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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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北方的春天已透出暖意。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的一處骨灰寄存處,雙城區人民法院周家人民法庭法官譚海波正向村委會書記周某詳細詢問骨灰管理情況。如今,這里已重新修繕,編號清晰,登記有序。然而,就在幾個月前,這處存放點卻牽動著一家人的心。
“我們把母親的骨灰安頓在村里的寄存處,如今卻被弄丟了……您一定要為我們作主!”年近六旬的韓某緊握著譚海波的手,聲音哽咽。看著老人泛紅的眼眶和顫抖的肩膀,譚海波心里清楚,這起糾紛,遠比想象中沉重。
事情要追溯到2024年。韓某的母親去世后,他與妹妹將母親的骨灰安置在村里的一個骨灰寄存處,這是村里的慣例,本村村民去世后骨灰多存放于此。在向看管骨灰寄存處的李某繳納了100元寄存費后,兄妹倆以為母親得以安息,心中稍感慰藉。
不料,2025年,因寄存處房屋老舊成為危房,村委會決定出資修繕,韓某前去續費時,卻遭到李某堅決否認:“我從沒接收過你母親的骨灰!”韓某如遭雷擊,反復解釋當日情景,甚至說出繳費細節,但李某始終不肯認賬。
無奈之下,韓某求助村委會。周某雖表同情,卻面露難色:“這寄存處是村里公益性質的,因為老李年過七十,家里困難,村里才默許他幫忙照看,并沒有正式授權。我們想管,也沒依據啊!”
數月來,一次次的溝通碰壁,韓某兄妹夜不能寐——母親連骨灰都沒了,身為子女,心中如何能安?于是兄妹倆把李某、村經濟合作社和村委會一起告上法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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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人民法院周家人民法庭法官譚海波(右一)到該骨灰寄存處回訪骨灰排查登記情況。李盛凱 攝
接到案件后,譚海波意識到,這并非普通的財物糾紛。骨灰承載著生者對逝者的情感寄托,其價值遠非金錢可衡量。若簡單下判,贏了官司的未必釋懷,輸了的更可能心生怨懟,矛盾只會越結越深。
庭審那天,矛盾果然爆發了。“我媽的骨灰找不著了,我連給她燒炷香的地方都沒有!”韓某紅著眼眶講述當時的情景,“出殯那天大家心里難受,誰還能想到要憑證?當時靈車司機老張陪我把骨灰寄存到你這里的,他可以做證!”
李某眼神回避,態度卻很強硬:“你們又沒有其他憑據,憑什么說骨灰是我弄丟的?”
雙方僵持不下,一旁的周某臉色也越來越凝重。譚海波在此時敲下法槌:“暫時休庭。大家都冷靜一下,咱們單獨聊聊。”
面對韓某,譚海波耐心傾聽他的悲痛與焦慮:“我理解您和家人的心情,這種事放在誰身上都難以接受。法院一定會給您一個交代。”
接著,譚海波又找了李某。一開始,李某語氣還是十分強硬:“憑什么讓我賠?”
譚海波耐心相勸:“骨灰不是普通物品,那是人家對母親的念想。我知道你家里困難,怕擔責任、賠不起,咱們一起想辦法,把這事解決了,也讓韓家能安心,行嗎?”
在譚海波的勸說下,李某終于低下頭:“法官,您說得對,可他倆母親的骨灰我確實忘了放在哪里了。”而后,譚海波和周某懇切溝通:“周書記,村里雖未正式授權,但既然默許李某收費,就具有一定的管理責任。若能妥善調解,既安撫了韓家,也對全村有個交代。你們借此機會把村里這個骨灰寄存制度規范起來,今后也能避免類似問題出現。”
幾輪溝通下來,各方態度逐漸緩和。周某主動找到譚海波,誠懇道:“老李一把年紀、記性不好,村里在修繕過程中也確實存在混亂、疏于管理問題,導致出現了這種情況。老李家里困難,村委會和合作社商量后,愿意代他賠償韓家6000元精神損失費,也算是對逝者有個交代。”
當譚海波將這一方案轉達給韓某時,他沉默許久,低聲說道:“法官,我知道李某家里不容易。我要的不是錢,是個態度。現在村委會愿意擔起來,我媽在天有靈,應該也不想看見我們鬧得不安生。”
于是韓某當庭撤回起訴。周某向譚海波鄭重承諾:“我們回去就把寄存處的骨灰逐一排查,聯系家屬對接好,絕不再出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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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報·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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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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