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3日舉行地方議員和地方政府各級負責人暨國會議員補選,總統李在明所在的共同民主黨取得壓倒性勝利,引發抗議。島內綠側翼腦洞大開,亂扯所謂“境外勢力”介選,批判在野黨去年提出的“不在籍投票”修法。
事實上,韓國這次的問題是選票不足,與提前投票、不在籍投票制度沒有任何關系。主流媒體和國外媒體皆有報道,內容聚焦于選務,總統李在明表示將檢討,韓國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長也已引咎辭職。
然而,綠媒卻用境外勢力介選釋放假消息,抹黑大陸,而社交媒體上的青鳥、側翼順勢攻擊在野黨,抨擊藍白去年提案的“不在籍投票”也是在幫助介選,帶風向帶得樂此不疲。
在這當中,有評論者雖不敢明火執仗地配合宣揚民進黨的反動主張,卻絞盡腦汁對綠側翼借題發揮的“不在籍投票”大作文章,相關論述張冠李戴、漏洞百出。
“不在籍投票”民進黨為黑而黑
追本溯源,在野黨提出實施“不在籍投票”,目的是讓無法返鄉的民眾也有機會行使投票權。此項變革,是在排除交通阻隔及職業因素對民眾投票機會的囿限或剝奪,以保障民眾參政權。綠營“立委”張旭成在2000年曾提出“僑居國外通訊投票辦法”,湯金全在2002年也曾提“通訊投票法草案”,而游錫堃、蘇貞昌在扁任內擔任臺行政部門負責人時都表態支持。后來也有國民黨“立委”提出類似主張,但民進黨評估后認為,如果包括在大陸工作、讀書生活的臺商、臺青,將使藍營選票大增,便放棄過去的立場。
在野黨在臺立法機構上個會期推動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明定,不在籍投票是采用移轉投票或至指定場所投票方式,適用對象為設籍臺澎金馬地區、依法具有投票權、“公投”權者,均得申請不在籍投票。目標對象是在島內就業、讀書、服役等原因而不在戶籍所在地的選民,方便他們無需返回戶籍地就可以行使相關權利。民進黨為了杯葛相關提案,打出抹紅牌,稱要防范所謂“境外勢力滲透”,根本是政治操作,是為反對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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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領導人賴清德。(臺媒)
影響選舉的政治操作不在投票所內
此外,民進黨反對理由還有,不在籍投票可能較易于“作票”,光是申請移轉投票的名冊,就需要地方政府民政系統的高度協作,貿然實施是傷害每一位民眾的隱私,而不是保障他們的權利。
然而,觀察臺灣歷次重大選舉,政治操作根本不在投票所內,反而是民進黨執政時,在投票所外出現的重大事件。
2004年大選發生319槍擊案,扁當局啟動“國安”機制,限制軍人離營,導致許多人無法返鄉投票。這是比“作票”更惡劣的“操作”。受阻不能投票的軍人,非但不能“不在籍投票”,甚至連返回戶籍地投票的權利也受剝奪。
有臺灣媒體在10多年前就已經指出,傳統手法的“作票”已經少見,新手法是“行政操作”。2004年大選,最后扁呂、連宋兩組人馬得票差距不到三萬票,而廢票數卻高達33.7萬票。若查閱歷屆領導人選舉結果,1996年廢票數是11.7萬張,2000年是12.2萬張,而2008年也僅11.7萬張。2004年的廢票,幾達平均值的三倍。其中有無“操作”,多數民眾心中自有一把尺。
再者,為選民提供便利與機會,與選舉的“政治操作”乃至“作票”根本是兩回事。如何防止作票,完善監督,屬于嚴格執法的問題,是執政當局該承擔的責任,而不是反對“不在籍投票”本身。
即使在野黨不提相關主張,民進黨照樣會在選舉時用“介選說”凝聚深綠基本盤;照樣會把他們不喜歡的媒體稱作“紅媒”;把不認同他們的新聞稱作“假新聞”,封殺迫害發言者;照樣會以行政解釋凌駕島內憲制性規定,違法剝奪大陸配偶的參政權。他們在野時,煽動群眾沖擊臺立法機構叫所謂“公民不服從”,他們執政時,清洗在野陣營叫打掉“雜質”;自認代表“本土”,清算“外來政權”有“革命”正當性的民進黨,根本不尊重現行選票制度下的游戲規則。
如果島內有些評論者只談“不在籍投票”對選務的影響,卻對民進黨影響島內政治清明,危害兩岸關系,種種罄竹難書的惡形惡狀避而不談;如果他們只把場內投票的程序正義捧上神壇,說什么世界都在學習臺灣,宛如陳時中附體,但對于場外的各種政治貓膩選擇性失憶;如果高喊政治道德只出一張嘴,面對綠媒借韓國選舉攻訐在野黨,炒作境外勢力介選,抹黑大陸的不道德,卻不敢作出絲毫譴責,這種為了諂媚執政者對“不在籍投票”的瘋狂攻訐,根本不是就事論事,如此雙標加色盲,也讓這些論者活成自己當年討厭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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