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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圖:史明磊(豆包AI生成)
6月21日,河南省南陽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關于征集各類違規開展教育矯治活動機構舉報線索的通告”,迅速在戒網癮受害者各個群中傳開。
通告顯示,此次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各類違規開展教育矯治活動機構問題線索,是“為全面落實公安部、中央網信辦、教育部、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清理整治教育矯治類機構工作的部署要求”。
近日,南都持續跟進報道了父母違背已成年子女意愿,將其送入重慶戒網癮特訓機構的事件。南都曝光的這三家戒網癮機構,不僅大量招收未成年人,還將招生范圍進一步拓展到成年人。
6月22日,南都記者致電南陽市公安局確認了該份通知、以及中央6部門清理整治教育矯治類機構工作的真實性。據了解,此次清理整治,將重點聚焦以教育咨詢、教育培訓、素質拓展、夏(冬)令營、軍訓體驗、心理咨詢、心理輔導、研學旅游等名義,實際開展未成年人行為矯正、心理強制干預等具有矯治教育性質的社會機構。
另據南都記者獲悉,在中央層面的部署要求下,今年以來,各地執法和監管部門也在逐漸加大排查、清理整治違規教育矯正機構的力度。
清理整治教育矯治類機構經營亂象
這份由南陽市公安局、南陽市教育局聯合發布的征集線索的通告顯示,為全面落實公安部、中央網信辦、教育部、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清理整治教育矯治類機構工作的部署要求,嚴肅清理整治各類違規開展教育矯治活動機構經營亂象,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推動專門教育工作健康發展,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各類違規開展教育矯治活動機構問題線索。
線索征集范圍聚焦以教育咨詢、教育培訓、素質拓展、夏(冬)令營、軍訓體驗、心理咨詢、心理輔導、研學旅游等名義,實際開展未成年人行為矯正、心理強制干預等具有矯治教育性質的社會機構。
通知稱,重點征集以下突出問題線索:(一)機構名稱違規使用“專門教育”“專門學校”“少年管教”“矯治(矯正)教育”“行為矯治(矯正)”“心理矯治(矯正)”等字樣的;(二)宣傳或登記范圍涉及矯正網癮、毒癮、早戀、厭世厭學、暴力傾向、叛逆偏激、自殘自傷、心理抑郁、性取向等未成年人行為矯治、習慣養成、性格塑造、心理干預等活動的;(三)未經審批、登記、備案,或雖經審批但超出范圍開展“矯治教育”類活動的;(四)在機構內違規開展義務教育,或因機構活動導致未成年人無法按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五)在機構內擅自開展未成年人心理治療或精神障礙診斷、治療的;(六)以“學校”“學院”、特訓營、拓展營、軍訓營、輔導班等形式,對未成年人實施封閉管理,嚴格限制其與監護人通信、見面的。
6月22日,南都記者致電南陽市公安局,該局一位警官確認了此次征集線索行動的真實性。據了解,此次清理整頓不僅僅是南陽市級層面的行動,確系落實公安部、中央網信辦、教育部、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清理整治教育矯治類機構工作的部署。
今年以來多地已陸續開展排查清理
南都記者關注到,除了河南南陽之外,今年以來,多地陸續開展了對涉未成年人行為矯正機構的排查清理。
據公開消息顯示,今年4月9日,江西省上饒市鉛山縣教育體育局對縣十七屆人大六次會議第111號建議的一份公開答復稱,因缺乏法律規范和有效監管,一些教育咨詢公司或社會組織以挽救“問題青少年”“戒網癮治療”“意志力成長”等為目的,租用閑置校舍(廠房)無證非法辦學,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此類機構的逐利性本質與青少年矯治所需的專業性、公益性嚴重沖突,所以國家目前禁止成立民辦青少年行為矯正機構,構建以公辦體系為核心的規范化矯治生態。各縣(市、區)要切實扛牢屬地監管職責,開展排查和清理整頓,堵塞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監管漏洞,構建安全和諧的未成年人成長社會環境。
5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工作視頻動員部署會也提及,規范專門學校辦學行為,要嚴肅清理整治各類違規開展教育矯治活動的校外培訓機構,嚴防校外培訓機構違規開展教育矯治類活動,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5月30日,四川省15部門發布的《四川省加強未成年人不良行為教育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這份全國首份全面叫停“戒網癮”機構的文件,明確將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教育管理納入政府履職范疇,明令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以夏(冬)令營、特訓營、校外培訓等任何形式或者名義,開展未成年人不良行為教育矯治(矯正)類活動。并明確在教育管理中,嚴禁體罰、變相體罰或侮辱人格尊嚴、嚴禁隨意關禁閉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嚴禁提供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物或住宿條件、嚴禁強迫或變相強迫超出未成年人應承擔的勞動等。
中國民辦教育協會會長劉林此前曾向南都記者談到,針對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的矯治,去年2月國辦發布了《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實施辦法(試行)》,其中明確提出: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以夏(冬)令營、特訓營、校外培訓等任何形式或者名義開展教育矯治類活動。在該份文件發布后,各地都在推動專門學校的建設、將此納入政府公共服務范圍,同時也在加強對無辦學資質的封閉式培訓機構的清理和規范。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上周,6月17日,在上海召開的檢察機關預防和治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暨未成年人檢察工作40周年座談會現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陳文清也再次強調“要持續強化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預防和治理,堅持懲防并舉、寬嚴相濟、標本兼治,加強專門學校教育,依法開展矯治教育、專門教育、專門矯治教育”。
南都記者了解到,在“依法開展矯治教育、專門教育”的要求下,清理整頓違法機構也是題中之義。
學者:亟須從法律層面進行系統治理
近年來,為何各類以“網癮治療”“行為矯正”“特訓營”為名的培訓機構不斷涌現?
就此,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苑寧寧撰文稱,在當前教育生態中,這些機構以立竿見影的教育效果為承諾,收取高昂費用,卻屢屢發生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事件。這些現象背后,折射出家庭教育支持體系的深層缺失,亟須從法律層面進行系統治理。這類機構的興起,反映了當下家庭教育面臨的多重困境。
苑寧寧分析,從法律視角審視,這類機構的運營模式存在重大合法性疑問。這些機構大多以“教育咨詢”“教育培訓”為名在市場監督部門注冊,實際上卻在從事著遠超經營范圍的管教活動。在監管方面,當前,這類機構因注冊門檻低、監管責任不明,常以經營自由、父母同意為名逃避監管。要實現有效治理,需從事后查處、事前防范、制度完善三方面入手。
他建議,應強化公安機關的執法責任。一旦機構在所謂“管教”中實施人身限制、體罰、虐待等行為,公安機關應主動介入,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并將線索移送市場監管部門,視情節吊銷營業執照。其次,應開展跨部門專項治理行動。市場監管、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門應聯合對以“矯正”“特訓”為名的機構進行排查,明確經營邊界,警示法律風險,杜絕以“協議自治”之名行“侵權違法”之實。最后,還需完善立法與公共服務體系。應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修訂中,明確禁止公司、民辦非企業單位等主體開展具有人身強制性質的矯治服務。同時,加快構建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與心理支持體系,讓家庭在遇到教育困境時“有路可走”“有專業可依”,從根源上壓縮違規機構的生存空間。
采寫:南都記者 劉嫚 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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