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又一批跟極端組織“伊斯蘭國”脫不了干系的澳大利亞人,拖家?guī)Э诘貜臄⒗麃嗭w回來了,19個人,全是婦女和兒童,9個降落在墨爾本,10個到了悉尼。
這是這個月以來第二批了,5月7日剛有13個人回來,其中幾個腳一沾地就被銬走了,面臨的是參與恐怖組織和奴役相關(guān)罪名的指控,不到二十天,嘩啦啦回來兩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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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總理阿爾巴尼斯早就放過狠話,政府不會派專機去接,更不會出一分錢路費,甚至直言“我們不同情他們”,但問題是,人家護照一掏是澳洲公民,你攔不住,也趕不走。
一邊是打了將近十年的反恐戰(zhàn)爭留下的爛攤子,一邊是自己公民的身份甩不掉,這事擱誰身上都得頭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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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不是被澳洲政府派專機接回來的,相反,澳洲總理阿爾巴尼斯和內(nèi)閣部長們早就把話挑明了:政府不會協(xié)助遣返,一分錢路費都不出,也不派官員去大馬士革接應(yīng)。
這就有點尷尬了,既然政府不想讓他們回來,那為啥不直接拿棍子堵在海關(guān)呢?
這里面有個法律門檻:不管這些人干過什么,只要他們現(xiàn)在還是個澳洲公民,政府就沒辦法禁止他們回國。
根據(jù)澳洲現(xiàn)行法律,除非你是雙重國籍且被判了恐怖主義重罪,才有可能啟動剝奪國籍的程序,這次跑回來的基本都是單國籍的婦女和小孩,政府手里的牌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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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現(xiàn)在能做的就是“來軟的不來硬的”。
內(nèi)政部長伯克明確說了,可以發(fā)臨時禁令,先把你攔在國門外兩年,等你真落地了,再用監(jiān)控手段把你“盯死”,反正就是“我不歡迎你,但我也趕不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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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澳洲公民當年是怎么跑到敘利亞去的?
時間得倒回到2012年到2016年那陣子。“伊斯蘭國”在網(wǎng)上到處招人,尤其盯著西方國家的年輕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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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被各種所謂的“浪漫承諾”和極端洗腦忽悠著,離開澳洲,千里迢迢跑到敘利亞投奔,有些人嫁給了武裝分子,生了娃,以為能過上所謂的“榮耀生活”。
結(jié)果呢?2019年“伊斯蘭國”的所謂“哈里發(fā)國”土崩瓦解,這些人全成了俘虜,被關(guān)進了敘利亞東北部由庫爾德武裝看管的阿爾霍爾、羅杰等難民營,那里條件惡劣,缺醫(yī)少藥,堪稱人間煉獄。
直到今年初,敘利亞局勢再度翻天覆地,原來負責看管營地的庫爾德武裝因為遭到美軍某種程度上的戰(zhàn)略拋棄。
面對土耳其和敘利亞過渡政府的雙重擠壓,精力和控制力明顯下降,這就給了營地里的極端分子家屬可乘之機,他們開始通過各種渠道往外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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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的態(tài)度其實一直很明確:就是不想讓他們回來,今年2月,就有34個澳洲婦女兒童試圖從敘利亞營地離開,結(jié)果因為各種“技術(shù)原因”沒走成,被迫折返關(guān)押地。
當時總理阿爾巴尼斯接受采訪時還放狠話:“我們不同情他們,”但時隔兩個多月,這些人還是陸陸續(xù)續(xù)通過各種方式踏上了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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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被這事困擾的可不只澳大利亞一家,英國政府采取了更強硬的姿態(tài)。
他們直接通過立法,把一些加入“伊斯蘭國”的雙重國籍公民國籍給剝奪了,讓你想回都回不來,這種做法雖然簡單粗暴,但也引發(fā)了不少法律和人權(quán)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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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的策略就比較靈活了,他們從2019年開始陸陸續(xù)續(xù)接回了一批婦女兒童,回來一個就依法審查一個,該起訴的起訴,該保護的兒童就交給福利機構(gòu),主打一個“逐個擊破”。
法國則像個精打細算的管家,只接小孩,大人基本不要,這么多年也就接回了一百來個最脆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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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美國就比較簡單了,直接給歐洲和澳洲這些盟友施壓,意思是“你們的人趕緊帶走,不然我這邊看守壓力太大,早晚得放人”。
各大西方國家在這事上各有各的算盤,但都逃不掉一個核心困境:公民身份這事兒,既是權(quán)利,也是甩不掉的包袱。
人落地了,澳洲社會的神經(jīng)也繃緊了,最新一批返澳人員中的成年人,只要被查到參與過恐怖活動的證據(jù),就將面臨最高10年的監(jiān)禁,但是,真正讓警方頭疼的不是大人,而是那些小孩。
這13名孩子大多是在戰(zhàn)火中出生、在極端思想盛行的營地里長大的,有的壓根就沒踏上過澳洲的土地,他們的世界觀是什么樣的,誰也不敢打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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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當局倒也有所準備,據(jù)披露,維州政府已經(jīng)開始著手準備“去極端化”課程,要求這些孩子參加,幫助他們慢慢從那種“地獄般”的環(huán)境里剝離出來,去適應(yīng)正常的課堂和馬路上的紅綠燈。
安全部門估算了一下,覺得眼下風險還在可控范圍內(nèi),但反對黨和不少民眾顯然不太買賬,認為政府這是拿納稅人的安全在做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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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兒童救助組織又在另一邊喊話,說這些孩子都是受害者,不應(yīng)該用有色眼鏡看他們,一方喊打喊殺要安全,一方高舉人權(quán)要包容,政府夾在中間,怎么做都有人罵。
這件事說到底,不僅是對澳洲法律的考驗,更是一個全球性的難題,國家在行使反恐職責的同時,該如何面對本國公民深陷戰(zhàn)區(qū)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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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之門外”未必能消除風險,放任不管更不是辦法,當安全和公民權(quán)這兩個本應(yīng)相輔相成的概念開始互相撕扯,任何一個國家想在這中間找到那個平衡點,都得捏著一把汗。朋友們你們怎么看?
面對這群從戰(zhàn)區(qū)自己跑回來的“定時炸彈”,是應(yīng)該接納并試圖改造他們,還是該像英國那樣,在合法合規(guī)的框架下想辦法將他們徹底拒之門外?歡迎在評論區(qū)說出你的真實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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