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趙明 通訊員 廖奀)明知是涉詐資金卻為“高額提成”鋌而走險甘當“工具人”,取現后裹在棉被中寄出……日前,雨湖公安分局反詐中心披露一起電詐幫信案內幕,提醒市民切勿貪圖蠅頭小利成犯罪幫兇。
前段時間,反詐中心接到上級預警線索顯示,轄區內有涉詐包裹通過某快遞公司寄出。接到線索后,鶴嶺派出所民警經實時數據研判,鎖定寄件人身份及寄件快遞網點,警方迅速聯動網點工作人員攔截包裹,及時將裹在棉被中的11000元現金找到。隨后,響水派出所民警將寄件人陳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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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詢問,陳某如實交代,2025年3月起他在網上求職時,被所謂“帶貨賺錢”兼職吸引,咨詢得知這份工作是需要提供自己的收款二維碼用以收取資金,而他明知這些代收的資金涉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可在高額回報利益驅使下,他仍舊取現并根據上線要求偽裝后寄出。
目前陳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而藏在棉被中的11000元現金已被警方扣押,案件仍在偵辦中。
民警介紹,常提及的“警惕詐騙新手法,不做電詐工具人”中的電詐“工具人”是一種比喻,是對幫助電詐團伙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相關人員的統稱。在電詐犯罪鏈條中,電詐分子為完成違法犯罪行為,需要大肆收購、獲取“兩卡”(指銀行卡和手機卡)和個人信息,發展“跑分”洗錢、推廣引流等網絡黑灰產,利用多種手段利誘蒙騙群眾成為電詐“工具人”。電信網絡詐騙各環節都需要“工具人”,有供卡類、金融支付工具類、轉移案款類、提供通信技術支持類等不同類型的“工具人”。對此,警方提醒,任何要求代為轉賬、取現或轉移來源不明資金的行為,均可能涉嫌違法犯罪,請市民切勿因貪圖蠅頭小利淪為犯罪分子的“幫兇”,最終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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