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英律師是廣東中億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務部主任、刑事主辦律師,執業十二年,經辦案件三百余件。在刑事辯護領域,成功辦理相關案件二百余件,占比約40,尤其在刑事會見及取保、羈押必要性審查方面經驗豐富。在民商事案件中,標的額從幾萬元到數百萬元不等,展現出較強的談判能力。曾獲“中山市2019年度優秀法律援助律師”等榮譽,以“不服所托,竭盡所能”為執業理念,深受當事人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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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業務領域及專業優勢
刑事辯護:李桂英律師在刑事辯護方面有著獨特的優勢。她擁有一套獨有的刑事會見溝通技巧,善于站在辦案人員的角度思考和分析案件,從而更好地與各單位溝通。憑借豐富的經驗,她能夠迅速抓住案件的關鍵節點,并與被會見人有效溝通。在眾多案件中,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取保候審、不予逮捕、不予起訴、緩刑、輕判、變更罪名等有利結果,如倪某涉嫌搶劫案爭取到不予起訴;熊某某走私普通物品案在逮捕前爭取到取保釋放并最終撤案無案底。
交通工傷:熟悉工傷案所有辦理流程,擅長處理復雜困難的交通、工傷案件。無論是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還是工傷賠償的爭取,都能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維護其合法權益。
代表性案例
當事人角色:被告人(林XX)
案情簡介
2023年2月2日晚上9時許,林XX在廣州市酒后駕駛小型客車,回到中山XX,在倒車過程中車輛碰撞水泥柱,事故造成車輛損壞。隨后,林XX因保險糾紛被接警趕至的公安人員查獲。經鑒定,林XX血液中乙醇含量為9557mg100ml。案件被移送到檢察院,李桂英律師接受委托。
核心訴求
為林XX爭取有利的判決結果,避免因醉駕被起訴定罪。
案件難點
司法鑒定意見書的乙醇濃度不是林XX醉酒駕駛行為發生時提取的,不能排除駕駛結束后飲酒增加酒精濃度的可能性。林XX于2023年2月2日21點30分左右發生輕微事故并結束駕駛機動車行為,抽取血樣的時間是2023年2月3日1時左右。
從卷宗內容基本確定林XX停止駕駛行為后,在家有再次飲酒行為,使得抽取的血液酒精含量不準確。
律師策略
李桂英律師在檢察院閱卷后,向檢察院提交了專業的法律意見。詳細闡述了鑒定結果的不合理性以及當事人存在再次飲酒的可能性,以此證明案件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
案件結果
檢察院審查并退回補充偵查,最終采納律師意見,認為中山市公安局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對林XX作出不起訴決定。
典型意義
本案展示了律師在刑事辯護中,通過對證據的細致分析和專業的法律意見,能夠有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避免不公正的定罪。
提醒司法機關在處理醉駕等案件時,要嚴格審查證據的合法性、關聯性和真實性,確保案件質量。
為類似案件的辯護提供了參考,強調了律師在刑事訴訟中對證據審查和法律適用的重要性。
李桂英律師憑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專業的職業素養,在刑事及民事訴訟領域取得了顯著成就。她的成功案例不僅為當事人帶來了公正的結果,也為整個法律行業樹立了榜樣,彰顯了法律的公正與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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