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2025年10月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讓安徽臨泉一樁拉鋸五年的股權轉讓糾紛徹底浮出水面。原本一起普通的民間股權交易官司,隨著原審關鍵證據被官方鑒定證實人為篡改,虛假訴訟犯罪嫌疑坐實。但手握完整證據鏈的受害當事人,卻卡在法院、公安跨部門程序銜接環節,刑事追責遲遲無法推進,也暴露出當下基層虛假訴訟查辦中,法警、公安協作落地難的普遍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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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溯:二審終審后,原審核心證據被徹底推翻
時間回到2021年4月,趙子坤、張應虎、崔月林三名自然人股東,與劉晴晴簽訂《法人股東轉讓合同》,三方約定將新蔡縣豐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權,作價200萬元轉讓。出讓方事后表示,簽約前已主動告知受讓方公司曾受到行政處罰,全套環評、土地租賃、廠區備案資料全部現場移交,劉晴晴也實地踏勘廠區后,自愿支付180萬元首期轉讓款,整套交易流程完全遵循市場自愿原則。
股權過戶完成、公司移交之后,劉晴晴因不愿承擔廠區環保整改、設備修繕的十余萬元費用,隨即向臨泉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她主張出讓方刻意隱瞞公司行政處罰污點、違背口頭承諾,要求解除股權轉讓合同,退還180萬元轉讓款并賠付利息。
一審庭審中,法院全盤采信了劉晴晴提交的紙質版轉讓合同。這份合同第二、三頁額外增補條款寫明:公司廠房設備、審批手續、租賃土地齊全,全部符合國家驗收標準,可直接投產。臨泉法院據此判決支持劉晴晴全部訴求,判令三名出讓方返還全款及利息。
敗訴后,趙子坤三人當即上訴至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并且提交了三組關鍵反證:合同頁面排版行距不一致的視覺異常、簽約全程現場錄音、廠區門口監控錄像,明確指出合同存在頁面替換篡改嫌疑。但二審法院未采納全部疑點證據,最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轉機出現在2025年9月,臨泉縣法院針對當事人申訴訴求,依規委托江西求實司法鑒定中心開展文書同源性鑒定。10月20日正式出具的鑒定意見給出明確結論:涉案合同一共四頁,第一、四頁為同一臺打印機、同一批次紙張印制,第二、三頁紙張克重、墨粉配比、頁邊距、行間距全部存在明顯差異,屬于后期單獨打印、替換插入原件,并非簽約當日一次性打印簽署。
除了司法鑒定鐵證,新蔡縣自然資源局2024年3月出具的檔案查詢回執補齊了證據短板:該局檔案系統、對外調取登記臺賬中,沒有劉晴晴及其代理律師潘大峰調取公司行政處罰卷宗的任何記錄。這直接戳破了劉晴晴庭審中“事前完全不知道公司受過處罰、對方刻意隱瞞”的說辭,證明其當庭作出虛假陳述。
疊加當事人留存的簽約后私下溝通、商議修改合同條款的錄音、公司資產被私自處置的完整監控視頻,全案證據已經形成閉環:劉晴晴一方通過替換合同頁面篡改核心條款、當庭虛構事實、隱瞞檔案調取記錄,捏造股權交易瑕疵提起民事訴訟,借助司法生效判決侵占他人180萬元資金,已經符合《刑法》虛假訴訟罪立案標準,且屬于既遂情形,嚴重擾亂民事訴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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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厘清:法公線索移送、立案核查有明確硬性規定
不少網友疑惑,鐵證齊全為何無法刑事立案?結合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出臺的虛假訴訟懲治專項文件,以及公安部經濟犯罪立案標準,本次案件中兩院、公安均有明確法定職責,不存在法律模糊地帶。
首先是法院的線索移送義務。根據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虛假訴訟犯罪懲治工作的意見》,只要法院在再審、申訴、信訪核查中發現民事案件存在證據篡改、虛假陳述等犯罪線索,必須整理全套卷宗、鑒定報告、庭審筆錄,出具線索移送函,移交屬地公安機關。
本案中,阜陽市中院已經在申訴審查階段認定案件存在刑事犯罪嫌疑,并且將卷宗退回臨泉縣法院。按照規定,既可以由臨泉縣法院直接移送臨泉公安經偵大隊,也可以由中院直接對接阜陽市公安局,不存在層級限制。目前兩級法院互相推諉、以“層級不對口”拒絕移送,違背了虛假訴訟“發現即移送”的快速處置要求。
其次是公安機關的獨立審查義務。公安部明確將虛假訴訟劃歸經偵部門管轄,公安立案無需受原有民事生效判決約束。通俗來說,民事判決的對錯,不影響公安機關獨立核查刑事犯罪事實。只要存在司法鑒定、錄音、官方檔案三類客觀鐵證,能夠初步佐證存在捏造事實、篡改證據行為,公安就應當依法受案、立案偵查,不能以“已有民事判決”“屬于民事糾紛”為由直接不予處理。而本案中阜陽市、臨泉縣兩級公安均出具不予調查處理意見,和現行立案規范存在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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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困局:五年維權陷入程序空轉,司法公信受考驗
從2021年一審立案到2025年拿到鑒定報告,趙子坤一方維權耗時已滿五年。五年間當事人耗費大量律師費、鑒定費、差旅費,名下資金因判決被凍結,經營徹底停滯。但案件始終在部門流程內循環:中院退卷至基層法院、基層法院等待中院移送、公安以民事判決為由拒絕立案,形成“民事判決根基崩塌、刑事程序無法啟動、申訴再審停滯不前”的三重僵局。
這類個案并非孤例。近幾年全國多地都出現民事判決生效后,原審證據被鑒定證實偽造,但法公銜接不暢導致追責停滯的情況。部門之間固守權責邊界、怕承擔糾錯責任,最終讓當事人承擔維權成本。一旦篡改司法證據、虛假訴訟的行為免于刑事追責,不僅會直接損害民眾財產權益,還會讓公眾產生“偽造證據打贏官司無需擔責”的錯誤認知,透支基層司法公信力。
最新進展
據最新消息,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正式認定該案涉嫌刑事犯罪,完成內部案卷梳理并移交臨泉縣人民法院,同時要求基層法院主動對接屬地公安,補齊線索移送材料。目前媒體將持續跟進雙方對接、公安受案立案全流程,實時對外披露進展。
來源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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