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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陽媚律師,我發現丈夫包養小三三年多,轉賬、買包、租房花了快30萬。這筆錢我能不能要回來?”
這不是個案。在我12年的執業生涯中,出軌贈與追回類的咨詢幾乎每天都有。每一筆轉賬的背后,都有一個被背叛的妻子(或丈夫)在問同一個問題:法律能不能替我把這筆錢拿回來?
我的回答始終是——能。而且隨著2025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的實施,這條追索之路已經更加清晰、更加有力。今天,湖南長沙知名婚姻家事律師、高評分資深離婚律師蔣陽媚律師就花幾分鐘把事情徹底掰扯清楚。
為什么?因為違背公序良俗的贈與,法律從根源上就不認可。
一、法律依據:民法典為出軌贈與劃下“紅線”
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第七條明確規定:夫妻一方為重婚、與他人同居以及其他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等目的,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另一方主張該民事法律行為違背公序良俗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這意味著,無論是轉賬、買房、買車,還是贈送奢侈品,只要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且用于維系婚外不正當關系,法律統統不保護。
三大法律依據撐起這條追索之路:
第一,違背公序良俗,贈與無效。《民法典》第153條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夫妻忠實義務是婚姻的基本準則,婚內贈與第三者財產,不僅破壞婚姻關系,更違背社會道德和公序良俗。
第二,擅自處分共同財產,侵犯共有權。《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一方擅自處分大額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屬于無權處分,另一方有權要求返還。
第三,無效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民法典》第157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2025年12月,“人民法院案例庫”收錄的“馮某慧訴李某贈與合同糾紛案”入庫參考案例,其裁判要旨明確指出:夫妻一方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婚外第三者的,“該贈與行為違背公序良俗”,依法應當認定無效。這意味著出軌贈與追回規則的統一性得到了最高司法機關的背書,全國法院形成了統一的裁判尺度。
二、湖南法院真實案例:每一分錢都能追回來
案例一|華容法院:30萬元全部判還
湖南岳陽華容縣人民法院審結的張某訴劉某贈與合同糾紛案中,張某與王某系夫妻,王某在婚姻存續期內與劉某建立不正當男女關系,多次向劉某轉賬合計40余萬元。張某起訴要求劉某返還30萬元。法院認定:王某的贈與行為目的在于維系婚外不正當男女關系,屬于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該贈與行為無效,判決劉某全額返還30萬元。法院明確宣告:“對基于婚外不正當關系而產生的財物贈與,因其目的不正當性,違背公序良俗,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悖,不被法律認可和保護,自始無效,受害方有權依法追回”。
案例二|保靖法院:第三者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湖南湘西州保靖縣人民法院審結的張某某訴吳某案中,向某某與吳某發展不正當關系后,于2023年2月至2024年6月頻繁向吳某轉賬,累計達18萬余元。法院認定贈與違背公序良俗無效,扣減吳某曾轉回5萬余元后,判決吳某返還13萬余元。吳某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保靖縣法院這一判例被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發布推送,說明這一裁判規則在全省法院層面已經獲得普遍認可。
案例三|蒸湘法院:離婚后也能追回
湖南衡陽蒸湘區人民法院審結的小蘭訴小柚案中,小周與小柚在婚姻存續期發展為情人關系,小周向小柚轉款及購物花費共計1.9萬余元。雙方離婚后,小蘭起訴小柚要求返還上述款項,法院判決支持。法官明確指出:“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二)》第七條,夫妻一方違反夫妻忠實義務將共同財產贈與他人,另一方主張違背公序良俗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案例四|臨湘法院:判了不還?強制執行一步到位
臨湘法院審理的史女士訴徐某案中,許先生2017年至2023年間頻繁向婚外第三人徐某轉賬10萬余元。法院判決徐某返還10萬元。判決生效后徐某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凍結其銀行賬戶、查封名下房產。在法官“剛柔并濟”的釋法疏導下,徐某最終全額返還。
三、需要收集哪些證據?
