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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2026年6月12日
第02版:檢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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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琤琮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部主任
時光荏苒,從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已經20年。
從基層檢察院書記員到省級檢察院未檢部門負責人,我參加了首屆全國未檢業務競賽,“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守護明天》錄制,全國精品課程、未檢教材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全書》等的研發、編寫;親歷了全國首個省級檢察院未檢處的成立,全國首次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會議的召開;見證了一系列基層未檢工作的探索成果轉化為國家法律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辦公室、未成年人檢察廳帶領全國未檢快速發展的歷程……我想選取幾個履職片段,以幾句歌詞為引,回望這光榮又幸運的來時路。
二十年前——
親愛的小孩,今天有沒有哭
我參與辦理的第一起案件,是高中校園里發生的故意傷害案。5年后我輪崗從事派駐監獄檢察工作時,在未成年犯管教所里再次見到涉案的孩子。巡監談話中,他說起目睹父親暴打母親時的憤恨,初次離家出走卻無人尋找時的失望,因為饑餓去超市偷面包時的緊張,被同學欺凌一年后決定去買刀時的掙扎……那些當年在案卷里、在社會調查中、在心理測評上的文字,此時仿佛才“活”了起來,我突然意識到,當年辦案時,我只看見了案卷,沒有真正看見案卷里的孩子。
當我站在刑罰執行的視角去審視訴訟過程時,深刻意識到指控犯罪、判處刑罰并不是正義實現的終點,有效懲戒、修復侵害、改造重歸、犯罪預防……都是司法公正的應有之義。我開始認真思考:為什么孩子會出現偏差?為什么偏差會導致犯罪?為什么僅僅科以刑罰不能有效防止再犯?我真正認識到,未檢的工作對象是如此特殊,“孩子不是縮小版的大人”,帶著這一思考,回到未檢辦案崗位后,我在千余起案件里,“看見”那么多“受傷”的孩子,真正理解了法律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價值和意義。
十年前——
我為你翻山越嶺,卻無心看風景
2016年,我入選最高檢、教育部組織的“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巡講團,主講了“全國第一課”,后又作為巡講團代表從首席大檢察官手中接過旗幟,啟動全國巡講團再出發。三年的時光,我與全國各地的未檢小伙伴們帶著一起研發的系列法治課,用足跡丈量祖國的遼闊疆域,為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的孩子種下法治的種子。
這一路行走,讓我真切意識到有那么多孩子在流動或留守,深刻認識到不同成長環境的未成年人面臨著不同的發展困境與法治需求。當我走出“舒適圈”,在全國范圍看上海、在檢察之外看未檢時,我學會以全域視角、發展眼光去思考未檢辦案履職模式的每一次升級,去理解附條件不起訴、犯罪記錄封存、從業禁止等誕生于上海、被國家法律所吸收的未檢制度背后的意義,去感悟和傳承未檢前輩“守正創新”的精神,并將它們融會于保護處分案件化辦理、社會支持體系升級、一站式取證保護機制等新實踐、新探索中,努力回答時代之問、回應現實需求。
五年前——
讓我們分一點夢,給需要一點點夢的手
2021年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律體系持續完善、日趨健全。
隨著工作經驗的積累、工作崗位的變化,我愈發深刻地感受到涉案的孩子其實都處于愛和希望缺失的困境中。案件背后往往交織著監護失職、教育缺位、監管不足、環境失序等問題,檢察機關要立足辦案監督,力促“六大保護”協同發力。于是,我們堅持黨建引領,以“檢察+”的視角推動聯學聯議、同堂培訓常態化。主動融入家庭保護,讓檢察監護監督與家庭教育指導無縫銜接;深度參與學校保護,以“檢校問診”讓法治副校長實職化履職;廣泛匯聚社會保護,發布未成年人司法社會工作服務上海標準,持續推動新業態未成年人保護治理;精準強化網絡保護,協同發力推動出臺行業指引與執法規范;有力促推政府保護,檢察官兼任未保站法治副站長全覆蓋;持續夯實司法保護,公檢法司一體推進權益維護、犯罪預防。這些大家共同的努力匯入了本市立法、地方規定,更融入了上海這座超大城市“繡花針”般的精細治理。
未來——
我亦未遠行,青春尚在場
未成年人檢察的40年,從1986年6月上海市長寧區檢察院第一個“少年起訴組”誕生開始,在最高檢帶領下,未檢同仁們攜手并肩、闊步前行,中國特色未檢之路越走越寬。
上海未檢的40年,從丁永齡等前輩們留下的厚厚的工作筆記和句句的深情囑托開始,在一代代傳承中,凝聚出“滬未來”品牌。
我的未檢20年,在案卷中、在法庭上、在巡講途中、在聯席會議上,更在許多孩子的笑臉中,在每一次面向未知的出發里。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初心仍在跳動,守護未來的步履永不停歇,向著光的方向,奔赴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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