中方反制不是權宜之計,而是基于國際法和國內法的常態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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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此次中方對歐盟的反制,并非首次應對西方長臂管轄。
此前中方已多次針對美國單邊制裁實施反制,包括發布《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反外國制裁法》等法律,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反制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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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歐盟自身也曾是美國長臂管轄的受害者,2018年美國退出伊核協議并對伊朗實施制裁,要求全球企業停止與伊朗交易,歐盟隨即推出"阻斷法令",禁止歐盟企業遵守美國制裁,并允許企業索賠。
如今歐盟卻效仿美國,對中國企業實施同樣的單邊管轄,這種雙重標準的做法嚴重損害了其國際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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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更深層次看,中方的反制不僅是為了保護中企合法權益,更是為了維護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
在經濟全球化時代,沒有哪個國家有權將自己的法律凌駕于國際法之上,更無權對他國企業實施單邊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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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的行動是對單邊主義、保護主義的有力回擊,也是對國際法治的堅定維護。
未來隨著《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的實施,中方對西方長臂管轄的反制將進入法治化、系統化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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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條例不僅賦予了中國政府采取外交、貿易、投資等反制措施的權力,還建立了惡意實體清單制度,可以對實施不當域外管轄的外國實體采取限制措施。
對歐盟而言,繼續推進針對中企的不合理調查,只會引發中方更強烈的反制,最終損害的是歐盟企業的利益。
更重要的是,全球化時代的競爭應該基于技術創新和市場效率,而不是依靠監管工具打壓競爭對手。
中國企業在高鐵、光伏、風電等領域的優勢,源于持續的研發投入和技術創新,而非所謂的"政府補貼",歐盟與其花精力制定單邊規則,不如反思自身產業政策,提升企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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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司法部聲明所傳遞的信號:如果善意溝通無效,中方的工具箱里有充足手段對西方長臂管轄實施堅決反制。
未來隨著更多國家對單邊主義說"不",一個基于國際法、公平公正的全球治理新秩序正在形成,而歐盟若繼續沉迷于保護主義,最終只會被時代潮流所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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