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勝訴后,經常會遇到被執行人無現金還款,案件執行一度陷入停滯的情況。近日,桃源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結合被執行人經營實際,靈活采用實物抵債方式,通過居中協調、公允定價,成功化解一起僵持已久的債務糾紛,讓勝訴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快速兌現。
據了解,該案系萬某與楊某的民間借貸糾紛,涉案執行標的23136元。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楊某一直未主動履行還款義務,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也始終無進展。2026年4月,申請執行人萬某向執行法官提供線索,得知楊某家中經營榨油廠,存有大量成品茶油,希望法院上門處置、推進糾紛解決。
掌握線索后,執行干警立即趕赴楊某的榨油廠現場組織雙方當面協商。見面后,雙方積壓已久的矛盾瞬間爆發,情緒十分激動、爭執不休。楊某始終表示手頭沒有現金,無力償還欠款;萬某見狀十分無奈,認為對方刻意拖延規避還款,當即表示若拒不還錢,將向法院申請對楊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現場局勢一度緊張僵持。
考慮到簡單采取強制措施容易激化矛盾、治標不治本,無法真正實現案結事了,執行干警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摒棄剛性處置方式,結合楊某經營榨油廠、庫存成品茶油充足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提出了庫存茶油折價抵償欠款的解決方案。該方案當場得到雙方認可,但在茶油抵債單價上,兩人報價差距懸殊,各執一詞,協商工作隨即陷入僵局。
為打破協商壁壘,切實兼顧雙方利益,執行干警分頭開展溝通勸導,耐心釋法明理,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在充分參考當地茶油市場行情、平衡雙方訴求后,干警提出折中定價方案,最終確定茶油抵債單價為53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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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合理的定價讓雙方徹底放下顧慮,當場達成以茶油抵債的執行和解協議。楊某以庫存成品茶油抵扣全部欠款,這起長期未能兌現的民間借貸案件得以一次性圓滿辦結,既高效兌現了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也最大限度保障了被執行人的正常生產經營,避免企業陷入經營困境。
法官說法
實物抵債是民事執行中靈活化解糾紛的有效方式,但必須嚴格遵循雙方自愿、公平合理原則。雙方對抵債財物價格存在爭議時,可由法院居中協調、結合市場行情公允定價,通過簽訂書面和解協議明確抵債數量、債務結清等細節,依法保障各方合法權益,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
來源:指尖新聞
作者:歐陽子平 伍夢霞
編輯: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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