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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語|文
賓曰語云(ID:Lzkj328)|出品
李姝昱已經平安回來了。但“平安回來”從來不是終點。我們需要追問的是:她舉報的問題查實沒有?無牌車執法是怎么回事?27個小時沒有吃飯、沒有休息是怎么回事?逼母親簽字承認女兒有精神病是怎么回事?這些問題不回答清楚,下一次,類似的場景還會發生。
李姝昱終于回家了。
被帶走27個小時,沒吃一口飯,沒合一下眼。凌晨一點多被送到家門口,母親不了解情況,沒敢開門。最后被送到姨家,現在在睡覺。
一個曾經在光明網受過專業訓練的記者,一個研究生畢業于四川大學哲學系的知識分子,因為實名舉報一名基層官員涉嫌違紀違法,落到了這步田地。
這不是我第一次看到這樣的場景。
還有人記得朱文娜嗎,2008年1月1日,《法制日報》社主辦的《法人》雜志記者,因為發表了一篇曝光文章,被原遼寧鐵嶺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派公安人員到北京拘傳。一個月后,張志國在西豐縣委書記任上被“勒令引咎辭職”
2011年,我因為曝光強拆老百姓的房子,被關押了10天。主導抓人的是當時的合肥市公安局局長程瀚,后來他因受賄、徇私枉法被判刑17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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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甘肅武威三名記者“失蹤”,最后查明是被當地警方以“嫖娼”為名抓了進去。主導這件事的武威市委書記火榮貴,2018年落馬,2019年被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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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記者,不是第一次,希望是最后一次。
宜陽這次的操作,讓人開了眼界。無牌黑色大眾越野車沖進加油站截停車輛,4男一女沖下來拉開車門,稱是公安局的,要傳喚。要傳喚證,沒有。要出示證件,帶隊的人掏出來晃了一下,李姝昱高度近視,根本沒看清。她朋友想看,對方說不是涉案人員,不讓看。然后在公共場所、在加油站,由一名不明身份的女子對李姝昱進行了搜身。
這不是執法,這是劫持。
更令人不安的是后續。網絡流出的消息稱,民警逼迫李姝昱的母親簽字,承認女兒精神不正常,企圖把她送進精神病院。李母的回應很干脆:“俺閨女思維敏捷,他們想讓閨女精神病是為了掩蓋真相,我沒有給他們簽字。”
這招數不新鮮。把舉報者打成“精神病”,是某些基層權力運作的常規操作。你舉報的問題如果處理不了,那就處理舉報的人。問題解決不了,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你不瘋,那就讓你“被瘋”。這套邏輯簡單粗暴,但在某些地方,屢試不爽。
李姝昱舉報的是宜陽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主任陳某某。從她披露的信息來看,舉報內容相當具體:陳某某外甥買房,陳借出60萬;陳的錢不敢放在自己名下,放在女婿那兒;給女兒買房,送兒子去西安買學籍;陳自己說“老了想明白了,錢都是給子女的”。為勸止舉報,陳某某托人送了30萬現金到李家,被拒絕后,又表示愿意把一套購入價152萬的商品房贈與她,“你要啥都中”。
收買不成,那就律師函警告,要求12小時內刪除所有文章,公開發布《澄清聲明》,承認所發文章言論不實。再不成,那就動用刑事手段,以“誹謗”為由抓人。
這個路徑很清晰:收買—威脅—構陷—抓捕。區別只在于,每一步走不走得通。
李姝昱的身份給這件事增加了一層特殊的荒誕感。她曾是光明網的記者,受過專業訓練,深諳輿論傳播規律。按說,這樣的人是最知道怎么保護自己的,是最知道怎么用合法方式反映問題的。可即便如此,她依然在加油站被無牌車截停,被不明身份的人強制帶走,被關押27個小時不給吃飯不讓休息,她的母親被要求簽字承認女兒有精神病。
如果連一個前央媒記者,在舉報基層貪腐時都落得如此狼狽,連基本的人身自由都無法保障,那普通老百姓在面對不公時,又該如何自處?
這不是在渲染絕望,而是在陳述一個令人不安的事實:在很多地方,輿論監督的代價,仍然高到只有少數“有身份”的人才勉強付得起。而這個“身份”,往往不是來自法律賦予的平等權利,而是來自曾經的職業背景帶來的那一點點“輿論免疫力”。
雖然我也是個“前記者”,今年1月27日,我接到自稱重慶市兩江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范姓民警的跨省長途電話,說他們那兒的何某某到公安機關報案了,說我有三篇文章,侵犯了他的隱私權,警方已經立案,傳喚我到案,從安徽赴重慶配合調查。【點擊查看《剛剛!我被重慶“民警”跨省電話傳喚》、《重慶“民警”跨省傳喚,公權豈能淪為私器》】我說,我文章里所有的材料都有證據支撐,范警官表示:“雖說證據都有,那些事兒也不應該由你發出來。”
范警官明確表示,我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涉嫌違法”,并在1月27日下午給我寄了兩個傳喚證,希望我能理解。范警官說,傳喚證上寫著“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傳喚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強制傳喚”。
李姝昱之所以能引發關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她的身份標簽——“前光明網記者”。人們關注這件事,是因為一個前央媒記者被這樣對待是反常的、刺眼的。可問題是,每一個公民都應該享有同樣的安全感和程序正義,不應該只有頂著“前央媒記者”帽子的人,才能在被無牌車截停時被看見。
宜陽縣公安局說李姝昱涉嫌“誹謗”。誹謗了誰?沒說。傳喚證上有沒有寫明?不清楚。程序上該有的告知義務履行了沒有?看起來沒有。27個小時不放人、不給飯吃、不讓休息,這在法律上叫什么,大家心里都有一本賬。
火榮貴倒了,程瀚進去了。當初抓記者、構陷記者的人,最后自己成了階下囚。這不是什么因果報應,這是法治的必然。任何試圖用公權力壓制輿論監督的人,最后都會被更大的權力所審視。區別只在于,這個過程需要時間,而在這段時間里,會有多少記者、多少普通公民,成為代價。
在范警官對我跨省電話傳喚被督察部門認定為違規之后,3月31日,金山派出所一行六人,駕駛一輛天津牌照的廣汽傳祺白商務商務車來到安徽,對當事人進行“跨省”行動。 名義上,他們聲稱是找賓曰語云作為證人取證。(【點擊查看《千里奔赴“跨省”自媒體人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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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6個人跨省的問題,相關工作人員5月29日回應稱:經過督察部門的調查核實,本次執法符合異地辦案的協作相關要求。
讓人不安的是,2025年12月26日,我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實名舉報渝北區法院所做的詢問筆錄,涉及何某某的涉嫌強奸的犯罪線索,如今5個月時間過去了,我沒有得到任何的信息反饋。
李姝昱已經平安回來了。但“平安回來”從來不是終點。我們需要追問的是:她舉報的問題查實沒有?無牌車執法是怎么回事?27個小時沒有吃飯、沒有休息是怎么回事?逼母親簽字承認女兒有精神病是怎么回事?這些問題不回答清楚,下一次,類似的場景還會發生。
抓記者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后一次。但每一次,都不應該被當作“又來了”而麻木對待。每一次,都是檢驗法治成色的機會。(作者:賓語)(賓曰語云微信公眾號:lzkj328)
來源| 賓曰語云ID號:lzkj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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