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造與文化新質生產力相適應的新型生產關系
劉衛東 馬佰蓮
向“新”圖強,以“質”致遠。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完善與新質生產力更相適應的生產關系,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文化新質生產力是新質生產力在文化領域的具體體現,其發展同樣需要建構與之相適應的新型生產關系。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作出“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和生產經營機制”“健全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等重要部署,為文化新質生產力發展指明了方向。培育文化新質生產力,須錨定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目標,在推動文化生產方式深刻變革基礎上,準確把握生產關系調整方向趨勢,同步優化所有制實現形式、收益分配、產品供給和人才培育體制機制,加快塑造與文化新質生產力發展更相適應的新型生產關系,為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不斷推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完善文化領域所有制實現形式
激活文化生產主體創新創造活力
生產資料所有制是生產關系的核心,決定著生產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和協作關系。我國實行的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決定了文化新質生產力的培育方向和路徑。必須堅持創新驅動的根本導向,在“兩個毫不動搖”原則指引下,持續優化所有制實現形式,打造一批文化發展潛力大、創新活力足和效率高的骨干文化企業,著力促進不同所有制經營主體優勢互補,充分發揮各自在文化生產、資源整合與文化治理等方面的專長,同時均等、嚴格地保護各類所有制生產主體的文化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全面釋放文化產權制度對創新活動的激勵效能,調動各類主體研發文化生產新技術、新產品的積極性,為文化創新筑牢制度根基。
對照文化新質生產力發展短板和躍升要求,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當前,制約文化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問題主要體現在:國有文化企業動力不足,管理體制較為僵化,創新激勵機制不夠完善,在內容創作、產品研發和數字化轉型方面動力偏弱;民營文化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發展環境不夠優良,資本投入不足、技術創新滯后、專業人才短缺,同時還面臨知識產權保護、政策支持不足等外部問題;新型文化組織發展通道不夠順暢,在市場準入、投融資、項目招標等環節有時面臨制度性門檻。破解這些問題需要強化改革效能,加大對各類經營主體的支持激勵力度。一是健全國有文化企業管理機制,優化經營業績考核體系,助推新技術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加速推進前沿科技轉化為優質文化產品和服務;二是營造民營文化企業良好創新生態,深化治理改革,放寬市場準入,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立以高品質文化成果為導向的創新激勵機制;三是激活新型文化組織創新潛力,加大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扶持力度,促進包容審慎監管,為其提供寬松自由的創新環境與試錯空間,使其更好成為文化新質生產力的生力軍。
健全文化領域利益分配機制
完善按文化要素、貢獻等參與收入分配的制度
分配方式是生產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核心是生產要素所有者依據要素貢獻參與收益分配的比例與機制。發展文化新質生產力,需要投入更多的文化大數據、大模型以及新基建等新型生產要素。這一過程中,傳統文化生產要素的貢獻相對較小,新型生產要素貢獻相對大。因此,必須構建與新質生產力發展相匹配的新型分配方式,應在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基礎上,堅持按貢獻確定分配為指向,形成與文化生產要素投入比例、投入方式創新等相適宜的分配機制,按照數據等新型要素投入比例確定收益比例,強化分配方式的激勵引領效能,以此促進各生產主體獲得合理回報,有效激發各方參與創新的積極性。
現實發展中,我國相關分配制度不夠完善,與新質生產力發展不相匹配的問題一定程度存在。如,文化人才、文化創意、文化大模型等要素價值在分配方面沒有得到充分體現,以強化文化要素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亟待完善落實;文化要素確權方面力度不足,尤其是數據權屬制度不夠完善,其收益無法完全公平實現,阻礙了文化要素市場的發展活力。未來,須聚焦文化要素利益分配關系,制定科學的分配制度。一是優化文化各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對文化人才使用、文化大模型應用、知識創新融入等探索實施“薪資保底收益+模型應用量分紅+創新按效分成”機制,建立文化創新成果轉化為股權和分紅的激勵舉措,著力促進文化要素報酬增益。二是明確文化數據等新型要素的權屬。探索文化數據資源持有權、加工使用權、產品經營權分置,實施將數據調用頻次、模型轉化效果等納入分配體系的制度,依據“誰投入、誰貢獻、誰受益”原則,充分保障文化數據生產者獲取收益的權利。
推動文化與科技“雙向奔赴”
提升文化產品與服務供給能力
文化產品與服務供給是連接生產、流通與消費的核心環節。大力推動文化與科技的深度融合,實現技術創新驅動和文化生產消費牽引的協同賦能,是催生文化新質生產力的關鍵路徑。當前,我國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機制建設仍存在短板,如文化供給制度不夠健全、適配性不足,對市場化文化發展扶持力度有所欠缺,大眾文化創新活力沒有得到全面發揮;文化市場監管體系亟待完善,市場秩序不夠規范,影響了文化產業良性發展,須在實踐中著力加以破解。
一方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導向,進一步完善文化產品與服務供給機制。要借助大數據、數智化平臺等精準研判群眾的文化偏好與消費習慣,動態調整文化生產策略,實現供給與需求的精準對接;依托科技創新優勢,打造高品質文化產品,持續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斷加強對技術應用倫理的監管與評估,確保生產出更貼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新期盼的高質量文化產品和服務。
另一方面,深化供給側改革,加強文化領域科技創新應用,構建高質量的文化供給體系。一是優化供給結構,加大政策傾斜,提高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扶持力度,將高品質作為文藝創作的生命線,持續推出兼具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精品力作。二是完善評價體系,建立健全文化行業責任報告制度,明確文化技術開發者、產品創作者、平臺運營者等各方主體權責,推動文化產業健康有序發展。三是深化創新技術應用激勵制度,更好引領創作者運用AI、VR、AR等數字技術,將中華優秀文化融入文化產品設計,打造兼具文化底蘊與時代特色的優質文化產品,持續激活文化新質生產力發展動能。
重視文化領域復合型人力資本投入
打造高水平人才發展體系
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指出,生產關系的實質是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文化新質生產力的發展,既離不開技術迭代升級,更依靠高素質、高學識的勞動者支撐,產業發展對兼具文化創新思維與跨界融合能力的復合型人才需求持續攀升。面向未來,必須深挖人才“第一資源”價值,切實發揮新型勞動者的主體作用,持續激活文化領域發展內生動力。
要立足文化新質生產力發展要求,更好地暢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環,以人才體制機制改革為抓手,重點完善人才自主培養體系,培養更多既熟悉傳統文化精髓,又通曉數字時代審美,同時熟練駕馭人工智能等現代技術的應用型人才,努力形成規模宏大、銳意進取的文化人才隊伍。圍繞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加快文化領域人工智能基礎研究,構建跨學科文化人才培養體系,推動計算機科學、藝術學、傳播學、經濟學等學科交叉融合,著力促進人機協同創作模式的普及與提高。健全產教融合機制,鼓勵博物館、美術館等文化單位與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共建實驗室,在實踐中鍛造人才。優化評價激勵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跨界融合能力、文化服務能力等為導向的評價體系,引入市場與社會評價標尺。完善激勵機制,激發文化人才的創新思維,營造寬容失敗的試錯環境,最大限度釋放創作者在人機協同等方面的創新動力,為文化新質生產力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
(作者單位:山東大學)
來源: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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