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侯英)近日,渾源法院辦結的一起撫養費執行案件,既未采取強制措施,也未納入失信懲戒,最終以雙方和解復婚、申請人主動撤案圓滿收尾。
2023年,小娟(化名)與小明(化名)因夫妻感情破裂訴至法院,經調解離婚。調解書生效后,小娟未按協議支付撫養費。2026年初,遲遲未拿到撫養費的小明向渾源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法官未徑行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而是第一時間聯系小娟,核實未付撫養費的真實原因。經耐心詢問,法官得知小娟境況艱難,并非惡意拖欠,亦非不愿承擔撫養責任,實因生活窘迫,無力履行。
一邊是申請執行人小明合法的訴求,撫養費亟待落實;一邊是被執行人小娟的現實困境,有心盡責卻力有不逮。簡單機械地強制執行,雖可快速結案,卻會徹底割裂雙方關系,更將深深傷害無辜孩童。執行法官未“一執了之”,而是秉持法理與情理相統一原則,多次聯系小明,耐心溝通、細致勸解,告知了小娟的真實境況,引導其站在為人父母及昔日夫妻的角度理性看待矛盾。
法理講清,情理說透,心結漸解。經法官反復溝通與暖心勸解,小明主動來到法院,坦言早已知悉小娟不易,明白其非故意拖欠,心中怨氣隨之消散。更令人欣慰的是,二人決定摒棄前嫌,復婚重組家庭,共同撫育孩子成長。
隨后,小明當場提交撤回執行申請書,明確表示自愿放棄案涉撫養費,今后不再要求法院對小娟采取任何強制措施。一起撫養費執行案件,最終以溫情化解、破鏡重圓落下帷幕。
司法之終極目的,非在懲罰,而在定分止爭、修復關系。本案中,執行法官跳出了“機械辦案、剛性執行”的窠臼,俯身傾聽當事人苦衷,以溝通替代懲戒,以理解化解對立,既守住法律底線,又兼顧人情冷暖,讓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溫度。二人從對簿公堂追索撫養費,到冰釋前嫌選擇復婚,看似情感回轉,實則為子女計、為家庭謀的成熟抉擇。對于孩子而言,完整的家庭陪伴,遠遠勝過一筆撫養費。父母的和解,方為贈予孩子最好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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