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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風像刀子一樣,割在臉上。
我蜷縮在天橋底下,把撿來的硬紙板蓋在身上,盡量讓自己暖和一點。肚子餓得咕咕叫,昨天下午討到的那兩個冷饅頭,早就消化干凈了。
天橋上來往的行人腳步匆匆,沒人會低頭看一眼橋洞里的老乞丐。
我叫趙明誠,今年七十五歲。
十五年前,我是這座城市身家過億的企業家,名下有三座工廠,兩棟寫字樓。十年前,我凈身出戶,把所有財產都留給了妻女,自己一個人離開。
然后我用了十三年,窮困潦倒,淪落街頭。
沒有人知道我為什么會落到今天這個地步。
也沒有人想知道。
天快亮的時候,我聽到腳步聲。一雙黑色的高跟鞋停在我面前,鞋面干凈得能照出人影。
我抬起頭。
陽光刺眼,我看不清她的臉,但那個聲音我一輩子都不會忘。
“趙明誠。”
她叫我的名字,不是爸爸,是趙明誠。
我用手擋住陽光,終于看清了。趙曉雪,我的女兒。三十八歲的她穿著駝色大衣,妝容精致,提著一看就很貴的包,低頭看著我,眼神里是我不想看到的那種東西。
厭惡。
街角的餛飩攤飄來熱氣,我聞到香味,胃里更空了。
趙曉雪從包里抽出幾百塊錢,扔在我面前的紙板上。錢飄了飄,落在地上。她旁邊站著一個男人,懷里抱著一個小孩,應該是我的女婿和外孫。
“拿著吧,買點吃的。”她的聲音很平靜,“別死在這里,丟人。”
那個男人拉了拉她的袖子:“曉雪,別這樣……”
她甩開他的手,轉身就走。高跟鞋敲擊地面的聲音越來越遠,最后消失在街角。
我低頭看著地上的錢。
那是女兒給我的錢。
十五年前,我把所有的一切都給了她,離開了家。
十五年后的今天,她扔給我幾百塊錢,就像打發一條流浪狗。
我伸手去撿那些錢,手凍得發抖。路過的人看我一眼,又匆匆走開。天橋底下,風還在吹,我數了數,五百塊。
我可以吃一個月了吧。
我把錢疊好,小心地放進內衣口袋里。然后站起來,拍拍身上的灰,往餛飩攤走去。
老板是個五十多歲的男人,看我走近,皺了皺眉,但還是問:“吃點什么?”
我看了一眼菜單,最便宜的小碗餛飩,八塊。
“來一碗小餛飩。”我掏出十塊錢,遞給他。
他接了錢,轉身去煮。我站在旁邊等著,看著鍋里翻滾的熱水,想起了很多事。
想起二十歲那年,我在工地搬磚,攢了第一筆錢。
想起三十五歲那年,我有了自己的工廠,開著奔馳回家。
想起四十五歲那年,工廠的煙囪冒黑煙,鄰居投訴,我找人擺平了。
想起五十二歲那年,我第一次感覺到身體不行了,去醫院檢查,醫生說沒什么大事,但要注意休息。
想起六十二歲那年,我坐在律師面前,簽了字,把一切都給了趙曉雪。
然后我站起來,走出了那個家。
再也沒有回去過。
餛飩端上來了,熱氣蒸騰。我拿起勺子,吹了吹,吃了一口。
燙得眼淚都出來了。
我趕緊擦掉眼淚,不想讓人看見。
但那個餛飩攤老板還是看見了。他遞給我一張紙巾:“慢點吃,別燙著。”
我點點頭,低下頭繼續吃。
心里想的是:曉雪,你長大了,你也做了媽媽。有些事,你可能一輩子都不會知道,但爸爸不怪你。
因為爸爸做的一切,都是為你好。
01
六十二歲那年春天,我做出了這輩子最大的決定。
那個決定讓我一無所有,但我從來沒后悔過。
那年三月,我接到一個電話。
“趙明誠先生嗎?我是你女兒趙曉雪的律師。根據委托,我們將處理您放棄所有財產權的相關手續。”
我坐在辦公室的椅子上,看著窗外灰蒙蒙的天,說:“好。”
律師又問了一句:“您確定嗎?一旦簽字,您將不再擁有任何資產。包括您的公司、房產、存款,全部歸您女兒趙曉雪所有。”
“確定。”我說。
掛掉電話,我靠在椅背上,長長地呼出一口氣。
秘書小張敲門進來,遞給我一份文件讓我簽字。我看了她一眼,問:“小張,你跟了我幾年?”
