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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警方抓捕了一名涉嫌借婚姻詐騙彩禮的女子引發關注。這名女子在已有交往對象的情況下,隱瞞真實婚戀狀態與他人登記結婚、騙取高額彩禮,面對調查更是拋出荒唐說辭,目前該嫌疑人已被警方跨市縣抓捕歸案。男女雙方經婚介機構介紹相識,涉案女子收取對方22萬元高額彩禮后,直接拉黑男方,把結婚證扔進垃圾桶試圖逃避夫妻義務。這一系列的“炸裂”操作暴露出涉案女子無知且貪婪,她拿結婚當幌子,套取高額彩禮后就“人間蒸發”,還在警方面前大言不慚,說“領證了但沒結婚”視婚姻和法律為兒戲。男方花二十多萬彩禮,再加六七萬中介費,不僅承受了經濟損失,還受到了情感傷害。
很多人看到這個案例,第一反應是騙婚。從法理上看,騙婚本質上是以婚姻為幌子虛構事實、詐取財物,但在復雜的現實婚姻中,合法登記與非法詐騙之間的界限往往極其模糊。如果女方僅僅是因為家庭觀念淡薄、對婚姻缺乏責任感,導致婚后兩人無法共同生活,這在法律上只能歸咎于性格不合或婚姻經營失敗,絕不能輕易扣上“騙婚”的刑事帽子。只有當出現索要彩禮后隨之失蹤、離家出走,或是攜款與他人同居,甚至是短期內頻繁“閃婚閃離”等極端且具有明顯主觀惡意的行為時,司法機關才會極其審慎地去甄別其是否跨過了詐騙犯罪的紅線。
彩禮本是傳統農耕社會中男女雙方締結契約的一種代際財富轉移和儀式,但卻被少數人利用,讓婚姻成了明碼標價的交易,“婚姻殺豬盤”的出現是社會信任機制的一次深度破產。那些懷揣期許想要家庭的普通人,在看到這樣的案例后,會不會對婚姻更多一份膽怯。
法律是底線,警方的介入需讓行騙者付出代價,這個案例中,收取六七萬的中介費的婚介機構也必須調查,收取如此高額的中介費,是否與涉案女子合謀?若并不知女方情況,那是否存在資料核查的失職或者一定程度的虛假宣傳?婚姻不該成為通往暴富的捷徑,更不該成為圍獵老實人的“殺豬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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