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十幾年前的上海金融圈,顧國明絕對是繞不開的風云人物。
35歲就坐上工行上海分行副行長的位置,手握千億級信貸審批大權,是旁人眼里前途無量的“明日之星”。
可誰能想到,這位人前西裝革履、大會小會講廉政的銀行一把手,背地里卻把國有銀行當成了自己的“私人王國”。
直到2019年他在廉政會議現場被帶走,這場持續十幾年的權色貪腐鬧劇,才終于暴露在陽光之下。
那么,顧國明經歷了什么?
他又為何會做出那些事情?
1967年,顧國明出生在上海一個普通家庭。
1989年從大學畢業后,他順利進入工商銀行上海分行國際業務部,從最基層的科員做起。
那時候恰逢國內金融改革起步,上海作為全國金融中心,國際業務需求爆發式增長。
顧國明腦子活、業務熟,憑著一股敢闖敢干的勁頭,在崗位上做得風生水起。
從資金科副科長到科長,再到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他的升遷速度快得驚人。
他還曾外派到上海巴黎國際銀行擔任常務副總經理,積累了豐富的涉外金融經驗。
1999年,32歲的顧國明升任工行上海分行國際業務處處長,手里管著上百億的資產規模。
他帶領的部門連續三年獲評總行先進集體,成了系統內的標桿。
2002年,35歲的顧國明再次刷新紀錄,升任工行上海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打破了當時工行系統內最年輕副行長的紀錄。
彼時的他,是業內公認的“青年才俊”,懂業務、有闖勁,被很多人看作未來的行業領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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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顧國明更進一步,正式出任工行上海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成了這家萬億級分行的“一把手”。
他還當選過上海市黨代會代表、市人大代表,獲評“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年度人物”。
兼任上海銀行業同業公會會長,風頭一時無兩。
手握人事大權之后,顧國明最先放縱的,就是自己的私生活。
官方通報里用了“道德敗壞,生活腐化”八個字形容他的生活作風。
而隨著案件細節披露,更多真相讓整個上海金融圈都炸開了鍋。
據顧國明自己主動交代,在任職期間,他先后與分行內部32名女下屬保持不正當關系。
上到部門管理層,下到基層員工,幾乎覆蓋了各個崗位。
他專挑身邊人下手,把自己管轄的分行當成了“選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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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那些愿意依附他的女下屬,他就在工作上大開綠燈,評優、提拔、調崗,全都一句話的事。
甚至有內部人員透露,在顧國明任上,“花錢買官、靠關系上位”早就成了公開的秘密。
在干部選拔任用上,他甚至會為關系人“量身定做”招聘和提拔方案。
把不符合條件的人硬塞到重要崗位上,真正踏實干活的普通員工,反而很難有上升空間。
更諷刺的是,為了爭取寬大處理,顧國明被查后,主動把這32名女下屬的事全都交代了出來。
當年那些靠著他平步青云的人,最終也隨著他的落馬暴露。
好好的國有銀行,被他搞得烏煙瘴氣,風氣敗壞到了極點。
除了生活上的放縱,顧國明在貪財上更是毫無底線。
從2005年到2019年落馬,整整14年時間里。
他利用分管授信審批、信貸管理、主持全行工作的職務便利,把手里的信貸權力當成了搖錢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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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要融資貸款、做項目配資、承攬銀行工程。
只要找顧國明打招呼,再送上足夠的好處,就能一路綠燈。
法院最終審理查明,顧國明這些年累計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1.36億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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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震驚的是,這其中有1.31億元的受賄事實。
是調查組最初沒有掌握的,全都是顧國明被抓后主動坦白的。
也就是說,他暗地里藏著的貪腐金額,比已經暴露出來的還要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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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撈錢,他可謂是無所不用其極。
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接受商人給他的高爾夫球會員卡充值。
收受貴重禮品和禮金,無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的住房和豪車。
他還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權給自己的親戚朋友謀取私利。
把公家的資源源源不斷地往自己口袋里裝。
哪怕是黨的十八大之后,全國反腐力度不斷加大。
顧國明依然不收斂、不收手,頂風作案,性質極其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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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6日,是顧國明人生的轉折點。
當天,工行上海分行正在召開內部廉政工作會議,顧國明作為一把手。
正坐在主席臺上,敲著桌子厲聲講話,大談“嚴查貪腐、凈化風氣”,一副正氣凜然的樣子。
可他話音剛落,會議室大門就被推開。
幾名紀委工作人員徑直走到臺前,向他宣布配合調查的決定。
剛才還慷慨激昂的顧國明,瞬間臉色慘白,渾身控制不住地發抖,連站都站不穩。
被工作人員帶離會場的時候,他整個人精神恍惚,完全沒了往日行長的威風。
消息傳開,整個上海金融圈都為之震動,這位平日里道貌岸然的行長,原來才是最大的蛀蟲。
被查后,顧國明還試圖對抗組織審查,和相關人員串供、隱匿財物、銷毀證據,妄圖蒙混過關。
但在鐵一般的證據面前,所有掙扎都是徒勞。
2019年11月,顧國明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他所有的違紀違法事實被一一通報,昔日的金融精英徹底身敗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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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顧國明對自己的受賄事實供認不諱,真誠認罪悔罪。
考慮到他有坦白情節,部分受賄犯罪屬于未遂。
且贓款贓物已基本追繳到案,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2021年8月1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公開宣判。
顧國明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所有受賄違法所得全部追繳,上繳國庫。
法槌落下的那一刻,顧國明長達十幾年的貪腐人生,終于畫上了句號。
從22歲入行的青澀青年,到35歲的副行長,再到手握重權的分行一把手。
他用三十年打拼出的人生高度,最終因為自己的貪婪和放縱,一朝清零。
本該憑借能力在行業里留下口碑,他卻偏偏選擇了權色交易的歪路。
最終落得個牢底坐穿、一無所有的下場,完全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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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國明的案子,也給所有手握權力的人敲響了警鐘。
權力從來不是謀私的工具,一旦把公家的權力當成自己撈錢獵色的資本。
等待自己的,終將是法律的嚴懲和人生的毀滅,大家對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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