“七年了,趙總。”
“七年了。”我點點頭,“這七年辛苦你了。月底我給你多發三個月工資,你去找別的活兒干吧。”
她愣住了:“趙總,您要辭退我?”
“不是辭退,”我說,“是公司要關了。”
我站起來走到窗邊。窗外是我這二十多年的心血——明雪集團,主營房地產和商貿,鼎盛時期賬面資金過億,手下幾百號員工。
站在這里能看到工廠的煙囪,能看到工人進進出出。那時候我覺得,這輩子值了。
但五年前開始,事情就不對了。
先是資金鏈出了問題,銀行不再貸款。然后工廠接二連三地出事,賠了不少錢。兩年前,妻子周慧查出癌癥,花了很多錢,最后還是走了。
她走的那天,我守在病床前,握著她的手。她瘦得只剩一把骨頭,已經說不出話了,只是看著我,眼睛里有種說不清的東西。
我以為她在擔心我。
后來我才知道,她在擔心的是別的事。
周慧走后,我一個人住在那棟大房子里,覺得空蕩蕩的。
女兒趙曉雪那時候剛畢業,在一家設計公司工作。她很少回家,偶爾回來,也是冷冷淡淡的。
我知道她恨我。
恨我沒有照顧好她媽媽,讓她年紀輕輕就沒了媽。
恨我整天忙著應酬,從來沒參加過她的家長會。
恨我那次喝醉后,對她說了不該說的話——我說,“你媽當年就不該生下你,你不是我的女兒。”
那是氣話。
但那句話像把刀子,扎在她心上,一輩子拔不出來。
那天晚上,我去了周慧的墓地。
她的墓碑在城市北邊的公墓,不大,但很干凈。我每個月都來看她,有時候坐著說話,有時候什么也不說,就蹲在那里除草。
那天我帶了一瓶她愛喝的黃酒,倒了一杯放在墓碑前,自己喝一杯。
“周慧,我決定了。”我說,“把剩下的東西都給曉雪吧。我老了,做不動了,也不想做了。”
風很大,吹得墓前的花搖搖晃晃。
“我知道你恨我。”我又喝了一杯,“恨我沒用,恨我當年不該說那句話。”
“對不起啊,周慧。”
我趴在墓碑前,哭了很久。
六十多歲的男人,哭得像個孩子。
那段時間我經常一個人待在家里發呆。我反思這幾十年的生活,覺得一切都像場夢。
白手起家,身家千萬,最后卻妻離子散,家財散盡。
我到底為什么活著?
也就在那時候,我想出了那個解決問題的辦法。
把一切都給女兒,換她不再恨我。
就算她不能原諒我,至少這輩子不會再缺錢了。
我打電話給律師,讓他準備所有的轉讓手續。律師勸我:“趙總,您不留一點嗎?萬一您以后……”
“不用。”我打斷他,“我這些年也存了點私房錢,夠花。公司的事,我累了,不想再管了。”
那段時間,不止一個人勸我。
我最好的朋友老張,跟我一起從工地干起來的兄弟,專門從廣州飛過來找我。
“明誠,你是不是瘋了?”老張拍著桌子,“那些東西值一個多億!你全給她,你自己怎么辦?”
“我不是還有積蓄嗎?”
“你那點積蓄能撐幾年?”老張盯著我,“而且你女兒現在什么態度?她根本不認你!”
“她年輕,不懂事。”我說。
老張氣得飯都沒吃就走了。
其實我知道,他是為我好。
但他不知道我的苦。
那些年,工廠出了那么多事,我不信是偶然。賬目對不上,合作方陸陸續續撤資,背后有人在搞我。
我查了好幾年,隱隱約約查到一些事。
那些事,跟曉雪有關。
準確地說,跟曉雪的身世有關。
五十三歲那年,我做了一次親子鑒定。
結果是,趙曉雪是我的女兒,親生的。
本來我該放心了。
但后來的一些事,讓我重新起了疑心。
那些事太復雜,我不想說。
我只能說,我決定凈身出戶,搬空自己給自己留的后路,是有原因的。
手續辦完的那天,我最后一次站在明雪大廈的大廳里。
大理石地面,水晶吊燈,前臺站著一個新來的小姑娘,不認識我,問:“先生,您找哪位?”
