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長反映稱,今年3月11日,開封金明中學初一學生、體育委員陽陽在校園內因勸阻同學糾紛,遭多名學生圍堵辱罵并毆打,導致左眼眶眶下壁骨折,經鑒定為輕傷二級。事發后,因主要傷人者未滿14周歲,公安機關出具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家長稱,目前,陽陽左眼視力僅剩0.1,需長期佩戴角膜塑形鏡,待18歲后再進行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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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檢查報告
當地教育局出具的相關事項處理意見書認定,陽陽與同學在操場發生言語糾紛,多名學生圍觀起哄,陽陽推搡小胡引發小朱與其肢體沖突,造成眼眶意外受傷。陽陽的家長張先生對事件處理結果表示質疑,認為校方未厘清前因后果,也未讓所有參與者共同承擔責任。
對此,開封市教育體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校方已對涉事學生作出處分,建議家長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賠償爭議。
學生稱自己勸阻糾紛反被毆打
左眼視力僅剩0.1
時隔近4個月,陽陽表示仍無法原諒那群人,如今他們仍在同一班級,但誰也不理誰。
陽陽稱,3月11日中午,他路過操場時發現同學小舒在操場上與小胡發生爭吵,疑似被欺負,于是他將小舒拉回教室,想要阻止紛爭。但事情并未如他預想的方向發展。回到教室后,小胡找來多名學生聚集在教室,并攜帶一根不銹鋼棍子。爭吵中,小胡持棍子敲打了桌面,陽陽將棍子奪下扔出,并前往辦公室尋找老師未果,回到教室時人群已散去。陽陽表示,午休過后,他前往操場卻被多人圍堵辱罵,其中一人出手毆打,致他左眼眶眶下壁骨折。
經開封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陽陽的身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事發后,小舒的母親找到張先生,表達了對陽陽出手相助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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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舒母親向陽陽父親描述事發經過
回憶事情的起因,小舒感到有些后悔。小舒告訴紅星新聞,當天中午吃飯時他被小胡罵了,他便放話“要讓小路去打他”。飯后,小路卻和小胡一起過來,小舒與小胡在操場發生爭吵,并被小胡推了一下。“陽陽路過時把我拉走了,讓我別理他們。”小舒說道。
小舒稱,自己和陽陽回到教室以后不久,小路、小胡叫來兩名同班同學及多名外班同學,還拿著一根約40厘米的不銹鋼棍子。“小胡拿棍子敲了我旁邊的桌子,陽陽把棍子搶了過來,扔到了地上,后來也沒再繼續吵架了。”小舒回憶道。
陽陽也表示,回教室以后,小胡、小路叫來一群外班同學進入教室與他們發生爭吵,在此期間他將棍子搶來扔在地上,隨后便去辦公室找老師。“當時老師不在,我回教室的時候已經沒有吵架了。”
中午1時40分午休結束后,有20分鐘的休息時間,陽陽前往操場。“午休完以后我就準備到操場上走走,然后我看到小胡、小路他們一行人朝我跑過來,罵我和我爸爸。”陽陽回憶,當時有多名學生將他圍起來辱罵。陽陽推開小胡想走,這時另一個班級的小朱把他推倒在地并毆打,“小朱打了我兩拳,第一拳沒有打到,但第二拳打到了我左眼。”陽陽表示,當時他并不認識小朱,被打后他起身回教室,這群人也散開了。后來有同學告訴老師,小舒才發現陽陽眼睛腫了。后經送醫檢查,陽陽的視力僅剩0.1。
因傷人者不滿14周歲不予行政處罰
