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夯實基層消防安全基礎,健全完善基層消防安全治理機制,推動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營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更好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發布。
一、《實施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當前,我國基層消防安全治理存在責任虛化、力量薄弱等系統性短板,小火亡人事故多發,制約經濟社會健康發展。2026年3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基層消防工作的意見》,做出國家層面系統性部署,明確兩年攻堅周期與二十一項硬任務,為基層消防治理提供綱領性指導。天津作為超大城市,兼具老工業基地、城鄉融合等特點,消防安全風險量大面廣、復雜疊加,老舊建筑存量大、小單位小場所管理薄弱、新業態涌現等問題突出。制定《實施意見》既是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的政治任務,也是破解超大城市消防治理頑疾、構建天津特色治理模式的戰略舉措,對筑牢城市安全底座、提升群眾安全感具有重要意義。
二、《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實施意見》以國辦《意見》為遵循,以提升基層火災防控能力為目標,以健全基層消防責任體系為重點,細化為6大任務、23項舉措,涉及27個市級政府部門和16個區人民政府,通過2年左右的努力,實現消防安全責任更加清晰、管理架構更加完善、末梢治理高效運轉、群防群治格局初步形成,為天津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消防安全保障。一是壓實屬地責任,健全責任清單,強化街鎮消防管理及“5分鐘消防圈”建設;二是提升監管質效,深化差異化監管,推動防消一體執法與專業力量下沉;三是強化行業管理,落實“三管三必須”,嚴格審批源頭管控與數智賦能;四是筑牢單位安全,細化主體責任,推動小單位小場所履職,推動獨立式火災報警探測器、簡易噴淋安裝等民生實事落地;五是深化社會共治,加強中介監管與全民宣傳,發動“一專六員”(專職消防工作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志愿消防隊員、物業服務企業人員、保安員、保潔員、網格員)參與隱患排查;六是完善激勵約束,推行簡易執法與“簡案快辦”,強化考核獎懲與多部門協同督導,全面提升基層消防治理規范化、專業化水平。
三、如何壓實屬地管理責任?
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總要求,強化組織領導,健全由屬地政府主要和分管負責人牽頭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制定鄉鎮(街道)班子成員消防職責清單、年度任務清單,并納入述職管理;同步厘清公共安全辦公室和其他內設機構,綜合執法大隊、網格化管理中心等消防履職邊界,將責任細化到崗、落實到人。推動消防干部兼任鄉鎮(街道)公共安全辦公室副主任,將專業力量直接嵌入基層治理架構,變“遠程指導”為“一線駐點”,實現責任鏈條全貫通。因地制宜推行應消合一、隊站一體的基層應急消防工作機制,試點建設鄉鎮(街道)、村(社區)應消一體綜合救援服務站(點)。由鄉鎮(街道)公共安全辦公室牽頭本轄區消防工作,明確專門從事消防工作人員,綜合執法大隊開展消防執法。健全各類消防力量聯勤聯訓聯調機制,推進鄉鎮專職消防隊、村(社區)微型消防站建設,全域打造“5分鐘消防救援圈”;配套落實“街鎮吹哨、部門報到”、隱患閉環管理等制度,打通條塊銜接堵點。通過清單定責、機制聯動,構建起權責清晰、協同高效的屬地基層消防治理責任鏈條。
四、為什么要實行防消一體監管執法?
這是落實基層消防治理向事前預防轉型的關鍵舉措。在不增編、不增人的前提下,進一步挖潛隊伍內部力量,最大限度充實基層一線消防監督專業力量,重構基層消防治理格局。推動基層消防員考取執法資格,將基層消防站工作職能向“防”上聚焦用力。基層消防員在執行滅火救援任務、熟悉演練工作中同步排查隱患,落實“發現—整改—復核”閉環管理,擴大消防專業監管覆蓋面。依托基層消防員一線實戰經驗,精準識別影響疏散、救援的隱患,避免“紙上監管”。聯動街鎮、村(社區)及網格員力量,構建“專業監管+基層共治”格局,打通消防治理“最后一公里”。
五、行業主管部門如何落實“三管三必須”加強行業消防安全管理?
《實施意見》嚴格對標國辦要求,將消防工作納入行業常態化管理,在行業規劃、資源配置、法規標準、資質資格、行政許可等方面強化消防安全要求,嚴格行政審批源頭把關。一方面制定行業消防安全任務清單,常態化開展隱患排查與約束懲戒,推動行業消防管理從“軟要求”轉為“硬約束”。鼓勵行業部門有關崗位人員考取消防專業資格,提升專業能力水平;另一方面在行政許可、工程改造、消防產品監管等環節嚴守安全底線,從源頭杜絕先天性火災隱患,及時厘清新業態監管職責,消除監管盲區。
六、如何筑牢單位場所本質消防安全?
《實施意見》結合本地實際推出針對性舉措,堅持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全面夯實單位場所本質消防安全基礎。督促各類單位場所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級細化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將責任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名從業人員,做到人人知責、明責、盡責,有效化解火災風險。同步推進老舊高層、歷史風貌及文物建筑消防設施提質改造,將相關項目納入民生實事;強化區域火災聯防聯控,補齊設施短板,持續提升各類場所自防自救能力。統籌推進消防物聯感知平臺建設,推廣智能監測手段,在確保可靠監測前提下,探索消防控制室單人值班模式,在筑牢源頭防火防線的同時,提升行業消防治理精細化水平,減輕企業運營負擔。
七、為什么要鼓勵以市場化手段建設區域性共享消防控制室?
該舉措以市場化手段破解小單位小場所、老舊小區消防設施短板。通過打破單位場所“各自為戰”格局,整合區域消防資源,提供低成本專業火災探測與響應服務,解決“沒人管、不會管”問題。符合條件的單位、區域由專業機構配備持證人員24小時值守,建立標準化監測預警流程,接入區域消防設施數據,實現風險早發現、早處置。市場化運營避免重復建設與財政兜底,降低政府、單位場所與群眾負擔,引入淘汰機制,提升資源利用效率。高風險區域通過接入簡易噴淋、電氣監測等技防設施,構建一體化防控網絡,全鏈條防范“小火亡人”事故,筑牢基層安全防線。
八、如何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社會共治?
《實施意見》在國辦文件宏觀指引基礎上,進一步拓寬參與主體、細化培訓舉措,持續深化消防安全社會共治。一方面嚴格規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落實積分管理與信用監管制度,同步推動高危單位投保火災公眾責任險;積極引導行業協會、社會團體發揮作用,發動物業服務企業人員、保安員、保潔員等“一專六員”等基層一線力量,參與消防知識宣傳、日常隱患排查。另一方面深入開展消防宣傳“五進”工作,落實校園“1530”消防安全教育模式,針對消防控制室值班員、物業人員、網格員等重點人群開展系統化實操實訓,依托各類陣地常態化普及消防常識。通過多元力量協同發力,不斷壯大共治隊伍、提升群眾消防安全素養,構建專群結合、全民參與的消防治理新格局。
九、如何有效強化對基層消防治理工作的激勵約束?
《實施意見》在國辦文件框架基礎上,兼顧基層減負與履職監管,完善激勵約束體系。推行消防簡易執法、簡案快辦,依托“津治通”平臺簡化數據報送,切實為基層松綁減負。同時健全執法監督、火災事故調查機制,將基層消防工作成效納入安全生產考核,并作為干部獎懲激勵的重要參考。堅持嚴管厚愛并舉、加壓減負同步,充分激發基層履職擔當,保障各項消防工作落地見效。
來源:天津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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