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正在著手改進要求子女跟隨父姓的“父姓優先主義”原則。
9日,韓國性別平等與家庭部宣布,包含上述內容的《第五次健康家庭基本計劃(2026-2030年)》已通過國務會議審議并最終確定。
本次基本計劃依據《健康家庭基本法》第15條制定,旨在應對未來5年急劇變化的家庭環境,為提高所有家庭的生活質量,提出國家層面的政策方向。
![]()
該計劃重點應對包括一人戶家庭、移民背景家庭增加,新型脆弱及危機家庭出現,以及照護負擔加重等圍繞家庭的社會環境變化,致力于包容多元化家庭,支持照護與生活的平衡。
通過該基本計劃,政府表示將考慮反映性別平等的社會變化,研究改進子女姓氏維持與決定方式的方案。在韓國,隨著2008年“戶主制”的廢除,“強制父姓制”已消失,但“父姓優先原則”依然存在。
現行《民法》第781條第1款規定了父姓優先原則。雖然允許父母在進行婚姻申報時,通過協商決定子女隨母姓,但考慮到從婚姻申報到出生申報所需的時間,實際在婚姻申報時決定子女隨母姓的事例極為罕見。而且,在填寫婚姻申報書時,決定子女隨母姓的程序也并不簡單。
![]()
為此,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曾敦促韓國修改《民法》第781條第1款,使其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16條第1款g項的規定。
《民法》第781條第5款規定的“認領時的父姓優先原則”也存在問題。該條款規定:“非婚生子女被認領時,子女可根據父母協商,繼續使用原有的姓氏和本貫。但若父母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子女可在獲得法院許可后繼續使用原有的姓氏和本貫。”有意見指出,這可能導致子女被迫改姓,從而損害兒童福祉。
性別平等與家庭部的一位負責人表示:“具體的改進方向尚未確定”、“由于涉及家庭關系登記、親屬關系等多個相互關聯的問題,我們將對此進行審慎研究和探討”。
![]()
此外,該計劃還包括政府將研究與未婚母親撫養子女相關的法律及制度改進方案,并推進為未婚父親申報非婚生子女出生而制定相關法案的內容。
同時,政府還計劃加強對日益增多的一人戶家庭和移民背景家庭的服務支持,以反映變化的家庭形態。
性別平等與家庭部長官元敏景表示:“今后將繼續擴大包容性家庭政策,確保多元化的家庭不受歧視,人人都能享受穩定的生活,并努力創造國民在日常生活中能夠切身感受到的變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