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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歲資深電影人黃百鳴(原名黃栢鳴)于2017年天馬影視公布賣盤前,慫使胞妹在指定時間及價位購入天馬影視股份,遭證監會起訴,經審訊后被裁定內幕交易罪成,早前被判監禁5個月、罰款逾9.9萬元,另須向證監會支付37萬訴訟及調查費用。黃百鳴其后獲準以20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惟黃今到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撤銷保釋,獲裁判官高偉雄批準,黃遂須實時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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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上訴,只撤保釋申請
《星島》得悉,黃百鳴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法庭,表明會繼續提出推翻定罪的上訴,但現階段決定撤銷保?申請,同意實時服刑,換言之,黃百鳴今日起就5個月刑期在懲教所服刑。
傳票控罪指,被告黃百鳴于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在香港,與某上市法團(即傳遞娛樂有限公司,前稱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有關連,并掌握天馬影視的內幕消息,而慫使或促致其胞妹黃潔珍進行上市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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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帳200萬指示胞妹買股
高官早前判刑時,指黃百鳴對香港電影業貢獻非凡,但他身為天馬影視股東,對出售股份有絕對話語權,其舉動會令公眾對香港證券市場的信心造成影響。本案調查須檢閱大量文件及須與不同證人會面,須案發至今8年半,當中并無不合理延誤。惟高官念在黃百鳴因本案不明朗因素而焦慮,過去也熱心公益、服務社會,終判囚5個月和罰款逾9.9萬元,并須支付調查費及訟費約37.4萬元。
案發時,黃百鳴先后透過4張支票向黃潔珍轉帳共約200萬元,并在2017年8月30日、9月13日及9月14日向黃潔珍發訊息「今天一八幾買D啦」、「收市前買」、「0.2下可入些貨」及「明天低過0.2,盡買」。黃潔珍當時買入天馬影視股票,涉款至少156萬元;經證監會計算,她在案中獲益約103萬元。
來源 | 星島頭條網
編輯 | 李紫晴
終審 | 楊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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