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又雙叒叕的毛孩子在飯店就餐的新聞事件,發生在網紅城市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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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陜西西安雁塔區一家餐廳有寵物狗上桌吃盤子里的食物。21日,記者從該餐廳獲悉,餐廳會提供寵物餐,但不允許寵物上桌。太食獸泰式茶餐廳西安大都薈店工作人員說,顧客是把寵物餐具放在桌子上給寵物就餐了,確實是工作疏忽了,沒有及時制止顧客,寵物是不能上桌的,只能坐在地上吃。目前,該店已對桌面等進行消殺,并要求員工提醒帶寵物的顧客。
雁塔區地處西安市中心城區南部,歷史悠久、地理環境優越、文物古跡蘊藏豐富,經國務院、陜西省和西安市人民政府批準的級別文物保護單位共達5處。其中青龍寺遺址、明德門遺址、魚化寨遺址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大興善寺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陜西師范大學雁塔校區圖書館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如此深厚的文化底蘊真不應該被無良的養狗惡習給玷污了。該事件據說是,一名女顧客將寵物狗直接抱上餐桌,小狗趴在桌上舔舐餐盤里的食物,視頻曝光后引發廣泛關注。
對此,法律如何規定的呢?《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禁止攜帶犬只進入下列區域:……(三)餐飲場所、商場、賓館;……”
《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第五十二條接著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規定,攜犬進入禁止犬只進入區域或者烈性犬、大型犬因免疫、診療需要外出,未將其裝入犬籠的或未帶嘴套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每只犬可并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可見,在西安是不允許將狗帶入餐廳的。姑且不說狗在餐廳舔盤子了,就是狗進餐廳都是違法的。對這種違法行為怎么辦?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狗主人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鑒于狗主人讓狗舔盤子的后果,當以上限處罰款200元。
希望雁塔區的公安機關行動起來,不要裝看不見,《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執法機關是公安機關,不好推卸了哦。
狗主人無良,餐廳是無知。“餐廳會提供寵物餐”,這不很扯淡啊?《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都不允許攜狗進餐廳,你餐廳提供什么寵物餐?《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是西安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你這不是不把西安的立法機關放眼里?你這是挑戰法律權威啊!!!
這家餐廳到底是無知,還是無良?它后面有什么大人物撐腰?請市場監督部門好好調查調查。
寵物進餐廳問題不是小事,一來有悖文明,二來有害衛生,寵物唾液可能攜帶布魯氏菌、沙門氏菌、彎曲桿菌、弓形蟲等病原體,唾液、毛發接觸餐具極易造成交叉污染,普通高溫消毒難以徹底消除感染風險,對兒童、孕婦、老人等群體威脅顯著。再有,動物的疾病有很多不確知,傳染給人后,增加了確診的難度。
對于餐廳來說,不是說道歉下就了事的,該承擔的法律責任必須承擔,小表格看一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餐飲經營者負有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商家未制止可被追責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消費者享有安全保障權
其他顧客可依法維權
毛孩子餐廳舔盤子此類事件近年來在全國多地反復上演,同一類事件反復發生,說明問題的根源并未被真正解決!說到底還是執法的力度不夠,即違法的成本太低,達不到以儆效尤的效果。甚至于有時都沒懲罰,更是縱容了狗主人的囂張。
希望雁塔區這次硬一回,雄一回,頂格罰款,再對狗主人公開曝光,通過媒體和自媒體廣為宣傳科普。殺一儆百,不是狠,是對所有守規矩的人最大的公平。
這一次,雁塔區該亮劍了,西安市該亮劍了。
寵物可以有愛,但不能沒有邊界。法律的紅線就在那里,文明的底線不容突破。希望這一次,能真正成為“最后一次”。
最后補充一句,狗主人若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勿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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