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平臺上月銷9999+的網紅“漂亮飯”,卻可能是隱藏在居民樓、車庫、廢棄廠房內的“三無”餐飲黑作坊。這樣的“幽靈外賣”,您遇到過嗎?為杜絕“幽靈外賣”,提升外賣“放心指數”,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將于6月1日起施行。新規直擊痛點難點問題,對外賣平臺和餐飲商家均提出了嚴格要求。
變化一
讓“幽靈外賣”無處藏身
過去,一些“三無”餐飲店僅憑偽造的照片和許可證即可上線售餐,成為無實體店鋪、無真實地址的“幽靈”外賣。
而新規要求,外賣平臺應當對外賣商家進行實名登記,并通過實地核查等方式,對外賣商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經營資質證書進行實質性審查,保證外賣商家經營資質證書載明的信息與實際情況相符,而非僅作形式審查。
此外,外賣平臺還要將外賣商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經營資質信息與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掌握的數據進行核驗比對,核驗不符的不得為其提供平臺服務。
至少每6個月,外賣平臺應當對外賣商家登記的實際經營地址、經營資質等信息核驗更新一次,保證上述信息與實際情況相符。這就要求,信息核驗更新不能僅僅是簡單的定期打卡式更新,而要將靜態準入轉化為持續跟蹤,進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外賣平臺須在核驗窗口期主動進行信息復核、資質核驗與實地抽查,確保外賣商家經營情況持續真實有效。
變化二
讓店鋪信息不再“真假難辨”
網店名稱與實體招牌完全不同?新規明確,外賣網店名稱必須與實體經營門面招牌名稱保持一致。
外賣網店必須在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展示經營資質、實體經營門面照片、實際經營地址等核心信息,或設置清晰的信息鏈接標識。為解決“假地址”問題,實際經營地址必須與經營資質證書載明的經營場所一致。
變化三
讓“無堂食”不再遮遮掩掩
新規提出,專門從事外賣服務、不提供堂食的外賣商家必須在其主頁面顯著位置設置“無堂食”標識,且外賣平臺需將該標識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頁面。這樣一來,消費者在下單前就能清晰知曉商家的經營模式中有沒有堂食,從而結合自身對餐飲服務的需求與安全預期作出理性選擇。
為了讓“加工過程”不再霧里看花,新規還倡導外賣商家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等方式,向社會公開餐食加工制作過程。
變化四
平臺再“裝睡” 將面臨嚴厲處罰
對于外賣而言,“不見面”不代表可以“不誠信”,“不上門”不等于“沒人管”。
為了讓外賣“信息公示”不再可有可無,新規要求,外賣平臺要對未按規定公示信息、公示信息虛假或不準確等行為的外賣商家及時進行處置。
新規還大幅提升了平臺、商戶的違法違規處罰力度,罰款最高可達20萬元。如平臺主要負責人故意違法、性質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還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對個人處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來源:中國吉林網綜合自 新華社、北京日報
編輯:王偉光 審校:熊一黎
主編:曲翱 監制:陳尤欣
統籌: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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