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莒南縣人民法院
關于張娟、孫運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被害人提供賬戶等材料相關事宜的公告
莒南縣人民法院執(zhí)行的張娟、孫運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現(xiàn)開展退賠被害人損失工作,現(xiàn)就退賠人員提供本人相關材料事宜公告如下:
一、退賠人員范圍
莒南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魯1327刑初554號刑事判決書中確認且至今尚未獲賠人員。
二、受理登記期限
2026年6月8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三、登記地點
莒南縣人民法院四樓執(zhí)行和解室,聯(lián)系方式0539-7398687。
四、注意事項
1.退賠人員需提交本人的銀行賬戶(可提供銀行卡復印件并注明具體開戶銀行地址)、身份證復印件、聯(lián)系方式。
2.退賠方式:退賠金額=應退賠金額×退賠比例(已到位賠償款÷應退賠賠償款總額)。
3.司法機關不會提出轉賬、驗資、繳費等要求,謹防詐騙。
4.對編造虛假信息、阻撓退賠人員登記退賠、干擾司法機關辦案、損害被害人合法權益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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