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江蘇省徐州市豐縣機關第二幼兒園老師用熱熔槍燙傷孩子嘴唇的案件有兩個可怕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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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
作案的女老師她明明知道有監控的,她依然敢肆無忌憚地捏住孩子的嘴連續燙兩次,甚至事后還試圖撒謊掩蓋。
這說明在她潛意識里,這種暴行可能已經習以為常,或者她極度狂妄,根本沒把規則放在眼里。
第二個,
當時兩個老師在場,一個女老師在施暴,另一個男老師就在旁邊全程冷眼旁觀。看著同事對毫無反抗能力的幼童下毒手,他卻無動于衷,既沒有制止也沒有安撫。
這種麻木的沉默,和直接的暴力一樣讓人心涼,也側面印證了這種惡劣體罰在這個班級里可能早已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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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會涉嫌什么罪名?如果是按故意傷害罪,熱熔膠槍造成的局部嘴唇燙傷,通常伴有巨大水泡,雖然對孩子來說極其痛苦且視覺上觸目驚心,
但由于嘴唇在人體總表面積中的占比極小,單純從面積上往往很難達到兒童“輕傷二級”所要求的3%硬性門檻。所以想要直接定故意傷害罪,有難度。
不過不要擔心,刑法還有一個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這個罪名不需要達到“輕傷”的硬性門檻,只要查實老師存在惡劣的折磨和傷害行為,就夠了。
刑期會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時老師和幼兒園需要共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包括孩子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以及家長陪護的誤工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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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位全程冷眼旁觀的男老師,在法律上,他同樣對班級里的幼兒負有法定的看護職責。
當危險發生時,制止暴力屬于他職業義務的底線。他有能力阻止卻故意不作為,在法律上可能構成“不作為的共犯”,同樣涉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面臨同罪論處的刑事風險。
最后,發生如此惡劣的虐童事件,說明園方監管形同虛設。教育行政部門不僅會對園長給予停職、撤職等嚴厲處分;
情節嚴重的,還會對幼兒園面臨罰款、責令停止招生,甚至吊銷辦學許可證(永久關停幼兒園)的頂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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