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志愿者上官正義到河北保定一家水泥店去暗訪,看到一位六十六歲的殘疾老人丁某某,這位老人每天用手搬水泥,一天要搬二十多噸,他沒有工資,沒有休息時間,也沒有防護措施,手指已經變形,腿腳腫得走不動路,老板安某某對外說這老人是朋友送來的,還說死了就埋了,老人對著鏡頭只說了一句累,想回家,這句話讓很多人心里一緊。
視頻發布當天,上官正義在店門口被一輛車故意撞到,人差點出事,開車的鄰居后來被警方刑拘,但這類事件不是頭一回發生,這幾年打拐志愿者經常被人圍堵、威脅或在網上抹黑,可沒人因為“阻止救人”被單獨定罪,舉報的人承擔很大風險,圍觀的人卻沒什么事,這種邏輯實在讓人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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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DNA檢測發現,丁某某是2001年在石家莊平山走失的人員,他有明確的身份信息,但整整二十五年都沒有人尋找他,公安系統的失蹤記錄一直存放在那里,既沒有與全國打拐數據庫進行聯動,也沒有人主動去核對信息,一個殘障老人走失后,基層單位連基本的追蹤工作都沒有開展,這已經超出疏忽的范疇,屬于整個工作機制的癱瘓。
安某某因強迫勞動罪被抓了,但法律專家認為事情可能更復雜,其中涉及非法拘禁和虐待行為,關鍵在于他聲稱"是朋友送的",這個"送"字需要搞清楚是從哪里送到哪里,如果追溯到二十年前可能涉及拐賣,追訴期還沒過,應該從源頭查起,但目前沒人采取這個步驟。
往前看,2024年河南有家養老院把殘障人當苦力用,2022年山西有個腦癱男子被鎖在屋里二十年,這幾件事都一樣,受害者都是殘障人,被熟人送走,地方上長期沒人管,這些案子沒推動全國建立強制登記制度,也沒設置巡查機制,技術上早就做得到,就是沒人去推。
現在是2026年6月22日,《殘疾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剛剛公開征求意見,草案內容里沒有提到“疑似被控制的殘障人必須報告”,也沒有規定“不報告要處罰誰”,這讓人們感到非常不滿,正好趕上立法窗口期,但草案還是回避了最需要回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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