鵝腿阿姨把鴨腿當鵝腿賣了好些年,現在自認確實是賣的是鴨腿,但從什么時候賣的,她始終含糊其辭,只說之前一直賣的鵝腿,但后來買不到鵝腿就換鴨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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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敢說什么時候開始售賣鴨腿?
因為以假充真直接構成欺詐。消費者可依據《消保法》第 55 條主張退一賠三,單筆不足 500 元按 500 元賠付。
賣了10000單,16元的零售價,3倍是48元,低于500按500賠償,那就得是退16萬,賠5百萬。
她可能想著,腿你已經吃了,我不認什么時候開始換的,你們就拿我沒有辦法。
阿姨可能沒有想過,按照這個情節及可能的銷售金額,這已經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要判刑的,銷售金額達5萬就可以立案追查,網傳整體銷售額 500 余萬元,屬于數額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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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立案,警方會查,你賣了多少,基本都是網上有記錄的,再查進貨單,應該會顯示品類,只要什么時候這個鵝腿的采購量是低于這個銷售量,那就從那時起賣鴨腿了。
現在有買過她的假鵝腿的法學生要發起集體訴訟,去告鵝腿阿姨,走退一賠三。我覺得好,很好。讓她知道欺騙博學一眾的后果。
因為這個阿姨太惡劣了,依托清北學生追捧打造流量人設,在高校圈層收割客源,學生群體普遍缺乏生鮮辨別經驗,屬于利用消費者善意長期牟利。
當時就有多名學生反饋買到的“鵝腿”肉質發綠、疑似變質。而當時阿姨在群里的解釋是“用大蔥葉榨汁、果蔬汁腌制的顏色”。
目前,市場監管部門除了調查“虛假宣傳”,也已對食品安全,如是否使用劣質冷凍鴨腿的問題,介入實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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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確認是不止是鴨腿,還是不合格、變質、劣質凍品鴨腿,那就按《食安法 》148 條,退一賠十,不足 1000 按 1000。
她有很多機會出來說明,或者換回去用貨真價實的鵝腿再適當提價,但她沒有。
在我看來,她最讓人寒心的是,一邊立著“老實本分”的人設,在北大的講臺上大談良心;一邊卻把學生無條件的同情和信任,當成了自己穩賺暴利的“大冤種”。
這種對善良的消費,才是最讓人不能忍的。
聽聽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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