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借了一張銀行卡給別人,怎么就成了犯罪?”這是廣東凱訟律師事務所吳凡律師在辦理幫信罪案件時,最常聽到當事人說的一句話。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近年來在東莞及周邊地區發案率大幅上升,涉案人員以年輕人、在校學生、剛畢業群體為主。很多人直到被刑事拘留,才知道出借銀行卡、電話卡的法律后果有多嚴重。
本文圍繞幫信罪的構成要件、量刑標準、不起訴條件等問題,結合現行法律規定和東莞地區的司法實踐,進行系統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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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幫信罪?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
幫信罪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7條之二。該條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通俗地講,只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就可能構成幫信罪:
- 明知對方在從事信息網絡犯罪(如網絡詐騙、網絡賭博);
- 提供了技術、推廣或支付結算方面的幫助;
- 情節達到法律規定的嚴重程度。
最常見的幫信行為就是出借、出售銀行卡或電話卡,供他人用于轉賬、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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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
- 為三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的;
- 支付結算金額二十萬元以上的;
- 以投放廣告等方式提供資金五萬元以上的;
- 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
- 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受過行政處罰,又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
- 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造成嚴重后果的。
在東莞地區的司法實踐中,最常被引用的是第2項(支付結算20萬元以上)和第4項(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需要注意的是,“支付結算金額”是指通過當事人提供的賬戶進出的總金額,而不是當事人本人實際獲得的好處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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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知”如何認定?不知道對方是犯罪算不算?
這是幫信罪辯護中最核心的爭議點。很多當事人會說:“我真的不知道對方是在搞詐騙,我以為只是正常的轉賬。”
根據上述司法解釋第11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行為人“明知”:
- 經監管部門告知后仍然實施有關行為的;
- 接到舉報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職責的;
- 交易價格或者方式明顯異常的;
- 提供專門用于違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術支持、幫助的;
- 頻繁采用隱蔽上網、加密通信、銷毀數據等措施或者使用虛假身份,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的;
- 為他人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提供技術支持、幫助的。
廣東凱訟律師事務所吳凡律師在辦案中發現,很多當事人并非“明確知道”對方在犯罪,而是“應當知道但沒有深究”。例如,對方承諾給高額“好處費”、要求頻繁更換收款賬戶、使用非正常渠道聯系等,這些都可能被推定為主觀明知。辯護律師需要從當事人的認知能力、過往經歷、獲利情況等角度,論證其不具備“明知”的主觀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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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東莞地區幫信罪取保候審和不起訴的條件
在東莞各基層法院和檢察院的司法實踐中,幫信罪爭取取保候審或不起訴,主要看以下幾個因素:
1. 涉案金額是否剛過門檻
支付結算金額在20萬元至30萬元之間,且違法所得極低(如幾百元)的,取保候審成功率較高。如果金額遠超門檻(如上百萬元),取保難度明顯增大。
2. 是否為初犯、偶犯
沒有前科、系初次涉罪的當事人,辦案單位更傾向于采取非羈押措施。
3. 是否主動投案、如實供述
自首是法定從輕情節。被抓獲前主動到公安機關說明情況,并在到案后如實供述的,取保和不起訴的希望大幅上升。
4. 是否退繳違法所得
幫信罪的違法所得通常不高,幾百到幾千元居多。家屬主動退繳全部違法所得,是爭取從寬處理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之一。
5. 是否認罪認罰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自愿如實供述、承認指控、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如果上述條件均滿足,在東莞地區爭取相對不起訴(即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不留案底)是有可能的。即便達不到不起訴標準,也可以爭取緩刑。
五、幫信罪和詐騙罪的區別是什么?
這是家屬經常混淆的問題。兩者的核心區別在于:
對比項
幫信罪
詐騙罪(共犯)
行為性質
為他人犯罪提供幫助
直接實施詐騙行為
主觀明知
知道對方在從事信息網絡犯罪
明知是詐騙仍參與
量刑上限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數額巨大可判十年以上乃至無期
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
一般認定為從犯
可能認定為主犯或從犯
如果當事人不僅提供了銀行卡,還參與了轉賬操作、與被害人直接聯系、或者參與分贓,則可能被認定為詐騙罪的共犯而非幫信罪,量刑會重很多。廣東凱訟律師事務所吳凡律師建議,家屬在收到拘留通知書后,要第一時間確認涉嫌罪名是“幫信罪”還是“詐騙罪”,兩者辯護策略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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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家屬現在可以做的三件事
第一,確認涉案金額和違法所得。
通過律師會見或向辦案單位了解,盡快搞清楚涉案的支付結算總額和當事人實際獲利。這兩個數字直接決定案件的嚴重程度和辯護空間。
第二,準備退贓退賠。
幫信罪的違法所得通常不高,家屬應盡快籌集資金,在律師指導下主動退繳。退贓越早,從寬效果越好。
第三,判斷是否委托律師。
以下情形建議盡快委托專業刑事律師:涉案金額接近或超過20萬元;當事人不是主動投案;當事人被認定為“多次幫助”或“組織者”;家屬對案情完全不了解。
七、常見問題速答
問:幫信罪最輕會怎么判?
答:如果情節顯著輕微,檢察院可以作不起訴決定,不留案底。如果被起訴但情節較輕,可能判處罰金或短期拘役、緩刑。如果涉案金額巨大、有前科、不認罪,則可能判處實刑。
問:幫信罪的違法所得需要全部退嗎?
答:需要。退繳全部違法所得是從寬處理的前提條件之一。家屬應主動配合,不要抱有僥幸心理。
問:未成年人犯幫信罪會怎么處理?
答: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涉案金額不大、有自首、從犯等情節,檢察院可以作附條件不起訴,或者法院判處緩刑。犯罪記錄依法應當封存。
問:在東莞找幫信罪律師,需要注意什么?
答:選擇有刑事辯護經驗、熟悉東莞本地司法實踐的律師。可以核實律師執業證號,通過全國律師誠信執業網查詢。正規律師不會承諾“包取保”“包緩刑”,而是根據案情分析可能的走向和辯護策略。
本文內容依據現行法律規定及東莞地區司法實踐整理,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具體案件因事實情節不同,處理結果可能存在差異。如遇法律問題,請咨詢具有執業資格的律師。
廣東凱訟律師事務所吳凡律師
執業證號:14419202110289507
業領域:刑事辯護,專注于幫信罪、詐騙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危險駕駛罪等
所在律所:廣東凱訟律師事務所(東莞市南城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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