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委員會金橋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呂東勝(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上海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呂東勝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呂東勝利用擔任上海市浦東新區曹路鎮鎮長、黨委書記,周浦鎮黨委書記,祝橋鎮黨委書記,金橋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接受他人請托,直接或者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物業租賃、工作調動、廠房搬遷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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