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湖南邵陽市武岡市灣頭橋鎮,兩名孩子在家中寫作業時,突遭雞蛋大小的飛石擊中受傷,15歲姐姐被診斷為重度腦震蕩,已緊急轉往省城醫院治療。
![]()
事發當天下午1時09分,徐先生家的監控記錄下全過程。當時,徐先生正在廚房炒菜,突然傳來一聲巨響,公路對面密集的石子瞬間飛濺而來,有的砸壞了院子里的白色小轎車,有的直接飛進屋內。
![]()
徐先生聞聲沖出廚房,發現正在一樓寫作業的兩個孩子正抱頭喊痛——15歲的大女兒右側太陽穴被飛石擊中,11歲的小兒子頭部和胸部也被砸傷。他當即撥打120和110,孩子被送往武岡市人民醫院救治,灣頭橋派出所民警也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調查。
![]()
![]()
經診斷,大女兒為重度腦震蕩,小兒子為輕微腦震蕩。因大女兒病情未好轉,且其剛考完體育科目,正準備沖刺6月份中考,5月18日下午6時左右,家人將其轉至中南大學湘雅附一院繼續治療。
據悉,徐先生家對面有居民正在建二層房屋,事發時施工方正用水泥澆灌車澆灌樓面,疑似操作不當導致水泥石子飛濺。涉事房主譚先生稱,房屋建設已包給施工方,“那輛水泥罐車也不是我們叫來的,操作的工人更不是我們的,一切與我們無關”,且他曾多次提醒施工方搭設圍擋,但對方未采納,認為事故責任全在施工方。
灣頭橋派出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事發后已高度重視,立即派民警現場調查,涉事房屋已暫停施工。經協商,施工方目前已墊付8000元醫藥費。
武岡市灣頭橋鎮政府一名男性工作人員稱,當天他沒有值班,對此不知情。
武岡市應急局相關人士表示,若調查情況屬實,此次事件或為一起安全生產事故,目前正全力調查事故原因。
律師分析,施工方作為該自建房工程的實際承攬施工主體,未按規范搭設安全圍擋、管控作業人員,是此次事故的直接過錯方;房主若未履行施工現場安全監督、風險管控義務,未督促施工方落實安全防護措施,也需承擔相應連帶責任。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條、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條相關規定,受害孩子及家長無過錯,無需擔責。施工方需承擔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相關賠償,還需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后續康復治療費用;在行政處罰層面,涉事工地緊鄰居民區卻無任何安全防護措施,相關職能部門可依法對施工方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工整改、消除安全隱患;若孩子傷情經司法鑒定構成重傷,施工方負責人或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律師提醒,在公共場所、居民區等人員密集區域施工,施工方必須設置封閉硬質圍擋、安全警示標志及防護設施,開展水泥澆筑等高危飛濺作業時,需提前疏散周邊人員;房主發包工程時,應核查施工方資質,簽訂書面安全施工協議,全程監督防護措施落實。
(來源:大風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