我說:“不找誰。”
然后我轉身走了。
那天下午,我去了女兒的住處。
她住在城東一個高檔小區,兩室一廳,是我早些年送給她的。我按了門鈴,她開門看到是我,臉立刻沉了下來。
“你怎么來了?”
“手續辦完了,我跟你說一聲。”我把文件袋遞過去,“公司的股權,房產,存款,都轉到你名下了。你簽個字就行。”
她接過去,沒看,隨手放在鞋柜上。
“還有事嗎?”
我張了張嘴,想說點什么。
想說“爸爸對不起你”。
想說“以后好好照顧自己”。
但她說:“沒事的話,我還有工作。”
門關上了。
我在門外站了很久。
樓道里很安靜,我能聽到里面傳來電視的聲音。她應該在看電視,吃零食,像以前一樣。
我摸了摸口袋里的鑰匙。
那個家,我本來有鑰匙的。
但現在,所有的鑰匙都在她手里了。
我走到樓下,往上看了一眼。窗戶亮著燈,她的影子映在窗簾上。
我的女兒,二十五歲了。
我這一輩子,做過很多錯事。
最大的錯事,就是在那年喝醉后,對她說了那句話。
那句話像根刺,扎在她心里,十幾年都拔不出來。
而我現在做的這一切,就是想把這根刺拔掉。
哪怕代價是我的全部。
我轉身離開了小區,回頭看了最后一眼。
趙曉雪,爸爸走了。
你要好好活著。
02
凈身出戶后的日子,比我想象得難過。
但我做好了準備。
我租了一間城中村的單間,一個月四百塊。沒有空調,沒有熱水器,夏天熱得像蒸籠,冬天冷得像冰窖。
我給自己留了十五萬積蓄。
我以為省著點用,夠花十年。
但我低估了生活成本。
房租、水電、吃飯、偶爾生病的醫藥費,每個月至少要三千塊。一年四萬,十五年就是六十萬。
我算錯賬了。
但我沒慌。我想,反正我也老了,不用花那么多錢。窮點就窮點,餓不死就行。
我去找了份工作。
小區物業的保安,一個月兩千塊,管一頓午飯。
我穿著保安制服站在小區門口,給業主開門。有些業主認識我,會多看兩眼,但也沒人說什么。
城里認識我的人不多,畢竟我很久不露面了。
我本來以為,我可以在那個保安崗位上干到死。
但三個月后,事情來了。
那天傍晚,一輛寶馬車停在小區門口,車窗搖下來,露出一張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臉。
蘇晚晴。
她是我年輕時的初戀,也是我這一生最放不下的女人。
她老了,但還是很漂亮。保養得好的女人,六十歲了還能看出年輕時的風韻。
“明誠。”她叫我。
我站在那里,不知道說什么。
她讓我上車,我猶豫了一下,還是坐上去了。
她帶我去了附近的咖啡店,點了兩杯咖啡。我們對坐著,好像回到了幾十年前。
“聽說你凈身出戶了。”她說。
“嗯。”
“把所有東西都給女兒了?”
“嗯。”
她沉默了一會兒,說:“你還記得我們當年的事嗎?”
“記得。”我說。
那時候我還是個窮小子,她是大戶人家的女兒。我們私定終身,但她的家人看不上我,把她嫁給了別人。
這件事一直都在我心里,成了心頭的一根刺。
后來我有錢了,找過她,但她已經結婚了。
雖然她的男人對她不好,但她還是不離不棄。
“我離婚了,”她看著我說,“三年前的事。現在一個人。”
我的心跳了一下,但很快就平靜了。
我已經不是當年的我了。
“晚晴,”我說,“我現在什么都沒有了。”
“我知道。”她笑了笑,“但你還有我。”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想起很多事,想起她年輕時的模樣,想起她離開我時哭紅的眼睛。
我以為這輩子再也見不到她了。
沒想到,在我一無所有的時候,她又出現了。
第二天,我辭了保安的工作。
蘇晚晴在城郊有一套小房子,讓我搬過去住。
她說:“你不用工作,我養你。”
我想拒絕,但她說:“就當是我還你的。當年你為我差點傾家蕩產,現在輪到我了。”
那段時間,我們住在一起,像一對普通的老夫妻。
她做飯,我洗碗。她看電視,我看報紙。日子平淡,但我很滿足。
我以為我終于等到了人生的第二春。
但我錯了。
大錯特錯。
三個月后,蘇晚晴開始變了。
她不再溫柔,不再體貼。她開始天天朝我要錢,說她要買這個買那個。
我說我沒有錢。
她不信,翻遍了我的房間,找到了我藏在行李箱里的存折。
里面有十萬塊。
“你騙我!”她大叫,“你不是說沒錢嗎?這是什么?”
