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武漢的吳先生向大皖新聞記者反映,他在當地一家餐飲店就餐時,因為其他顧客帶狗進店用餐,他上前勸阻,不料遭到對方一行人毆打。事后,警方組織了調解。但他認為是店家未盡到管理義務,導致沖突升級,理應負責,于是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投訴,但至今沒得到明確處理結果。對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回應大皖新聞記者稱,已立案調查,正在處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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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餐飲店勸阻他人帶狗進店被打,報警后雙方和解
吳先生介紹,事情發生在6月19日,當天中午,他在武漢市蔡甸區一家名為余伯鴨新農牛骨頭(健康谷店)的餐飲店就餐時,見到一行四人進店,其中一名女子還抱著一只狗。想到最近看了不少帶狗進店遭顧客和網民反對的新聞,他便上前提醒,結果遭到這名女子的白眼。
“然后我就跟商家說,商家也不理我。”吳先生說,隨后,他和帶狗進店者發生了口角,就在他準備離去時,這名抱狗的女子將奶茶潑向他,他隨手拿起湯粉回擊,結果遭到對方幾名同行者毆打。
事后,吳先生報了警。后在轄區派出所的調解下,雙方和解。
轄區蔡甸區公安分局新農派出所出具的《出警證明》顯示,6月19日12時58分,該所接110報警平臺報警:因阻撓對方帶寵物狗進入餐飲店,被對方四人徒手打了,需要120。民警到場后將雙方帶走調查,后雙方簽訂調解協議。
《調解協議書》則顯示,當天中午,在這家餐飲店,因攜犬入店的問題,吳某與胡某發生口角,胡某將奶茶擠到吳某身上,吳某將湯粉潑向對方。后胡某兩名同行者與吳某發生肢體沖突。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和解意見,胡某方賠償吳某因此事產生的醫療費等一切相關費用,共計10500元整。
當事人認為店家未盡到管理義務,應為此負責
吳先生認為,是店家未盡到管理義務,讓顧客帶狗進店,且在他向店家反映后,對方置之不理,導致了事態升級,理應為此負責。
吳先生介紹,他曾為此找到店家溝通,但店家表示可以賠償一點牛肉,這讓他難以接受。于是,他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反映,并選擇在網上曝光此事。事后,店家曾托人帶話,提出賠償他2000元,并要求刪帖,遭到了他的拒絕。
吳先生表示,在他投訴后,屬地中法新城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曾告知他,已經立案,但多日過去了,他仍未等來處理結果,“我的訴求就是對店家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吳先生說,后續他也不排除會對店家進行起訴。
部門回應:已立案調查
6月30日,大皖新聞記者注意到,某外賣平臺信息顯示,余伯鴨新農牛骨頭(健康谷店)位列蔡甸周邊鹵味熟食人氣榜第5名,并顯示目前是正常營業中。
記者就此聯系了該店,工作人員表示,具體情況無可奉告。
隨后,大皖新聞記者又聯系了中法新城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回應稱,針對吳先生反映的問題,該所已經立案,將根據調查結果處置,目前仍在處置中。
來 源:大皖新聞 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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