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螺栓20元,一米護欄網片800元!一箱矮牽牛花150元,一箱土150元,一個花箱780元……
寶雞市民張先生把這份明細單看了好幾遍,怎么也想不通——他不過撞壞了三節護欄,對方卻算了五個花箱的錢;收了四個花箱3200元,現場只換了三個,兩個新花箱的內膽還是破的;約1.57米的護欄網片按2米計費,收了他3200元。
為了拿到事故認定書,他“只能認栽”。
6月8日、9日,華商報大風新聞連續報道此事后,輿論迅速炸鍋。6月9日晚,寶雞市渭濱區城管執法局連夜回應:已成立專項調查組,全面調查核實,對侵害群眾利益行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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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車撞壞三節護欄,四版定價次次不同
事情要從5月21日深夜說起。
當晚11時30分,寶雞下著大雨。張先生駕車行駛至公園路與峪泉路十字,由北向東左轉時,不慎撞上了路中間的防護欄。
22日,張先生去交警渭濱大隊開事故認定書。他沒想到,工作人員說了一句話,讓他徹底懵了——要先找第三方護欄管護公司協商賠償,賠完了才能開事故認定書。他的車只有交強險,最多賠付2000元,超出部分全得自掏腰包。
當天,他找到陜西拓澤博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一家第三方護欄管護公司。工作人員張口就是10840元。張先生當場表示不認可,要求重新核算。工作人員跟他去現場拍照,回來給出了第二版價格:9060元,實收7500元。
張先生覺得依舊亂算多算,但為了拿到事故認定書,“只能認栽”。
事情還沒完。他向主管部門投訴后,該公司又算出了第三版價格:8176元。媒體報道后,12345辦結回復中附帶的“情況說明”顯示,拓澤博亞公司列出的還是最初那個10840元的版本,多處與走訪實際情況不符。四版價格,次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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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核查:收了錢的沒換,換了的是壞的
5月26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趕到現場查看修復情況,發現了更扎心的問題。
張先生的車實際撞壞了1個防撞桶、3個花箱、2個護欄。但第一次核算時算了5個花箱,第二次減為4個,收了3120元,實際只換了3個。第四、第五個花箱一角只有“小裂口”,卻被列為全賠。新換的三個花箱里,兩個內膽仍是破損的、帶著裂痕——內膽收了600元,搶修完兩個都是爛的。
更離譜的是護欄網片。現場測量顯示,實際約1.57米長的護欄網片,被按2米收費,一米800元,兩個網片收了3200元。事發時,一根護欄移位了,第二天已歸位,本來只需賠一根,公司卻算了兩根的錢。
記者暗訪時還發現,這家公司的辦公室內,營業執照、護欄價目表等均未見公示。工作人員解釋,少收1500元是“領導上報、公司批準,給了優惠”,依據是“人情世故”。當被問及能否提供供貨單時,對方直接拒絕:“不可能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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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賣花的都不知賣的是什么花
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工作人員對收費項目的一問三不知。
當張先生質疑“一箱150元是什么花、多少株”時,工作人員坦言“不知道是啥花”,稱花和土是另一家公司負責,拓澤博亞公司只是代收。而對于搶修清單上的花箱、護欄規格,也同樣一問三不知,“招標內容中沒有維修,只能換新。”
也就是說,一個連自己在賣什么都不知道的公司,在替政府收錢。
一個螺栓20元,一箱不知品種的花150元,一米不知規格的護欄網片800元——收費項目規格成謎,收費標準只憑公司“說了算”。
護欄到底值多少錢?業內人士:200元一米已算高價
“一米護欄800元”究竟是個什么水平?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全國各類護欄的市場行情相對透明。普通城市道路護欄綜合單價約120元至500元/米;帶綠植槽或景觀造型的綠化護欄約280元至550元/米;高等級防撞護欄最高可達600元/米。
即使是高速公路的雙波波形防撞護欄,每米也不過90至160元。200元一米已算高價,800元的價格遠超市場行情。
公開電商平臺上,市政鋅鋼道路中間隔離護欄低至60元/米。更值得深思的是,本地類似案件中也有相似案例——2025年6月,四川綿陽一市民撞壞“兩節”護欄,護欄設置企業索賠1.62萬元,護欄按每米1000元計價。公開信息顯示,該護欄高分子材料在淘寶上僅售每米300余元,含運輸和安裝費。
這種價格虛高的現象,并非一地孤例。
輿論引爆后,當地連夜成立專項組
6月8日、9日,華商報大風新聞連續報道此事后,輿論迅速發酵,相關話題沖上同城熱搜。面對“天價護欄”引發的公憤,當地迅速作出回應。
6月9日,寶雞市渭濱區城管執法局發布通報:已成立專項調查組,全面調查核實,并強調對侵害群眾利益行為“零容忍”,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同時,記者從渭濱區城管執法局獲悉,此事已引起市、區高度重視,已召集多部門召開專題會。
問題是,倘若沒有媒體曝光、輿論施壓,這份專項調查組何時才會成立?“零容忍”三字,究竟是說給群眾聽的,還是說給已經觸犯規則的人聽的?
追問1:誰定了這800元一米?
整起事件的發端,源于一個最基本的追問:800元一米的護欄網片,定價依據是什么?
拓澤博亞公司的回答是“按政府招標定的”。問題是,招標價格本身有沒有水分?招標過程是否透明公正?當張先生的投訴被12345工單以“訴求人已知曉”“不認可可以走法律程序”草草辦結時,當投訴后定損價不降反升時,群眾的信任已在一次次的“已回復”中被消磨殆盡。
為回應公眾關切,寶雞市渭濱區城管執法局已于6月9日晚發布通報,成立專項調查組,全面調查核實此事。渭濱區城管執法局相關人員表示,對侵害群眾利益行為“零容忍”,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專項調查組能否揭開定價黑箱、退還多收的每一分錢,將成為檢驗此次調查誠意的標尺。
800元一米的護欄網片,丈量的已不是道路的安全邊界,而是管理與市場之間那道已裂開太久的縫隙。
追問2:不賠護欄就不給認定書,交警這“規矩”從哪來的?
撞壞護欄賠錢天經地義,但賠多賠少是民事糾紛,事故認定書是行政行為。把這兩件事捆綁在一起,用認定書當籌碼逼車主先認栽,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寫得很清楚:認定書的依據是現場勘驗和調查結論,唯一目的是劃分事故責任。至于護欄值多少錢、該賠多少,那是責任明確之后,保險公司或法院該管的事。交警既不是定損員,也不是討債的。
更值得警惕的是,護欄公司報的價,本身就可能藏著水分——800元一米、20元一個螺栓,連賣花的都不知道自己賣的是什么花。這樣的天價賬單,車主本來就該有質疑的權利。可交警一句“不賠不給認定書”,等于把議價權全塞給了護欄公司,連說理的機會都堵死了。
這不是“按規定辦事”,這是用行政權力給商業報價做信用背書。希望專項調查組查的不僅是護欄價格,也查查這條“先交錢再發證”的潛規則,到底是誰給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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