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一組數據引人注目:依法撤銷997名不適格父母監護人資格,同比增長66.7%。這組數據的背后,是近年來多地發生的虐童事件。什么樣的父母算“不適格父母”?全社會應為被“不適格父母”傷害的未成年人做些什么?
“不適格父母”背后的焦點問題
北方某市人民法院審理過這樣一起案例:于某長期酗酒,不工作,經常毆打子女,導致4歲的兒子左臂肱骨骨折,2歲的女兒骨盆骨裂,經鑒定均為輕傷二級。盡管其妻李某多次報警,但于某毫無悔改。最終,于某因涉嫌犯罪被羈押,李某向法院申請撤銷于某監護人資格。法院經審理認為,于某長期毆打、虐待未成年子女,嚴重危害子女身心健康,已不再適合繼續擔任監護人,依法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最高人民法院也曾發布一起案例:2021年3月,吉林省梅河口市一女子在某燒烤店內生育一女嬰,隨后將女嬰遺棄在露天垃圾箱內,后來該女嬰被當地兒童福利院撫養。這名女子因犯遺棄罪被判刑,卻仍不履行撫養義務,其近親屬亦無撫養意愿。梅河口市兒童福利院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并請求擔任女嬰的監護人。
民法典第三十六條明確撤銷監護人資格的三類情形:一是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二是怠于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于危困狀態;三是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在實踐中,我們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先判斷是否通知家長開展家庭教育指導,還是向家長發送家庭教育指導令。”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法官汪樣介紹,如果相關行為情節嚴重、經教育督促仍不改正,或監護人對被監護人實施刑事犯罪,繼續由其擔任監護人會嚴重危害孩子身心健康,將依法判決撤銷監護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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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學法學學部副部長肖峰認為,依法撤銷不適格父母監護人資格,凸顯了以未成年人利益為本位的理念,代表著法律對保護未成年人客觀效果的重視。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提出,撤銷“生而不養”父母的監護人資格。受訪業內人士認為,相對于“‘生而不養’父母”的提法,“不適格父母”的表述雖然語義相近,但意義更為深遠,既強調了監護人的資格問題,也反映了法律對兒童保護的標準正在提高。
東部某地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例顯示,一對夫妻離婚后,法院判決兒子小鴻由父親宋某撫養,但母親付某拒絕履行判決,將孩子藏匿長達3年,致使本應就讀小學的小鴻未能接受義務教育,最終宋某向法院申請撤銷付某的監護人資格。法院認為付某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小鴻的身心健康,侵害了其合法權益,依法撤銷其監護人資格,指定宋某為監護人。
值得注意的是,判決后,付某曾兩次向法院申請恢復監護人資格。根據民法典第三十八條規定,除對被監護人實施故意犯罪的情形外,確有悔改表現的,經申請并在尊重被監護人真實意愿的前提下,法院可視情況恢復其監護人資格。小鴻明確表達了不愿與付某共同生活的意愿,故法院暫未恢復付某的監護人資格。
撤銷監護權,不等于免除父母的撫養義務。山東載熙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張娜介紹,根據民法典第三十七條,依法負擔被監護人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后,應當繼續履行負擔的義務。因此,無論是否具備監護人資格,父母都應當承擔孩子的生活、教育和醫療費用。
撤銷“不適格父母”監護權仍有難點
現實中,監護侵害多發生在家庭內部,私密性強,很多未成年人往往不敢、不能、不會求助。
在汪樣審理過的3起監護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普遍存在不敢說、無法求助的困難。肖峰指出,精神虐待、長期忽視等“無外傷型”侵害難以被識別,大量隱患被“家丑不可外揚”的觀念所掩蓋。
家庭內部侵害直接證據少,未成年人陳述易被質疑,反復詢問還可能造成二次傷害。在深圳福田法院近期審理的一起家暴案中,孩子被父親長期毆打致輕傷二級。即便公安機關出具告誡書,其父仍以隱蔽方式施暴,相關部門取證與固定證據難度大。
張娜坦言,精神虐待、長期監護缺失等行為缺乏明顯證據,難以形成完整證據鏈。民法典中關于“嚴重損害”“危困狀態”的標準難以量化,人身侵害與財產侵害的分級認定、因果關系判定缺乏細化規則,司法裁量空間大、統一裁判尺度難。此外,雖然近親屬、基層組織、民政部門等可申請撤銷“不適格父母”的監護權,但在實踐中,“不愿告、不敢告、不會告”的情況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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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某縣人民法院2023年曾審理一起11歲男孩因父親酗酒被棄養、輟學失學案。男孩姑姑雖有監護意愿和能力,卻顧忌姐弟親情不愿起訴,最終由民政部門和檢察機關介入才啟動相關程序。多名法官、律師反映,近親屬怕得罪人、基層組織缺乏動力,導致不少案件無人申請。
監護權撤銷只是第一步,長期安置與康復更棘手。汪樣等表示,福利機構可能無法覆蓋未成年人成長的所有需求,撫養費執行、新監護人監督、親子關系平衡等環節缺乏閉環機制,孩子易陷入“二次困境”。因此,破解撤銷監護權實踐難題,必須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構建事前預防、事中干預、事后保障一體化機制,讓法律底線更清晰、保護網絡更嚴密、救助安置更穩妥。
來源 | 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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