“這是我最后一點積蓄……”
“積蓄?”她冷笑,“你給女兒留了上億的家產,就給自己留十萬?趙明誠,你當我傻啊?”
她拿著存折,罵我是吝嗇鬼,說我跟她在一起就是想白吃白住。
我站在那里,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我終于明白了。
她不是來找我重續前緣的。
她是來找我分家產的。
但她不知道,我已經把一切都給女兒了。
蘇晚晴走了。
帶著我那十萬塊的存折走的。
走之前,她還把我轟出了她家。
那天晚上,我坐在路邊的臺階上,看著來來往往的車,覺得這一輩子,活得真失敗。
三個月前,我還是個保安。
三個月后,我連保安都不如。
我變成了一無所有的老男人。
沒有錢,沒有家,沒有未來。
我在街上流浪了幾天,睡公園的長椅,吃便利店過期的面包。
那幾天,我瘦了一大圈。
也就在那幾天,我開始回憶這一生走過的每一步。
十八歲離開老家,去城里打工。
二十歲在工地搬磚,認識了老張。
二十五歲包工頭卷錢跑了,我帶著一幫工人追債,最后自己當了包工頭。
三十五歲開了自己的建筑公司,成為城里最年輕的企業家。
四十五歲公司上市,身家過億。
五十二歲查出妻子患癌,公司開始走下坡路。
五十五歲周慧去世。
六十二歲凈身出戶。
七十五歲流落街頭。
這條人生軌跡,像是一條拋物線。
上升得有多快,下降得就有多猛。
我不知道問題出在哪里。
但我知道,我欠周慧太多了。
她跟了我一輩子,沒過幾天好日子。
我忙著賺錢,忽略了她的感受。
我忙著應酬,冷落了她的關心。
我忙著填補那個“白月光”的空缺,卻忘了真正愛我的人就在身邊。
周慧,你在天上看著我嗎?
你是恨我,還是怪我?
或者,你根本就沒有恨過我?
在我流浪的第七天,我決定去墓園看看周慧。
那天是她的忌日。
我買不起花,只能空手去。
到了墓地,我愣住了。
她的墓碑前,整整齊齊擺著一束白菊花。
花上還帶著水珠,像是剛放的。
旁邊放著一張紙條。
我拿起來,看到上面的字:
“媽,今天我來看你了。
那個人也在這里嗎?
如果他來了,請你告訴他——
我已經不恨他了。”
落款寫著趙曉雪。
我的眼淚流出來,止都止不住。
她看了我一眼。
我擦掉眼淚,想看清她的臉。
她已經轉身走了。
女兒,對不起。
我已經三年沒有聯系她們了。
我知道她們過得很好。
女兒嫁了人,那個女婿應該還不錯。
我現在這個樣子,不能出現在她們面前。
丟人。
就當我已經死了吧。
我坐在周慧的墓碑前,說了一下午的話。
“周慧,我對不起你。”
“周慧,曉雪長大了。”
“周慧,你說,我這樣做對嗎?”