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3月13日,張先生報警,警方立案調查。4月9日,開封市公安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分局出具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陽陽與小胡發生口角引起肢體沖突,小朱對陽陽實施毆打致其輕傷二級。因傷人者不滿14周歲依法不予行政處罰,責令小朱監護人嚴加管教,責令小朱向陽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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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據張先生提供的一段錄音,警方向其反饋了調查細節:事發當日中午,小胡和小朱找到陽陽當面對質,雙方產生矛盾沖突。同時,張先生表示,陽陽曾發現這群學生欺負他人并報告老師,懷疑存在霸凌行為。警方解釋,經調查當事學生否認遭毆打,稱僅與一人有矛盾,其他學生在一旁未參與。警方稱,此次事件為偶發性沖突,非預謀的聚眾斗毆,也不符合“校園霸凌”中長期、惡意欺負的特征。
在警方調查期間,學校、張先生及小朱家長曾在派出所調解。紅星新聞從張先生提供的錄音中獲悉,張先生在調解時談起,此前小朱及其家長曾當面向陽陽及張先生道歉,能感受到他們的誠意,但治療并非一朝一夕。小朱家經濟狀況較差,父親腦梗,母親剛做完心臟手術,兩人無正式工作,小朱父母表示此事有其他學生共同參與,希望賠償能夠按責任劃分。張先生亦認為此事牽涉多人,主張依法依責處理。但在后續調解中,張先生表示對方態度轉差,調解未能繼續。
張先生認為,事發時小朱并不認識陽陽,二人之間并無直接矛盾,此次沖突實系小胡等人從中挑撥引發,多名學生圍觀起哄導致事態升級,均應對事件后果承擔相應責任。他指出,校方雖已出具調查結論,但將事件定性為“言語糾紛導致的意外受傷”與事實不符。“小胡、小路是整個事件的發起者,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張先生稱,此事的根源在于小胡的報復動機,而非陽陽曾說過什么話。他還表示:“希望教育主管部門能重新審視事件定性,并對所有涉事學生進行公正處理,同時對陽陽主動幫助同學、見義勇為的事情進行認定。”
7月2日,紅星新聞聯系上當地派出所負責人,其未作出回應。
教育局稱校紀處分已落實
建議通過司法途徑維權
6月10日,開封市教育體育局相關事項處理意見書顯示,3月11日中午,金明中學本部A班學生陽陽與本班同學小胡、小路在學校大操場發生言語糾紛,許某、馬某等學生圍觀起哄,陽陽推搡小胡引發B班的小朱與其肢體沖突,造成眼眶意外受傷。3月20日,A班4名涉事學生已分別寫出反思及保證書,并在班主任及政教處老師見證下在班級內公開向陽陽道歉。學校依據校規校紀給予B班小朱嚴重警告處分;A班小胡、小路警告處分;馬某、許某通報批評,并持續對涉事違規學生進行跟蹤教育和行為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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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事項處理意見書
開封市教育體育局認為,學校已依據公安機關調查情況及處理意見對涉事學生給予校紀處分,若家長對處理結果不滿意,建議通過司法途徑依法維權;關于醫療費用,學校已協調涉事學生家長賠付前期費用3000元,如后續產生治療等費用,該校將協助公安機關協調涉事學生家長配合支付。此外,學校已聯系社會資助機構,爭取為陽陽申請提供長期愛心捐助機會,幫助其后續治療和繼續學業,解決部分家庭困難。
“醫生說目前保守治療,先佩戴角膜塑形鏡,一副3900元,每年都需要更換,還需要配護理液。要戴到18歲以后做手術。目前只有小朱家長賠償了3000元,其他的均是我自己出錢的。”張先生表示,出事以后,小胡并未受到嚴重的處罰,學生家長也并未表達過歉意。7月2日,紅星新聞多次致電小胡家長及金明中學負責人。金明中學副校長拒絕回應此事,截至發稿時間,小胡家長也未作回應。
7月2日,開封市教育體育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紅星新聞,此前公安介入調查,校方已依規處分涉事學生并協調部分醫療費。這位負責人表示,“見義勇為”并非由教育部門或學校認定,賠償也需要票據。“家長擔心孩子后期恢復可以理解,但是很多費用還沒有產生,已經超越了我們調解的范疇。”該負責人表示,教育局無權強制任何一方支付具體金額的賠償金,如協商不成,可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目前,張先生表示將通過訴訟進一步維權。
來源:紅星新聞記者 張靜 楊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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