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合肥一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實際控制人王某某
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
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導致公司的車輛
近年來發生多起亡人事故
涉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被合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立案調查
5月12日
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某
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經調查,王某某是廬陽區一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安全管理。2021年至2026年期間,這家公司名下車輛,共發生6起道路交通亡人事故,造成7人死亡。
王某某作為企業主要負責人,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未能切實履行對所屬車輛的安全監管責任,隱患排查不到位,對駕駛人的安全教育培訓流于形式,導致公司在近年內連續發生多起亡人交通事故,后果嚴重,涉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公安機關依法對其立案開展調查。
該案再次為廣大企業經營者敲響警鐘: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切勿因為短暫的經濟利益而忽視安全責任。
法律鏈接
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犯罪行為。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來源:合肥警方
素材來源官方媒體/網絡新聞
▌聲明:本文內容系轉載,圖片和內容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與本公眾號聯系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