“周慧,如果有下輩子,我一定好好對你。”
“我再也不找什么白月光了,你就是我的白月光。”
那天下午,我坐在那里,像個傻子一樣,哭了一下午。
03
我在街上又流浪了一個月。
一個月里,我想了很多事。
想我曾經叱咤風云的日子。
想我無數次和客戶喝酒到深夜。
想我為了一個項目,連續七天不睡覺。
想我站在臺上領獎的場面。
想我破產后,那些所謂的朋友是怎么疏遠我的。
想蘇晚晴拿著我的存折走的時候,連頭都沒回。
想女兒在墓前寫的那句話。
都想通了。
也想通了,為什么我會走到今天這一步。
因為我從來沒學會珍惜。
我珍惜過錢,但沒珍惜過感情。
我珍惜過事業,但沒珍惜過家庭。
我珍惜過自己的面子,但沒珍惜過身邊人的感受。
所以活該我孤家寡人。
我一個人在天橋底下過的第一個冬天,差點死過去。
那年冬天特別冷,最低溫度零下八度。我裹著撿來的軍大衣,硬扛過去了。
我學會了在垃圾桶里翻東西吃。
學會了怎么撿廢品賣錢。
學會了怎么避開城管。
學會了怎么在超市門口排隊領免費救濟餐。
那些日子,我經常想起周慧做的紅燒肉。
她做的紅燒肉,油亮亮的,甜滋滋的,連骨頭里都是味。
我那時候天天在外面吃飯,覺得她的肉太膩。
現在想吃,卻再也吃不到了。
第二年春天,我找到了一份新工作。
在一家小面館幫忙洗碗,一天三十塊,管一頓飯。
老板姓王,比我小幾歲,人還不錯。
他知道我是流浪漢,但還是把我留下了。
“你有手有腳,能干活就行。”他說。
我在面館干了半年,攢了一點錢。
我想租個房子,哪怕是小單間也行,不想再住天橋了。
但王老板說:“面館有間儲物間,你住在那里吧,省得你租房子。”
我連聲說謝謝。
那間儲物間不大,只有五平米,放了一張床就沒地方了。但對我來說,已經足夠了。
有瓦遮頭,有床睡覺,有口飯吃。
我趙明誠這一輩子,風風雨雨都經歷了,最后落得這個下場。
但我認了。
那是我的命,我認。
只是偶爾,我會想起女兒。
想起她剛出生的時候,那么小的一團,躺在保溫箱里,我的心都化了。
想起她學會叫爸爸的時候,那聲“爸爸”讓我激動得哭了。
想起她上小學,我抱著她送她去教室。
想起她上初中,開始叛逆,說我管得太多。
想起她上高中,說什么都不讓我參加家長會,說我給她丟人。
想起她上大學,我再也沒見過她笑。
那個充滿了歡聲笑語的家,就這樣垮了。
而我,親手把它弄垮了。
面館的日子很平靜。
我一天到晚待在廚房,洗碗,清理灶臺,掃掃地。
雖然累,但也不忙。
有時我覺得,我可以這樣過完剩下的日子。
但我沒想到,更大的厄運還在后頭。
面館開了一年多,王老板病了。
胃癌晚期。
不到三個月就死了。
他的兒子接手面館,第一件事就是把我趕出去。
“這是我家的店,”他說,“跟你有關系嗎?”
我說沒關系。
然后我收拾好東西,走出了那家面館。
我又回到了天橋底下。
那一年,我六十七歲。
之后的八年,我一直在流浪。
我學會了更多生存技巧。
我知道哪家飯店門口會倒掉剩飯剩菜。
我知道哪個公園的公廁最晚關。
我知道哪條街的垃圾桶能撿到好東西。
我知道冬天的地鐵站里最暖和。
我認識了很多流浪漢,有些人后來死了,有些人失蹤了,有些人被送去救助站了。
我還是我,一直流浪。
有時候經過一些地方,看著那些熟悉的街景,我會想起從前的自己。
從前,我開著寶馬從這里過。
現在,我穿著破爛的衣服從這里走。
沒有人會多看我一眼。
這就是人生。
從輝煌到卑微,只需要十三年。
04
七十五歲那年的冬天,我在天橋底下遇到了趙曉雪。
那天早上特別冷,風呼呼地刮。我裹著垃圾袋,想盡量讓自己暖和點。
一雙高跟鞋停在我面前。
我抬起頭,看到了她。
她變了很多。頭發染成了栗色,臉上化了妝,穿著駝色大衣,比我印象中的她更成熟,更有氣質。
她在低頭看我。
眼神冷得像冰。
旁邊站著一個男人,抱著一個小孩,那應該是她的丈夫和兒子吧。
那男人看起來不錯,高高瘦瘦的,戴一副眼鏡,看著很斯文。
“趙明誠。”她叫我的名字。
聲音沒有起伏,像在叫一個陌生人。
我張了張嘴,想說點什么,但又不知道說什么。
她從包里掏出幾張鈔票,扔在我面前。
“拿著吧,買點吃的。”
那個男人拉了拉她的袖子:“曉雪……”
她甩開他的手,轉身就走。
高跟鞋的聲音越來越遠。
我低頭看著地上的鈔票。
紅色的,一百的,有五張。
我蹲下去撿起它們,手抖得厲害。
不是凍的,是心在抖。
那個在保溫箱里的小嬰兒,
那個抱著我脖子叫爸爸的小姑娘,
那個我付出了一切來保護的女兒,
剛才施舍了我五百塊錢。
就像施舍一條流浪狗。
我站起來,去餛飩攤吃了碗餛飩。
然后回到天橋底下,坐在我那些破爛的紙板中間,發呆。
我在想,要不要去找她。
想告訴她真相。
告訴她我當年不是要拋棄她,我是為了她好。
告訴她凈身出戶的真正原因,不是為別的,是為了保護她。
告訴她那個所謂的“白月光”,從來都不是真的。
但是我不能。
因為我答應過周慧,永遠不能說。
周慧臨死前,拉著我的手,用最后的力氣對我說:
“趙明誠,你要是敢告訴曉雪真相,我就從墳里爬出來找你算賬。”
我答應她了。
這是我這一生堅持的唯一一個承諾。
那天夜里,我發起了高燒。
渾身燒得像火炭一樣,冷又冷得發抖。
我想,我可能要死了。
死了也好。
活著也是受罪。
我躺在天橋底下,看著天上寥寥幾顆星星,想著,我趙明誠這一輩子,值嗎?
