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通報一批物業服務領域典型案例
未按標準收取停車服務費
侵占業主公共收益
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義務
涉及多個小區
詳情如下
為深入推進物業服務領域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切實解決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現集中通報一批我市物業服務領域典型案例。
案例一:廣西龍湖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存在未按標準收取停車服務費問題
經現場檢查,廣西龍湖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在服務禧悅灣小區期間,按一類收費標準收取停車服務費,但其停車場地面為普通水泥地坪,非地坪漆面或同等質地材料,且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符合《北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普通住宅小區停車服務收費方案的通知》(北發改價格〔2024〕12號)規定的一類收費條件。依據相關規定,銀海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于2026年1月5日依法向該物業公司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屆滿后,經復核,該物業公司未完成整改。銀海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已將該問題線索移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一步立案調查。
案例二:北海市吉善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存在侵占業主公共收益問題
經查,北海市吉善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在服務領秀一方小區期間,未經相關業主和業主大會同意,未履行民主決策審批流程,將2017年至2025年度電動車車棚停車費、公安基站機房場地租金等經營性收入約24萬元,直接轉入企業自有賬戶,且未按規定向業主公示,也未開設公共收益專用賬戶實行專戶管理,由企業自行統籌支出,全程無監管、無公示、無審批,嚴重違反公共收益管理相關規定。依據有關規定,海城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依法向該公司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其限期將電動車車棚停車費、公安基站機房場地租金等公共收益存入專戶。整改期限屆滿后,經復核,該企業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海城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已將該問題線索移交海城區綜合執法局進行依法查處。
案例三:北海市鴻旭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存在公共收益管理不規范及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義務等問題
經監督檢查,北海市鴻旭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在服務桐洋新城小區期間,存在以下問題:公共收益管理不規范;對小區一樓住戶擅自“住改商”、部分業主違規硬化及侵占公共綠地等行為,未依法履行管理、核查、勸阻及報告義務;小區多棟住宅樓疏散樓梯、公共通道長期堆放雜物,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嚴重影響應急疏散和消防安全,物業消防安全排查流于形式,隱患整治不主動、不徹底,存在持續性安全風險。上述行為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二項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二、四款、第六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有關規定,海城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依法向北海市鴻旭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整改期限屆滿后,經復核,該企業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海城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已將該問題線索移交海城區綜合執法局進行依法查處。
案例四:北海茂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存在多項違規服務問題
經核查,北海茂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服務小區:南方大廈)在管理服務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小區電梯頻繁故障后未及時組織維修,部分電梯長期停運,存在安全隱患;二是二次供水水箱未按規定定期清洗消毒,影響業主飲用水安全;三是擅自以催繳費用為由對部分業主采取停水停電措施,違反物業服務相關規定。北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2025年10月10日依法向該企業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屆滿后,經復核,該企業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上述問題持續存在,引發南方大廈小區業主強烈不滿。上述行為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北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將相關問題線索移送綜合執法部門依法查處。目前,執法部門已責令物業維修電梯(已運行一臺),并就二次供水水箱清洗問題處以該物業公司3萬元罰款。
案例五:部分物業服務企業未按要求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問題
經監督檢查,北海僑德勝物業公司(服務小區:海尚華庭)、北海綠草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服務小區:嘉和海灣)、北海永家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服務小區:僑苑小區)、北海金安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服務小區:銀灘天際)未按時公示2025年全年小區公共收益收支情況,違反了《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及第八十二條有關規定。依據相關規定,銀海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多次督辦,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屆滿后,經復核,上述企業仍未將落實整改情況上報主管部門。銀海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已將該問題線索移送綜合執法部門依法處理。
![]()
上述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我市部分物業服務企業服務意識淡薄、合同履約不到位、公共收益管理混亂、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等問題,嚴重損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全市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引以為戒,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和合同義務,規范收費行為,強化公共收益管理,守牢消防安全底線。各級住建部門將持續加大監管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共同營造安全、舒適、和諧的居住環境。
2026年6月13日
來源:北海 悅北海綜合編輯
聲明:文章及圖片僅做分享之用,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 請聯系我們處理。
悅北海 北海人都關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