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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幫人辦了幾個電話、拉了根網線”,就被指控詐騙罪,面臨十年以上刑期?別慌。
一個真實判例告訴你:這種情況很可能不構成詐騙罪,而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以下簡稱“幫信罪”),刑期可從10年以上降至3年以下。
一、真實案例
王大膽刷到兼職:“裝寬帶、辦固話,日薪200-500元。”他拉上朋友劉愣子,辦了7個號碼交給上線。幾天后,詐騙分子用這些號碼騙了7人共111萬余元。
檢察院以詐騙罪起訴兩人。
法院最終判決:兩人構成幫信罪,王大膽獲刑一年,劉愣子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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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什么王大膽犯幫信罪,而非詐騙罪?
關鍵區別在于兩點:明知內容有無通謀
詐騙罪共犯:
要求具體明知并有通謀。即明知對方具體實施電信詐騙,且有事先商量、事中配合、穩定分工、長期配合。
幫信罪:
只要求概括性明知。即大概知道對方在利用信息網絡干違法之事,但不明知具體犯罪類型,且無通謀、無長期穩定配合關系。
本案中,王大膽、劉愣子承認知道上線在搞“網絡業務”,但確實不知是電信詐騙,更不知具體手法、對象。雙方無任何通謀,未商量騙人、未分贓。因此不構成詐騙共犯,僅成立幫信罪。
這一區分至關重要:
詐騙罪111萬元屬“數額特別巨大”,基準刑十年以上;
而幫信罪最高三年。
本案王大膽之所以只判了一年,就是因為由重罪詐騙罪,改為輕罪幫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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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控詐騙罪,如何爭取辯成幫信罪?
如果您僅提供了通訊傳輸、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可從以下兩個核心要件入手,爭取辯成幫信罪:
(一)主觀明知:證明只有“概括性明知”,無“具體明知”
1、調取客觀證據
收集您與上線的所有聊天記錄、通話錄音、轉賬備注。
重點查找:你們的溝通是否從未出現“詐騙”“冒充客服”“騙人”“分贓”等具體字眼?
2、做好訊問筆錄
在首次到案接受訊問時,事實求是,如實供述,切忌隨意猜測“我覺得可能是詐騙”。
(二)有無通謀:證明無事先通謀、事中勾連、穩定配合
1、證明無共同犯意聯絡
調取證據證明您與上線從未共同預謀、策劃、分工。例如聊天記錄中無“我們怎么騙”“你扮演什么角色”“事成后怎么分錢”等內容。
2、證明未參與詐騙核心環節
您是否親自打過詐騙電話?是否直接接觸過被害人?是否分得詐騙贓款?若均沒有,那么就無通謀。
3、證明合作關系松散
您是否僅提供一次性或短期幫助,無長期穩定配合?是否不了解上線具體干什么?這些都可以佐證無通謀。
(三)如果證據對您不利怎么辦?
若聊天記錄或轉賬記錄已明確顯示您“明知是詐騙仍提供幫助”,或收受了贓款,則不構成幫信罪,應進行詐騙罪的罪輕辯護
重點爭取自首、從犯、退贓退賠、被害人諒解、認罪認罰等情節,仍可獲從輕處罰。
四、律師提醒
不要以為“只是幫人辦幾個電話”就沒事。一旦被定性為詐騙共犯,量刑就重了。
我是濟南刑事律師王玉琴,若您或家人被以詐騙罪立案,需要法律幫助,請聯系我;若您覺得本文有用,請轉發給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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