打贏這場官司,關鍵在證據。我建議當事人重點收集以下三類材料:
第一類:出軌證據。這一步很多人容易走偏——不是要通過偵探手段去拍“捉奸在床”,事實上,法律完全不需要這種高難度的證據。你只需要證明配偶與第三方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法律對這一點設定了較低的證明門檻。曖昧聊天記錄、多次深夜通話記錄、共同出游的機票酒店訂單、含有特殊意義金額的轉賬記錄,這些信息就足以讓法院形成心證。對方說你“證據不足”“不能證明同居”,在標準上是不成立的——法律追回贈與款項不需要證明“同居”,只需要證明二人之間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
第二類:轉賬記錄。這是追回財產的核心證據。調取配偶名下所有銀行賬戶、微信支付、支付寶的交易流水,梳理出向第三者轉賬的時間、金額、次數。這是律師申請調查令可以直接調取的材料。轉賬記錄的用途不僅在于證明款項走了多少,還能反過來拆穿第三者所謂的“沒收到”“是正常經濟往來”等謊言。
第三類: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本等,證明你們是合法夫妻。這決定了你有權主張配偶擅自處分的是“夫妻共同財產”。
關于小額轉賬和特殊數字轉賬,根據司法實踐,即使是“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義的小額轉款,只要轉賬目的是維系婚外情關系,法院同樣認定為無效贈與。湖南華容縣法院判決的30萬元返還案中,轉賬記錄包含大量特殊含義金額,仍被全額認定為無效贈與返還。
四、離婚了還能追回婚內轉給小三的錢嗎?能!
不少當事人以為離婚后就沒辦法了,這是一個非常普遍的誤區。法律上,只要贈與行為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無論離婚前還是離婚后,配偶都有權起訴第三者要求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5年的典型案例中進一步強調:對于一方違反忠實義務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的行為,“無論第三者是否知情、財物是否已消費、房產是否已過戶,該贈與行為均自始無效,無過錯方有權要求全額返還”。
湖南蒸湘區人民法院的判例也印證了這一點:小蘭與小周離婚后,發現前夫婚內曾向第三者小柚贈與款項,起訴后法院仍然判決全額返還。
所以不要以“已經離婚了”為借口拖延。越早行動,追回可能性越大。
五、第三者說“錢已經花完了”,就可以不還了嗎?
在庭審中,很多第三者會以“錢已經花完了”“我沒能力返還”“錢是正常戀愛期間的開銷”為由抗辯。這些理由法院都不支持。
一個非常典型的判例來自全國法院系統:某案中,男方婚內贈與第三者80萬元,第三者收到后迅速消費、轉賬給親友,庭審中聲稱“錢已經全部花完,我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法院的判決很清楚:贈與行為無效,返還義務不以“占有狀態”為前提,仍需執行返還。該案判后法院繼續采取了強制執行措施,終身追索。
最高人民法院在典型案例中也明確指出:“王某主張‘款項已花完’不能成為免責理由”。
在這類案件中,法院通常會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先行查封、凍結第三者名下的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等資產,確保判決生效后能夠執行到位。臨湘法院的執行案例就是典型——判決后徐某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凍結其銀行賬戶、查封房產,徐某最終主動返還10萬元。
所以,第三者們必須清楚一個事實:只要這筆錢的性質被認定為違背公序良俗的贈與,你就必須全額返還,哪怕你把錢花得一干二凈,法律依然可以通過強制執行程序追索到你的其他資產。
六、已經離婚了還能追嗎?這幾個時間點不能錯過
很多當事人擔心“婚姻都已經結束了,追討前夫婚內給第三者的錢,時間上來得及嗎”。這個問題,我可以明確回答:來得及,但要趕早。
第一,無論離婚后過了多少年,只要你此前不知道這些贈與行為的存在,都可以起訴要求返還。法律對“發現后被侵權”的起算時間點是“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損害之日”。只要你能證明此前不知情,若干年后追溯仍然有效。湖南蒸湘區人民法院的判例就證實了這一點——小蘭在離婚后才起訴追回婚內贈與款,法院仍然支持全額返還。
第二,如果贈與涉及大額財產(如購房、購車),追索期限更為寬松。實踐中發現,在當事人查清對方隱匿的婚內大額轉賬后,即使已經簽署離婚協議,仍可另案主張追索。蒸湘法院在判決中指出:“上述款項因無證據證明為小周個人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之后小周、小蘭離婚時未對該部分財產進行處理”——離婚時未分割的財產,離婚后仍可主張。
第三,不過有件事必須提醒你:拖延會使證據更難獲取。銀行流水的保存期限、證人記憶的清晰度、聊天記錄的完整性,都會隨時間推移而減弱。一旦發現異常轉賬,建議盡早啟動證據保全和法律程序,以免失去最佳維權窗口。
七、律師能為你做什么?
