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媒熱評丨鵝腿變鴨腿,網紅食品的信任危機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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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藍新聞
6月9日,在北京大學附近擺攤走紅的“鵝腿阿姨”陳秀鳳在微信團購群內承認,“烤鵝腿”的原材料為鴨腿,引發熱議。有微信群內圖片顯示,“鵝腿阿姨”發布群公告稱,因“被舉報正在配合相關部門工作”,并稱“原材料是鴨腿,以后會給大家寫清楚”。
鵝腿變鴨腿,當“名”與“實”不符,法律如何定性?當信任被透支,消費者又該如何自處?
面對質疑,鵝腿阿姨方回應——“稱呼由來已久并不構成欺詐”“鴨腿和鵝腿味道差不多,也沒有人說不好吃。”
對此,小編致電了北京浩天(武漢)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梁友亮律師。他表示,從法律構成看,以鴨腿冒充鵝腿進行銷售,已基本滿足虛假宣傳、銷售欺詐的特征,“陳秀鳳以鵝腿阿姨的身份銷售鴨腿,已經構成了銷售欺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鵝腿與鴨腿屬于不同種類的禽肉,在市場價格、口感、營養成分乃至消費心理預期上均存在可辨別的差異。將鴨腿標注或暗示為“鵝腿”進行銷售,屬于對商品“規格”“等級”或“主要成分”的虛假描述。
梁友亮進一步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6月10日上午,“鵝腿阿姨”陳秀鳳回應稱,剛開始干的時候,確實賣的是鵝腿,但是后來進不到鵝腿食材了,所以就賣鴨腿了。
“鴨腿和鵝腿味道差不多”,輕飄飄的一句話,卻深深地刺痛了曾經支持并信任她的大學生消費者。
信任,是這個時代最昂貴的貨幣。它可以讓一個普通小攤一夜爆紅,也可以讓它在真相面前瞬間歸零。?
在社交媒體上,“鵝腿阿姨”的故事曾是一個動人的校園傳奇。她的“獨家配方”烤鵝腿,受到北大、清華、人大三校學子熱捧,還一度引發“清北人鵝腿阿姨之爭”。甚至,北大還曾邀請她去講授生意經。學生們為她排隊、認可她、支持她,既是為一種熱氣騰騰的煙火氣買單,也是為一個努力生活的普通人投出信任票。
當“鵝腿阿姨”被發現賣的其實是鴨腿時,破碎的不僅是一塊烤腿的真相,更是一群年輕人對“校園味道”最樸素的信任。當流量退去、濾鏡破碎,留下來的唯一硬通貨,依然是誠信。法律劃定了底線,監管填補了漏洞,但最根本的力量,來自每一個消費者“不將就”的選擇,以及每一個經營者對“名實相符”四字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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