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上海的群友閑聊,聊到了深圳這兩年的情況。自從2024年的《》之后,兒童友好城市,寵物友好城市,老人友好城市的宣傳,就常常能在各類媒體與自媒體都能看到,特別是“來深圳看海”的口號是真正的喊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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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一到節假日,全國各地來深圳看海的游客就很多。特別是上海,有很多人因為來深圳看海而喜歡上了這座城市,進而在這座城市安家下來。而深圳南山,也隨之發生了不少的變化。咖啡館、時尚店,藝術展,科技中心接連在深圳灣落地。上海的味道是越來越濃,上海話,也成了偶爾可以聽到的方言。
所以有上海的群友半開玩笑的說:要不也來深圳算了,到時候書房一起看看電影,喝喝咖啡還是蠻好的嘛。不過有件事,他沒有看懂,所以想問問我的看法。
事情是深圳剛發布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里面有這么一條:未按照規定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對個人、由區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看到這條,我想大概有段時間在上海生活過三年的朋友的,都會明白這條為什么讓他有點詫異。罰1000元對他也許不是問題,但垃圾分類這塊要罰1000元,就難免讓他想到一些過去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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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全文后,
事情確實是有點意思,
所以就寫了這篇文章。
首先是關于垃圾的問題,其實2026年的時候,關于垃圾焚燒官方專門專門做過一期采訪。采訪的還就是深圳的垃圾場,說的是國內目前垃圾處理這塊,由于技術突破,國產高爐已經可以達到1100攝氏度的高溫。這個溫度下,大多數的垃圾直接就焚化一次性成灰。
常規焚燒所產生的二噁英,在850攝氏度的時候就已經分解。在這種高溫下,99%的有害氣體都會瞬間被分解,連二噁英的空氣污染都不會有。而且燃燒的垃圾可以發電,殘渣還可以制作成環保磚。用來給道路墊層,管溝回填非常好用。這屬于是為目前的垃圾處理找到了一條新路,也由此衍生出了關于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能源發電等后續的邏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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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從這點來說,生活垃圾分類有點多余。因為都丟進去就好了,即便是不能燃燒,具有一定價值的生活垃圾,如金屬、瓷片一類的,都可以通過震動帶篩選的方式篩選出來,又何必在多此一遭呢?分類好了,然后再一股腦的丟進去?
其實這事的背后,要算的賬目和邏輯還真挺多。不過最直接的一條邏輯線,就是垃圾發電廠技術上確實不需要分類,1100攝氏度的溫度面前都是一樣的。但是在經濟上,這就要分了。因為生活垃圾中主要的廚余垃圾,焚燒率確實有點低,處理起來也麻煩。
說得簡單點,就是廚余垃圾不是不能燒,而是燒之前需要先發酵預處理,以提高熱值。這個發酵處理時間通常需要7天左右,等待周期與占地面積都不算小。而且就算這么處理了,也僅僅是達到了垃圾焚化廠的最低熱值標準,性價比不高。
而且之前燒垃圾發電的殘留物,那個磚頭。主要應用的方向,還是在市政工程與房地產建筑行業。而《》也說了,數據下滑最厲害的就是房地產建筑方向,磚頭好不好賣,可能只有垃圾焚化廠知道。
綜合起來,現在提的生活垃圾分類,其實就是筆經濟賬。把生活垃圾的根據種類分類好之后,能回收的回收,能利用的利用,最后利用不了,回收麻煩的再丟到垃圾焚化廠里面燒了發電。源頭分類和燒前分類是一樣,只是誰來分而已。顯然,分給誰有了答案。
說到這,
你是不是覺得就是個分工的事?
可能還真不是,因為這句話沒說的另幾半還挺多。就比如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是因為生活垃圾中低熱值的垃圾太低的背后。其實說的也是燃燒發電時間與獲電量的問題,而電的重要性,相信公文群的群友,應該懂這句話的意思了吧。
還有我會說這份文件我應該擔心了的原因,文件中的這樣的一條:需要市、區商務部門應當公示再生資源回收網點信息,編制可回收指導目錄,促進低價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的臺賬,未如實記錄生活垃圾種類、數量、去向等情況,或者未按照有關要求向街道辦事處包總臺賬的,逾期未改,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那么為什么要對生活垃圾的種類、數量、去向進行記錄呢?生活垃圾這種東西,除了說運去垃圾處理廠外,還有什么其他的去處嗎?要這些的人,又能依靠這些東西怎么賺錢呢?這些問題,有興趣的,大家就當小游戲來玩了。
祝大家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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