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慶,曾先生開著奔馳車,平時做點生意,手頭比較寬裕,閑暇時就愛去茶樓摸兩把牌。誰也沒想到,就是這樣一個看著精明的生意人,被人擺了一道,稀里糊涂搭進去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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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從茶樓老板的“熱情”說起。老板看曾先生出手闊綽,便湊上來透露了個“發財門道”,說有個親戚專門代人炒黃金,穩賺不賠。正趕上黃金行情火熱,曾先生心動了,順勢結識了那位名叫廖某的女子。
廖某口才極佳,把炒黃金說得天花亂墜,保證只要把錢交給她操作就行。曾先生被忽悠得找不著北,當即拍板跟投15萬。詭異的是,廖某發來的收款碼根本不是她本人的,而是另外一個陌生人的。曾先生心里犯嘀咕,廖某卻淡定地表示對方身份特殊,絕對可靠。曾先生居然信了這番鬼話,分兩次把錢打進了那個陌生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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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剛轉過去沒兩天,廖某就玩起了人間蒸發。曾先生察覺不對勁,一打聽才知道,一起投資的人發現受騙已經報警,廖某因涉嫌詐騙被查辦了。
心急如焚的曾先生趕緊聯系那個收錢的賬戶主人,企圖把15萬要回來。可對方的回答像一盆冷水兜頭澆下:“這錢是廖某欠我的,她拿來還債的。你們倆的事別找我,咱倆一毛錢關系都沒有。”
曾先生這才恍然大悟,自己成了個純純的“接盤俠”,用自己的錢幫騙子還了債。更致命的是,曾先生轉賬時粗心大意,連個備注都沒寫,沒有任何用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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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以“不當得利”為由討回錢款?在法律層面上,目前證據根本無法證明收款方是毫無根據的純獲利方,所以很難認定不當得利。曾先生唯一能追討的對象只有騙子廖某。如果警方最終把這15萬定性為詐騙贓款,曾先生或許還有一線生機拿回血汗錢;如果定性不了,這錢大概率只能打水漂了。
回顧整起荒唐事,曾先生被坑完全是交了智商稅。面對天上掉下來的“餡餅”,連對方底細都沒摸清,錢就劃了過去。陌生人主動湊上來帶你發財,十有八九是盯上了你的本金。捂緊錢袋子,別讓貪欲成了騙子的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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