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周小涵
6月23日,網友張女士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反映,她在上海五角場合生匯一家烤魚店就餐時,在烤魚中吃出了一個煙頭,糟糕的用餐體驗令她十分氣憤。
“太惡心!煙頭還有別人咬過的痕跡,”張女士回憶,21日晚上,她與同伴前往這家名為“江邊城外”的連鎖烤魚店就餐,“一開始我們沒有看出來,是吃著吃著才發現了里面有個煙頭,我懷疑是和魚一起烹飪,配色和魚都很像”。事發后,張女士找來了烤魚店店長,“店長非常平靜地說這是煙頭,這樣的態度讓我很震驚”,她質疑,“后廚究竟是怎樣的衛生情況,店主才能這樣平靜地說出‘這是煙頭’?”
張女士向記者表示,當時,店家承認烤魚中確實是個煙頭,提出可以為她免單并更換一條魚,但張女士并未同意,“店家又說可以把換的魚存在這里,以后再來吃,我們肯定不能接受,出現這樣的事誰還會再來”,于是,她提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賠償,店主拒絕后離開了。記者查詢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34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的食品;第148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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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士稱,當初她選擇這家店是認為這是一家連鎖店,衛生應該說得過去,沒想到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她表示,那天餐廳里有很多老年人和小孩子在就餐,這讓她不禁感到擔憂。
“后來我們叫了警察,商家依然是這個態度,也拒絕調取監控”,因協商無果,當天張女士還通過線上渠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投訴,目前,顯示為待受理狀態。
6月23日,記者就此事撥打涉事門店電話,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不太清楚”,當記者進一步詢問時,該工作人員隨即掛斷了電話。
記者隨后聯系到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回應稱消費者投訴后會反饋到相關承辦部門,他表示“正常處理需要三四天左右,我們會督促屬地監管所盡快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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