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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充電導致舍友90%燒傷 一審判決賠償超250萬元
近日
備受關注的
“武漢大學生因室友電瓶爆燃
致全身90%燒傷案”
民事一審宣判
法院判決多名相關責任人
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這場由室內違規充電引發的悲劇
再次為大家敲響了安全警鐘
事件概況
2024年7月9日凌晨
武漢城市學院大三學生杜某
與室友李某在校外合租屋內休息
事發前
李某將外賣電動自行車的蓄電池拆卸后
帶入租住房間內違規充電
充電過程中蓄電池突發熱失控
并發生爆燃引發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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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的杜某被困火場
其全身燒傷面積高達90%
合并重度呼吸道灼傷
三根手指缺損、雙耳受損
終身喪失排汗功能
事故發生后
李某因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
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火災原因
消防救援部門出具的認定書顯示
起火原因排除外來火源、自燃等因素
綜合認定為
鋰離子電池充電過程中發生熱失控
引燃周邊可燃物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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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涉案人員李某長期存在在租住房屋內私自給電動自行車電池充電的違規行為。傷者杜某作為房屋出租方,并非普通合租住戶,其在明知李某多次室內違規充電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僅采取口頭提醒的方式勸阻,未落實有效的安全管控及制止措施。據此,法院認定杜某雖為本次事故的受害方,但自身存在一定過錯,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本案經一審法院審理判決
原告各項物質損失賠償金共計297萬余元
其中,涉事室友李某承擔51%賠償責任
賠償金額約151萬余元
剩余賠償責任由電動車租賃方、
先鋒居委會等相關責任主體按比例分擔
同時
法院認定傷者杜某未盡安全防范義務
需自行承擔15%的責任
目前杜某家屬對此不予認可
表示將依法提起二審上訴
杜某父親稱
杜某先后已進行10余次植皮手術
各類醫療開支累計近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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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電動自行車保有量持續增長
是市民短途出行常用工具
但電池入戶充電、
私自拆卸改裝等違規行為屢禁不止
潛藏嚴重的火災風險
為保障自身及鄰里生命財產安全
日常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期間
需及時關注、排查電池相關安全隱患
電動自行車電池爆炸預兆
電池發熱:電池溫度持續升高,超過65°C并持續上升,這是電池爆炸的重要前兆。電池發熱可能由外部短路、過充電或物理損傷導致,需及時處理。
電池變形:電池外殼、內部電芯出現明顯膨脹凸起,說明電池內部化學反應已出現異常,電芯穩定性遭到破壞,極易發生熱失控進而引發起火、爆燃事故。
電解液泄漏:電池電解液通過密封墊或接頭泄漏至外部,這表示電池防護結構已經受損,內部短路的可能性較高。
刺激性氣味:電池散發出刺鼻氣味,這可能是電解液分解產生的有害氣體,意味著電池內部化學反應已經失控,電芯急劇升溫,可能出現過熱自燃、爆燃事故。
電流和電壓異常:電池監控系統檢測到電流、電壓或內阻出現異常波動,超過正常工作范圍,這顯示電池內部已發生一定故障,安全性下降。
藍叔在此提醒大家
務必規范電動自行車使用與管理
以下安全使用要點
請牢記于心、時刻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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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湖南消防 廣東消防 中國新聞周刊 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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