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為民造福作為最重要的政績。”政績之要,在于民心;天平所向,唯公唯實。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是每一名法院干警的終身課題。福建法院司法融媒體中心《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辦案一線”專題,以鮮活故事記錄法院干警以黨性立心、以實干作答的生動實踐。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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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法官。近期海草床植株密度穩定,周邊海域生物多樣性指數持續向好,最新監測數據已發送給您。”近日,我點開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科研團隊的微信留言,視頻里,后林村海域的海草在海流中悠然舒展,魚蝦蟹穿梭其間,生機撲面而來。
這是東山縣海草床實驗性生態修復項目驗收通過后的定期回訪。屏幕里的鮮活景象,將我的思緒拉回2024年那個牽動人心的案件——東山縣人民法院首例非法收購、銷售野生海馬案。卷宗里45193尾“海馬標本”堆積成山的照片,看得人心里非常沉重。
提審室里,被告人林某、湯某低著頭反復辯解:“不知道海馬是保護動物”“就是收點海鮮賺點小錢”,言語透露出對自身行為危害性的茫然無知。“野生海馬自2021年2月起就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我翻著厚厚的證據材料追問,“4萬多尾海馬干制品,你想過對海洋生態的破壞嗎?”冰冷數字的背后,是海馬種群數量的銳減,更有可能成為海洋生態鏈斷裂的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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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非法收購、銷售野生海馬案件。
案件審理過程中,“‘一判了之’的局限”像一塊礁石橫亙眼前:一紙判決能夠懲治犯罪,可“靠海吃海、取之不盡”的陳舊觀念如何扭轉?受損的海洋生態如何量化、如何彌補?
在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指導下,借助“外腦”為我們的探索提供了新思路。通過引入生態技術調查官制度,我們聘請閩西南協同發展區生態技術調查官入庫人員、漳州市林業局高級工程師林國洪參加訴訟;同時對接海洋三所,依托其科研優勢設計修復方案。
“海草床是海馬、綠海龜等多種海洋生物的主要棲息地。”海洋三所科研團隊為案件推進指明了方向。
“根據歷史記錄,東山曾經存在海草床資源分布,說明東山具備種植海草的環境條件。”林國洪肯定地說,“在東山實驗性種植海草,不僅有利于恢復海草床資源,對全市乃至全省開展海洋生態修復也將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領作用。”
幾番論證后,“植草復棲﹢碳匯認購”替代性生態修復模式終于確定——由被告人出資種植海草,修復海馬棲息地;同時認購海洋碳匯,彌補生態損失。
然而,方案剛遞到被告人面前就碰了釘子:“我都要坐牢了,還要我花錢種草?不可能!”被告人心存抵觸,將修復義務視作“額外負擔”。闡明生態損害情況,講解生態修復方案……我們沒有放棄,反復做被告人及其家屬、律師的工作,終于讓他們認識到保護海洋修復生態的積極意義。
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并與海洋三所簽訂了《東山縣海草床生態修復項目技術服務合同》。一片為包括野生海馬在內的多種海洋生物打造的“海底草原”,開始在東山海域慢慢扎下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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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山法院法官、技術調查官在修復海域進行實地驗收。
其間,海洋三所科研團隊多次跟蹤、指導、反饋,讓這一首創的生態修復有了更好的成效。
2025年,當海草的嫩芽貼著海底悄然生長時,另外兩起涉海馬案件又擺上了案頭。這次,我們已然有了較為成熟的經驗。在原有海草床修復基礎上,我們再次聯合生態技術調查官、科研機構,推出了兩項新的修復舉措:一方面在東山灣啟動紅樹林修復,為海馬生存構筑生態緩沖帶;另一方面,通過“救護基臺﹢原位珊瑚斷枝收集﹢自然恢復”模式,重建珊瑚群落,為海馬提供核心庇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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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山法院法官、技術調查官前往太古交流珊瑚群落重建事宜。
至此,“海草床—紅樹林—珊瑚群落”三個修復系統有機聯動,從育幼、藏身到繁殖,為野生海馬搭建起安全舒適的“溫馨家園”。
潮起潮落,蔚藍之下,海馬案卷宗已然歸檔入庫,但法庭之外的守護,是一場更為漫長而細致的耕耘。它在于每一次與科研團隊的深入交流,在于每一份持續跟蹤的監測數據,更在于“讓破壞者成為修復者、讓懲戒與救贖并行”的司法智慧。這片蔚藍,終將因我們的共同守護而更加豐盈、明亮。
來源:人民法院報
作者:陳劍峰
編輯:羅泰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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