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開庭!”6月5日,隨著法槌落下,一起假冒注冊商標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在樂清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市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邱新楚擔任審判長,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美廣作為國家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商標權利人A公司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部分溫州市人大代表、樂清市人大代表、樂清市政協委員、企業家代表、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等受邀參與旁聽此次庭審。
案情簡介
A公司注冊商標系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的馳名商標。2022年3月至2025年9月期間,被告人張某未經注冊商標權利人A公司的許可或授權,通過購買空白交流接觸器等各類產品并張貼A公司商標標識后,陸續銷售給他人,累計銷售金額至少366.31萬元,違法所得186.99萬元。2024年7月至2025年9月,被告人郜某協助張某生產假冒產品。
基于上述事實,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A公司訴請判令張某、郜某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
庭審現場
![]()
庭審中,李美廣檢察長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依法進行法庭訊問,全面揭露被告人的犯罪模式、鏈條。隨后,他緊扣假冒注冊商標犯罪的構成要件,分組向法庭出示全案證據并質證,客觀、完整地展現被告人假冒注冊商標罪的犯罪事實。
“保護知識產權是企業的立身之本、發展之基,假冒注冊商標行為不僅損害企業的營業利潤和品牌信譽,還影響了本地的市場公信力。”庭上,李美廣檢察長就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社會危害當庭發表了公訴意見,指控有力、闡述精準、教育深刻。
經審理,法院采納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和量刑建議,對此案作出判決:被告人張某、郜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一年十個月(適用緩刑),合計并處罰金190萬元,追繳其違法所得。
附帶民事部分,綜合考慮張某、郜某主觀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情節嚴重程度等情況,適用懲罰性賠償,判令張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A公司243.287萬元,郜某對其中89.4299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
下一步,樂清市檢察院將聚焦知識產權保護重點,普及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提升知識產權案件辦理專業化水平,依法從嚴懲治各類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持續筑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防線。
文丨徐彬 陸怡潔 攝影丨王嘉禾
編輯丨鄭雯靜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