不值。
太多債沒還。
太多遺憾沒彌補。
太多虧欠沒機會說出口。
我想起周慧最后那段日子,她躺在床上,瘦得皮包骨頭,還是會掙扎著對我笑。
“趙明誠,你別哭,”她說,“人總是要死的。但我放心不下曉雪。”
“你以后,要好好對她。”
我把她抱在懷里,她的頭靠在我肩膀上,最后說出了那番話。
那個藏了多年的秘密,終于在她臨終前揭開了。
之后,我才下定決心凈身出戶。
我不能讓那個秘密隨著周慧一起埋進土里。
我得做點什么。
我得把我欠女兒的,還給她。
那晚在高燒中,我迷迷糊糊地做了一個很長很長的夢。
夢里回到二十五歲那年,我第一次見到周慧。
她穿著花裙子,站在巷子口,一雙大眼睛亮晶晶的。
我叫了一聲她的名字,她回過頭,臉紅了。
那時候我們多年輕啊。
年輕到以為愛情可以戰勝一切。
年輕到以為窮一點沒關系,有愛就夠。
可是后來,我被生活扇了無數個耳光,終于明白,只有愛是不行的。
沒有錢,連愛都蒼白無力。
所以我拼命賺錢,想把世上最好的東西給她和孩子。
結果我得到了全世界,卻失去了她們。
我不知道睡了多久。
等我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躺在一張床上。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床單,消毒水的味道。
一個護士走過來:“你醒了?”
“這是哪里?”
“醫院。”護士說,“有人把你送到急診室的。你發高燒,燒到四十度,差點就沒了。”
“誰送我的?”
“一個年輕女人,說是你女兒。”
我的眼淚瞬間涌了出來。
是曉雪。
她把我送到醫院來了。
那個恨不得我死的女兒,還是來看我了。
我哭了很久,哭到護士以為我抽筋了,跑過來問我怎么了。
我說沒事,就是太感動了。
我在醫院住了三天。
那三天里,趙曉雪沒有來過,但她的丈夫來過一次。
他給我帶了一套新衣服,還有一些吃的。
“我叫劉大偉,是曉雪的丈夫。”他說,“她讓我來看看你。”
“謝謝你。”我說。
“你身體好點了就行。”他看起來是個老實人,說話慢條斯理的,“醫生說你再晚來一會兒,可能就救不回來了。你以后還是找個地方住下吧,別再住橋洞了。”
“我知道。”我說。
他可能還想說什么,但最終沒說出口。
臨走前,他把一千塊錢塞在我枕頭底下:“密碼是曉雪的生日,你把錢取出來,租個房子。”
我說:“不用了,謝謝。”
“別拒絕,”他的表情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復雜,“就當是……我給孩子積德。”
他走了,病房里只剩下我一個人。
我看著天花板發呆。
曉雪,你讓大偉來看我,說明你還是在意我的,對吧?
至少證明你還恨我。
恨,有時候也代表了愛。
只是方式不同罷了。
我出院后,沒有去找女兒。
我拿著那一千塊錢,租了一間地下室。
很暗,很潮,但有電燈,有床,有一扇通往地面的窗戶。
窗戶外面是街道,人來人往的。
每天早上醒來,我都能看到至少一雙腳經過那扇窗戶。
我就在那間地下室里住了下來。
白天出去撿廢品,晚上回來睡覺。
我依然很窮,依然吃不起肉,但至少有地方住了。
我告訴自己,就這樣活著吧。
活到哪天算哪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