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信用安徽”公開披露行政處罰信息,因施工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案,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被處以罰款67.094613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皖黃歙交罰﹝2026﹞10000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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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處罰信息顯示,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案,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對此,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零點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歙縣交通運輸局作出上述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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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官網顯示,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始建于建國初期,基礎隊伍源自18軍筑路工程隊及西南公路局橋工處,曾建成了舉世矚目的川藏公路,是“兩路”精神的重要發源。1998年組建集團公司,成為四川省國有重要骨干企業,2003年發起設立四川交通系統首家上市公司,2012年實現整體上市。
來源:信用安徽、公司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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