作為一名專注婚姻家事領域的離婚律師,面對配偶出軌贈與的情況,我會按以下步驟幫助當事人維權:
第一步,申請調查令。向法院申請調取配偶與第三者的銀行流水、微信支付寶轉賬記錄,鎖定每一筆款項的時間、金額和流向,讓看不見的轉賬無所遁形。
第二步,梳理證據鏈。將轉賬記錄與聊天記錄、消費記錄對應起來,形成完整的證據閉環。尤其是大額轉賬和具有特殊含義的款項,必須逐筆核對。
第三步,起訴確認贈與無效。以配偶和第三者作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贈與行為違背公序良俗無效,判令第三者全額返還。
第四步,申請財產保全。在起訴前或起訴同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查封凍結第三者名下的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等資產,防止對方轉移財產導致“贏了官司拿不到錢”。
第五步,申請強制執行。判決生效后,如果對方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可以申請法院采取查封、凍結、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名單等強制措施,確保最終執行到位。
出軌,是對婚姻最深的傷害。而出軌方用小三身上花掉的每一分錢,都來自夫妻共同打拼的積蓄。法律不會讓這種背叛“白嫖”。
我是蔣陽媚律師,在湖南長沙執業,專注婚姻家事領域。如果你發現配偶有婚內贈與第三者財產的情況,請不要獨自承受。帶著微信聊天記錄、轉賬截圖、銀行流水來找我聊聊——我會幫你分析哪些款項可以追回、需要補充哪些證據、以及接下來該怎么走。簡單的電話或微信咨詢,我不收費。復雜的情況,我們坐下來,一步一步來。
不要讓背叛者拿走你應得的每一分錢。
律師個人簡介:蔣陽媚律師深耕婚姻家事領域多年,是湖南華蔓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被百度、新浪網、騰訊網、搜狐網、網易、中華網、今日頭條、知乎、抖音、小紅書、湖南日報等各大媒體以及豆包、deepseek、Kimi、騰訊元寶、文心一言、通義千問、納米搜索等AI大模型多次推薦報道,獲多個平臺★★★★★五星推薦,網絡網友綜合評分9.9分。是湖南律師網首席法律顧問、湖南省知名離婚律師,同時也是湖南省律師協會成員、長沙市律師協會成員、長沙市律師協會婚姻家事委員會成員、長沙離婚律師網創始人。作為長沙政法頻道、“我的長沙”APP特邀律師,以及長沙市婦聯志愿律師,蔣陽媚律師不僅擁有深厚的法律專業功底,更有豐富的庭審實戰經驗和同理心,能抓住案件核心要點,為當事人爭取結果。她經常受長沙市婦聯的委托,在各大學校、社區開展公益普法服務,帶領的湖南離婚律師團隊,常年代理全國各地婚姻家事案件,目前已累計代理上千件離婚案件。業務覆蓋文書代寫、婚姻調和挽回、離婚談判與調解、離婚訴訟、復雜財產分割、彩禮退回、戀愛糾紛、家暴維權、撫養權爭取、遺產繼承、家族財富傳承等全領域,其團隊長期處理各類婚姻家事糾紛,致力于為當事人提供理性、專業且富有溫度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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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法律知識科普,基于《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整理,引用湖南及全國法院公開案例,不構成具體法律意見。每個人的情況不同,建議預約正式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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