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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借扎實的法律功底與敏銳的訴訟策略,北京市中恒信律師事務所段惠敏律師在代理的一起債權人所有權確認糾紛案件中,精準突破“夫妻財產約定”與“離婚協議”的雙重障礙,成功推動法院確認被告名下房產實為夫妻共同財產,為債權人后續實現債權奠定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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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述
債務懸空,房產易主,債權人權益面臨落空
本案源于一筆形成于數年前的民間借貸。原告債權人因借款糾紛已將債務人訴至法院,生效判決確認債務人應償還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然而,當債權人準備申請強制執行時卻發現,債務人名下可供執行的財產寥寥無幾。
更令債權人擔憂的是,債務人與其配偶已于多年前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明確載明“婚后無共同財產”。而一套曾登記在債務人名下、購置于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核心房產,早在離婚前就已通過一份《房屋約定書》轉移至配偶個人名下,并辦理了不動產權證書,登記為配偶“單獨所有”。
這意味著,債權人雖然手握勝訴判決,卻面臨“無產可執”的窘境。債務人以夫妻財產約定和離婚協議為屏障,試圖將共有財產與個人債務徹底切割。若不能確認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債權人的債權將難以得到有效清償。
律師介入
跳出借貸思維,重構確權路徑
接受委托后,段惠敏律師并未局限于民間借貸糾紛的既有思路,而是迅速從執行視角反推訴訟策略。她敏銳地意識到,本案的核心爭議并非債務本身是否成立——該債務已經生效判決確認——而在于債務人是否有通過夫妻財產約定及離婚協議惡意轉移財產、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
段惠敏律師詳細梳理了涉案房產的權屬變遷軌跡:該房產購置于2005年,處于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2015年初始登記為夫妻共同共有;2018年雙方簽訂《房屋約定書》,將房產約定為配偶單獨所有,并于同年完成產權變更登記;2019年雙方協議離婚,再次重申“婚后無共同財產”。
面對這一系列形式上“合法”的財產處置行為,段惠敏律師沒有被既有協議和登記信息所束縛,而是果斷將訴訟策略從“撤銷轉讓行為”調整為“確認共有性質”,以所有權確認糾紛為案由提起訴訟,直指房產的根本屬性。
精準破局
夫妻財產約定不得對抗善意債權人
本案最大的法律障礙在于,債務人及其配偶依據《民法典》第1065條關于夫妻財產約定制的規定,以及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單獨所有”信息,主張涉案房產已合法轉化為配偶個人財產,與債務人無關。
段惠敏律師精準抓住了其中的關鍵破綻:夫妻財產約定在夫妻內部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以此對抗外部善意第三人,尤其是已經形成合法債權的債權人。
她指出,涉案債權債務關系形成于2015年,而《房屋約定書》簽訂于2018年、離婚發生于2019年,均在債務存續期間之內。債務人在明知尚有未清償債務的情況下,通過協議方式將自己享有的共有房產份額無償轉讓給配偶,該行為直接導致其責任財產減少,清償能力下降,客觀上損害了債權人利益。
段惠敏律師進一步強調,債權人并非該夫妻財產約定的簽約方,對此約定不知情、也無從知情。若允許夫妻以內部約定隨意對抗外部債權人,將嚴重動搖交易安全和債權實現的基本秩序。因此,該處分行為對外不發生對抗效力。
庭審交鋒
以“責任財產”理論擊穿抗辯防線
庭審中,被告方堅持主張《房屋約定書》及不動產權證書均符合法律規定,應受法律保護;同時辯稱離婚并非為逃避債務,債務人名下另有房產及存款,且對外享有數百萬元到期債權。
段惠敏律師沉著應對,逐一駁斥。她指出,法律保護夫妻財產約定自由,但自由并非絕對,不得以損害第三人合法權益為代價。債務人在債務未清償的情況下無償轉讓財產份額,無論其主觀動機是否為逃避債務,客觀上均造成了償債能力下降的法律后果。
針對被告提出的“對外享有到期債權”的抗辯,段惠敏律師一針見血地指出:判決書上的債權不等于真金白銀的清償能力。次債務人的履行能力、財產狀況均不明確,能否實際執行到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債權人無權要求先等待不確定的第三方債權實現,再回頭處理已被轉移的房產。
法院最終采納了段惠敏律師的核心觀點,在判決書中明確寫道:“夫妻財產約定僅約束雙方當事人,不能對抗善意債權人,被告李春花在負有債務的情況下無償轉讓財產份額,該處分行為對外不具有對抗效力。”
勝訴落地
法院確認房產為夫妻共同共有
最終,法院作出判決:確認涉案房產為被告夫妻的共同共有財產。同時,案件受理費及申請費均由被告方負擔。
這一勝訴判決的意義遠不止于一紙確權文書。它為債權人下一步申請強制執行鋪平了道路——一旦涉案房產被確認為夫妻共同財產,債務人享有的份額即可被依法處置,用于清償生效判決所確認的債務。
段惠敏律師通過精準的法律定性、扎實的證據梳理和有力的庭審辯論,成功打破了債務人利用夫妻財產約定及離婚協議構筑的“防火墻”,在看似不利的局面中找到了法律適用的突破口,最大限度地維護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本案的勝訴,充分展現了段惠敏律師在處理復雜家事與債權交叉案件中的深厚功力。她沒有被“單獨所有”的不動產登記表象所迷惑,也沒有止步于夫妻財產約定的形式合法性,而是從債權人保護的根本立場出發,以“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為核心武器,實現了訴訟路徑的精準轉向。
在段惠敏律師看來,每一份勝訴判決的背后,都不是運氣,而是對法律規則的深刻理解和對案件細節的極致挖掘。北京市中恒信律師事務所將繼續秉持專業、敬業、精業的精神,為每一位當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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