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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珠江環境報》2026年4月29日第3版
作者 | 張葉東,深圳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
深圳大學法律與科技研究院研究員
北大法律信息網簽約作者
從環境法到生態環境法,從試行法到法典,這條路我們走了近50年。2026年3月12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這是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標志著中國的生態環境治理正式邁入體系化、法典化的新階段。從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確立的原則框架,到1989年頒布環境保護法確立以單行法為主的要素治理,再到如今以生態環境法典為統領的系統治理,我國生態環境法治體系實現了一次重要的制度躍升。在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過程中,我有幸參與綠色低碳發展編相關立法討論,也得以近距離觀察這部法典從理念醞釀到制度成型的全過程。這一經歷讓我深切感受到,中國的生態文明法治正在從理念倡導走向制度建構,在發展與保護之間不斷探索更加成熟、更加系統的治理路徑。在整部法典中,綠色低碳發展編的創設尤為引人關注,該編不僅體現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時代方向,也展現出法典在制度設計上的諸多創新。
綠色低碳發展編之所以能夠在生態環境法典中獨立成編,是因為我國生態環境治理理念正在發生深刻轉變。過去的環境立法更多是圍繞污染防治展開的,側重對排污行為的末端治理,而法典中的綠色低碳發展編則將制度重心前移,強調從源頭推動發展方式全面綠色轉型,使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形成協同關系。綠色低碳發展不僅意味著減少污染排放,而且涉及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優化、生產方式變革以及生活方式轉型,因此需要在法典層面構建系統性的制度框架。同時,我國生態環境相關法律長期呈現以要素立法為特征的分散格局,如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分別針對不同的環境要素進行規范,而生態環境法典通過體系整合,將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與綠色低碳發展納入統一的制度體系之中,其中綠色低碳發展編正是這一法典體系的關鍵環節,為推動發展方式全面綠色轉型提供了制度基礎。
2025年7月13日至7月14日,我受邀參加《生態環境法典(草案)》綠色低碳發展編、法律責任編重大問題研討會,重點研討綠色低碳發展編與法律責任編的完善及銜接問題。其中,一些核心制度問題反復被提出,尤其是相關制度應當被規定到什么程度。一方面,有觀點認為應當將碳市場、碳足跡、綠色消費等制度設計得更加具體,以增強法典的可操作性,使綠色低碳轉型真正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也有學者指出,許多制度仍處于試點和探索階段,若在法典中規定過細,可能反而限制未來的制度創新和政策調整空間。因此,在多輪討論中逐漸形成一種較為審慎的思路,即通過法典確立基本制度框架,同時為制度演進保留必要的彈性空間。同時,如何在制度設計中平衡激勵與責任,也是立法討論的另一重要焦點。綠色低碳轉型既需要通過政策和市場機制形成激勵,也需要通過法律責任確保相關義務得到落實。最終形成的制度取向,是在確立綠色低碳發展義務的同時,對違反相關義務的行為設置法律責任,在鼓勵轉型與規范行為之間尋求合理的平衡。
在綠色低碳發展編的立法討論過程中,我逐漸形成了一些觀點,即綠色低碳發展編在制度設計上呈現出以義務配置為核心的結構邏輯,其一般規定部分的重點內容在于將綠色發展理念轉化為可操作的法律規范,使企業、政府以及社會公眾在綠色低碳轉型中各有其責、各盡其責。法典在相關條款中對違反綠色低碳義務的行為設定了相應法律責任,為制度落實提供了基本保障,同時在有關條文中對綠色低碳義務的具體內容作出規定。同時,綠色低碳發展編圍繞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綠色消費、能源節約與轉型以及應對氣候變化等領域,構建了推動綠色低碳轉型的制度框架,為推動發展方式全面綠色轉型提供了法典基礎。值得注意的是,立法在制度設計上也保持了必要的開放性,一方面要保持規則的穩定性,另一方面也要為未來數字化、智能化等新一輪科學技術迭代預留制度空間。從長遠來看,綠色低碳法律制度將沿著時間、空間與主體三個維度不斷延伸和完善,以適應綠色低碳轉型持續推進的需要。
總之,生態環境法典的通過,不僅是一部法典文本的誕生,更標志著中國生態環境治理進入體系化發展的新階段。以法典為統領,我國生態環境法律制度正在形成更加完整的制度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從此增加“生態環境法”部門。與此同時,法典的實施也意味著我國生態環境法治建設進入了“后法典”時代。一方面,未來我國需要通過配套制度建設、執法與司法銜接以及法規政策協同,推動生態環境法典的相關規定真正落地;另一方面,生態環境法典也對學術研究、學科建設與人才培養提出了新的要求,亟需圍繞法典所確立的概念體系、制度體系與話語體系,進一步明確與生態環境法典實施需求相適應的學科名稱、學科體系、教材體系、人才培養體系等,為構建中國自主的生態環境法知識體系奠定基礎。于我個人而言,參與綠色低碳發展編相關立法討論是一段難忘而寶貴的經歷,也是見證生態環境法制度變遷的重要時刻。從綠色低碳發展編的制度設計中可以看出,中國的生態環境法治正在不斷探索新的治理范式和治理路徑,進而為全球生態環境治理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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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 郭晴晴
審核人員 | 張文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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