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5月26日訊,近日,中國人民銀行佛山市分行發布罰單,劍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及其兩名員工。
罰單顯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違反金融統計、支付結算、國庫、征信、反洗錢、金融科技業務管理有關規定。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佛山市分行對該分行作出警告,并處罰款合計1803200元。
李某作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運營管理部的時任負責人,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違反支付結算管理有關規定的相關行為負有責任。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佛山市分行對李某作出警告,并處罰款66500元。
張某玲作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個人金融部的時任負責人,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違反征信業務管理有關規定的相關行為負有責任。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佛山市分行對張某玲作出處罰款10000元。
上述處罰決定的作出機關均為中國人民銀行佛山市分行,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均為2026年5月14日,公示期限均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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