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朝鮮日報》6月14日報道,朝野圍繞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委員長一職再起爭執。在第22屆國會后半期院內席位分配談判即將啟動之際,國民力量黨和共同民主黨都表示應由自己一方擔任這一職務。國民力量黨稱,“由在野黨守住法司委委員長一職,才符合6月3日地方選舉體現的民意”;共同民主黨則反駁說,國民力量黨要求這一職位是“倒打一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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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力量黨首席發言人崔普允14日在評論中表示,“守住法司委委員長職位,完整恢復國會的制衡功能,才是順應6月3日地方選舉嚴厲民意、阻止權力私有化的道路。”
她還說,“能夠牽制并化解民主黨單方面推動特別檢察官法案,以及法務部以取巧方式濫用權限的最后堡壘,只有法司委。”她表示,“為了阻止執政權破壞司法的圖謀,在野黨必須擔任法司委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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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力量黨院內首席發言人崔秀珍當天也在評論中批評民主黨稱,“民主黨宣稱要獨占法司委委員長一職,是在宣布要繼續實行議會一邊倒的運作方式。”她說,“民主黨繼國會議長之后,又要獨占法司委委員長,公然暴露出拒絕對話與妥協政治、繼續推行單邊立法的意圖。”她還表示,“無視議會主義的民主黨暴走必須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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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民主黨方面則作出反擊。該黨院內發言人李珠熙13日在書面簡報中表示,“一貫拖延立法的國民力量黨,如今要求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委員長一職,不過是沒有反思過去的無理主張。”
她說,國民力量黨一邊提及制衡原則,一邊要求這一職位,“這是忘記了自己過去不負責任地拖住國會運作的倒打一耙式說法。”她還稱,“連朝野已經達成一致的民生法案,也被國民力量黨一并納入全方位阻撓議事,導致國會空轉,這種舊式做法,民眾都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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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珠熙表示,“法司委委員長可以擱置各常任委員會提交的法案,進而束縛國會運作,因此這一職位絕不能交給一貫拖延立法的國民力量黨。”她還說,“由執政黨擔任法司委委員長,是為了迅速以立法支持政府施政課題,并盡可能避免空轉,推動目前仍在擱置中的民生立法,這一點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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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司法委員會是國會中發揮法案審議關口作用的核心常任委員會。自第16屆國會起,長期形成了由第一大黨擔任國會議長、第二大黨擔任法司委委員長的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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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2016年第20屆國會前半期,執政的新國家黨取得法司委委員長職位,這一慣例開始動搖。第21屆國會前半期,共同民主黨曾包攬18個常任委員會委員長。此后,每逢院內席位分配談判,朝野都會圍繞法司委委員長一職展開激烈爭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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